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师宗县免疫规划疫苗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
师卫健发〔2020〕98号
各卫生健康单位、局机关相关股室:
按照《云南省卫生计生委、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改革完善全省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机制的通知》(云卫疾控发〔2017〕10号)和《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2020-2023年云南省免疫规划疫苗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卫疾控发〔2020〕9号)等相关要求,我省已于2017年7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实施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保险工作。此项工作我县起步较晚,虽然部分地区(单位)也开展了相关工作,但在实施过程中暴露出重视不足、宣传不到位、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影响了该项工作的健康有序推进。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好全国、全省、全市关于开展好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工作相关会议精神和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我县免疫规划疫苗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商业补充保险工作,正确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切实维护群众(尤其是保障接种儿童及监护人)合法权益,现将《师宗县免疫规划疫苗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保险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附件:师宗县免疫规划疫苗预防接种异常反应 补偿保险实施方案.docx
师宗县卫生健康局
2020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