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宗县温氏畜牧有限公司:
2020 年 4 月 21 日,本机关收到你单位申请的养殖小区生
猪养殖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所提交的下列资料:
1、行政许可申请书(纸质原件 2 份)
2、建设项目依据文件(复印件 7 份)
3、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复印件 7 份)
4、根据政策法规和项目的实际情况需提供的其他相关文
件和材料(复印件 7 份)其中 2 至 4 项已合订为一册(纸质版
7 份)
经审查,你单位申请的该行政许可事项属于本机关职权范
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法定形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现予受理。本机关将于
2020 年 4 月 22 日前作出处理决定。
联 系 人:王彦蘅
联系电话:13987448854
监督电话:0874- 5755616
师宗县行政审批局
2020 年 4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