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名称:师宗县交通运输局
内设机构:办公室(人事股)、政策法规安全监管股(应急办公室)、综合规划股(地方铁路股、地方民航股)、综合运输股(城市公共交通管理办公室、航务股)、综合建设股、行政审批股、资财审计股、公路股、交通战备股。
工作职责:
(一)负责推进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规划公路、铁路、水路、民航等行业发展,协助做好邮政管理相关工作,建立健全与全县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相适应的制度体制机制,优化交通运输主要通道和重要枢纽节点布局,促进各种交通运输方式融合。
(二)组织拟订综合交通运输发展战略、政策和标准。组织编制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专项规划。拟订公路、铁路、水路、民航发展战略、政策和专项规划,负责综合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拟订有关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有关贯彻法律、法规的实施意见。负责拟订综合运输计划并组织实施。协调综合运输计划。负责拟订综合交通运输地方标准,协调衔接各种交通运输方式标准。负责交通运输行政审批相关工作。承担县级综合交通运输体制改革工作,指导行业有关改革工作。
(三)负责综合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组织拟订综合运输有关政策、准入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的实施意见并组织落实。配合协调开展通用机场运营管理。指导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指导公共汽车、城市轨道交通的运营以及汽车租赁工作。负责出租汽车行业管理监督工作。负责城市公共交通综合管理工作。负责权限内汽车出入境运输、河流运输及航道有关管理工作。监督经营性机动车营运安全标准执行,指导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管理,参与机动车报废政策、标准制定工作。
(四)负责水路的行业管理。负责权限内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及有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水上消防、救助打捞、通信导航、航道管理养护、船舶与港口设施保安及危险品运输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船员管理有关工作。指导本县管理水域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有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负责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工作。
(五)组织提出公路、铁路、水路、民航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提出交通运输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监督实施交通规费政策。负责公路通行费监督管理。负责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管理、使用。
(六)负责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养护、市场的行业监管。组织拟订基础设施工程建设、管理、养护有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及实施细则、办法并监督实施。负责组织协调公路、水路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配合铁路项目建设工作。协调推进机场建设,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指导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承担有关重要设施的管理和维护。承担县级重点交通基本建设项目的绩效监督和管理工作。
(七)负责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协调配合县内民航突发事件及大面积航班延误等处置工作。按照规定组织协调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路网运行监测和协调。承担国防动员交通战备有关工作。
(八)负责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承担综合交通运输统计工作,监测分析交通运输运行情况,发布有关信息。负责交通运输行业科技、教育培训、环境保护、绿色交通和节能减排工作。
(九)协调中央垂直管理的铁路、民航、邮政有关工作。负责交通运输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
(十)承担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和队伍建设工作,负责行政执法监督。负责法律、法规明确要求由县级承担的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职责。制定行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稳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
(十一)完成市交通运输局、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地址:师宗县漾月东路2号
联系方式:0874-5753808
负责人:岳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