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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宗县人民政府关于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号建议办理意见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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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12-30 09:31

 

吴克林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丹凤街道失地少地村民养老保险参保问题的建议》交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根据《云南省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的指导意见》《曲靖市改革完善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的意见》,县人民政府于2019年出台了《师宗县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实施方案》(师政办发201986号)我县现行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为2008年出台的《师宗县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实施细则(试行)》。根据实施方案,在200911日后因政府依法统一征地而失去全部和大部分土地,征地后家庭人均耕地面积少于0.3亩(不含0.3亩),且被征地时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年满16周岁以上(不含在校生)在册农业人口可以选择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或者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后可享受政府财政缴费补助。

感谢你们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