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宗稳实畜牧有限公司:
你单位于2020年4月20日向我局提出《师宗县葵山稳实养殖小区生猪养殖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审批申请,我局于4月21日已依法受理,并于4月24日组织专家对该方案进行了技术评审,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行政许可。师宗县葵山稳实养殖有限公司生猪养殖项目建设单位师宗县葵山稳实养殖有限公司,项目为动工未完工新建项目。项目位于师宗县葵山镇瓦葵村委会山朝村,项目区地理坐标:东经103°50′34.85″,北纬24°44′46.17″。项目总规划用地红线范围占地面积10hm2(约150亩)。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保育舍、育肥舍、环保区、生产生活配套设施、绿化区、道路及硬化区域等。总建筑占地面积为4.94hm2,其中1栋保育舍占地面积为0.12hm2,17栋育肥舍占地面积为4.46hm2,生产生活配套设施占地面积为0.36hm2;道路及硬化区占地面积2.96hm2,绿化区域占地面积2.10hm2。建筑密度49.4%,绿化率21%。设计养殖规模为20000头,年出栏生猪40000头。具体行政许可内容如下:
一、同意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及目标。该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建设类项目二级防治标准,水土流失防治目标:水土流失治理度达到99%,土壤流失控制比达0.9,表土保护率达到98.27%,林草植被恢复率计算值达到99.52%,林草覆盖率达到21%。
二、同意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10hm2,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及分区防治措施。同意项目水土保持补偿费为7.0万元。
三、同意水土保持监测目的、原则及监测点的布设,监测内容、监测计划可行。
四、水土保持投资估算的编制依据、方法、价格水平年、基础单价、工程单价等符合编制规定。
五、你单位在项目建设中应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的各项要求,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做好后续设计,加强施工组织和管理工作,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严格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要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三)切实做好水土保持监测、监理工作,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按规定向县水务局提交监测方案、季度报告和总结报告。并主动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四)项目的地点、规模、面积、土石方量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应及时补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审批。
(五)项目完工后,按照《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规定,你单位要抓紧组织开展水土保持设施的竣工验收,并及时向县水务局和县行政审批局报备验收材料。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建设项目不得投产使用。
师宗县行政审批局
2020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