师宗县人民政府关于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4号建议办理意见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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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12-30 10:04

郭关生代表:

你在师宗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强对村卫生室运行和药品种类配备管理的建议》交由卫生健康局办理,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制定标准,规范建设村卫生室的建议

根据《云南省贫困退出标准》每个行政村建设有1所面积不低于60平方米的标准化村卫生室,设有诊断室、治疗室、公共卫生室、药房。至少配备听诊器、血压计、体温计、诊查床等基本医疗设备。每个卫生室至少有一人持有《乡村医生执业证书》的标准。我县积极推进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2012年以来,涉及新建的村卫生室都是按照市级确定三套图纸方案,按照不低于150平方米建设村卫生室,通过近几年的持续投入,按照建设标准,到目前为止,我县105所村卫生室设施设备均已达建设标准。

二、关于加强村医队伍建设,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和待遇的建议

为加强我县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师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文件,部分内容如下:

1.为提高乡村医生服务水平,县卫健局对在岗乡村医生每年免费培训不少于2次,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2周;免费组织乡村医生到县级医疗机构和卫生院脱产进修,每次进修时间不少于3个月,5年内进修时间不少于半年;鼓励具有乡村医生职业资格或者具有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格的在岗乡村医生进入高等医学院接受医学学历教育,提高学历层次;对于按规定参加学历教育并取得临床医学类相应学历的在岗乡村医生其学费予以补助,补助标准为:本科学历5000元、专科学历4000元。

2.为保障乡村医生收入待遇,离岗和在岗到龄乡村医生按《师宗县离岗和在岗到龄退岗乡村医生生活补助发放实施方案》执行;支持和引导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按照养老保险相关政策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3.落实在岗乡村医生补偿政策,根据核定任务和考核结果,及时拨付公卫经费;乡村医生提供基本医疗服务,执行一般诊疗费政策;村卫生室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享有基药补助资金;乡村医生提供辖区内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分配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

三、关于药品采购、配送、使用的建议

1.采购方式。为保障群众用药安全,自20103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以来,我县所有公立医院药品采购实行省级统一招标、网上集中采购,挂网药品涵盖基药目录、医保目录。

2.药品配送管理。2010-2018年,我县药品配送企业由市级遴选,确定了5家配送企业负责配送我县公立医院药品,20184月其全面实行两票制,为保障各级医疗机构用药,我县药品配送企业由原来的5家增加到15家,进一步加强了药品配送效率。自202021日起,原属于县卫健局的药品配送管理职责移交到县医疗保障局,针对药品采购及配送工作中的问题,县卫健局随时跟县医保局对接,逐级向上反映基层的药品采购问题。

3.基药目录与医保目录情况。过去因基药目录由国家卫健委牵头制定,主要目的是保证人民防病治病的基本需求,而国家医保目录则由医保局牵头制定,把剂型适宜、价格合理,保证职工临床治疗必需药品纳入医保,以基药目录为指导但不完全涵盖国家基药目录,导致国家基药目录和医保目录出现不协调、不衔接现象。自2018111日起,国家卫健委发布《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8年版)》,相比过去,2018版目录覆盖面更广,不仅品种数量能够满足不同级别患者多种用药选择,而且进一步规范剂型、规格,总品种数量由2012版的520种增至685种,数量大幅增加,药品调入调出情况都有,为不断完善国家基药制度,国家卫健委建立了基本药品目录定期评估、动态调整机制,调整周期原则上不超过3年。为满足群众的用药需求,自202011日起,国家医保局发布了《国家药品医保目录(2020版)》,新版医保药品目录和新版基药目录既有共性,也存在差异,为此我们将长期呼吁医保部门完善医保支付政策,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基本药物目录内的治疗性药品优先纳入医保目录范围或调整甲乙分类,让更多的基药纳入医保报销,探索更多的基本药物和基本医保联动机制,更好的满足患者基本用药需求,进一步减轻患者的用药负担。

4.村卫生室药品配备情况。为适应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医疗服务新要求,保证医疗卫生机构用药需求,进一步推进基层首、双向转诊等新医改要求,根据《云南省调整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配备使用管理的通知》要求,自201831日起,村卫生室非基药使用比例为45%以下,取消村卫生室100%配备和使用国家基本药物。为加强村卫生室药品供应保障工作,根据《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村卫生室药品供应保障工作的通知》要求,村卫生室要与上级医疗机构做好用药衔接,保证村居民慢性病、常见病用药需求,每个村卫生室至少配备100种常用药品,其中,必备5类降压药,至少3种降糖药,对于村卫生室不能满足村居民慢性病、常见病需求的药品,可通过乡镇卫生院统一采购。

今年4月份云南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供应保障措施》,明确规定了加强村卫生室药品采购和配送管理提前预拨村卫生室药品采购资金。在总额预算的基础上,对村卫生室实行医保资金预拨,由县级医保行政部门根据各行政村参保居民人数,按照每个村卫生室1—3万元的标准,以年初预拨、年终清算的模式将医保资金拨给乡镇卫生院,用于村卫生室购买药品周转,年底由县级医保行政部门与乡镇卫生院统一结算。

四、关于规范管理,建立长效机制的建议

今年4月,中共师宗县委办公室师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师宗县推进县域综合医改实施意见(试行)》《师宗县医疗服务共同体建设方案(试行)》,成立两个县域医共体。分别是:师宗县人民医院为牵头单位的医共体(简称师宗县人民医院医共体),成员为高良乡、五龙乡、龙庆乡、大同街道、丹凤街道所在辖区的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师宗县中医医院为牵头单位的医共体(简称师宗县中医医院医共体),成员为县妇幼保健院和彩云镇、葵山镇、雄壁镇、竹基镇、漾月街道所在辖区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

下一步通过县域医共体的建设,实行县、乡、村一体化管理,结合实际工作制定出绩效考核标准,并按照标准进行考核。通过各项措施逐步提升乡、村两级的服务能力,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能得到全面落实;小病不出村、常见病不出乡、大病不出县的医改目标如期实现,人民健康水平明显提升。

县卫健局还要加强对乡村医生规范诊疗、合理用药的培训指导,提升科学合理用药水平,改变不合理用药行为习惯,引导患者提高科学用药认知。

感谢你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