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第32期
不合格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规范》等规定,现将师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第32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如下:
本期公布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产品为:白酒、菜籽油,抽检依据是《固液法白酒》GB/T 20822-200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油》GB 2716-2018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的要求。白酒抽检项目包括酒精度、总酸(以乙酸计)、甲醇等指标,菜籽油抽检项目包括丁基羟茴香醚(BHA)、二丁基羟基甲苯(BHT)、总砷(以As计)等指标。承检机构:云南中检检验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公告不合格样品3批次。
不合格样品涉及的标称生产单位、产品和不合格指标为:云南省曲靖市师宗县五龙家乐购物广场销售的1批白酒,总酸不达标; 云南省曲靖市师宗县高良小李酒厂生产的1批白酒,总酸不达标;云南省曲靖市师宗县雄壁鲜榨菜油小作坊生产的1批菜籽油,酸价超标。
对云南省曲靖市师宗县被抽样单位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师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责成企业所在地监管部门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令经营企业及时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生产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
不合格检验项目说明
酸价——造成酸价超标的原因,一是制造工艺问题,二是在市面上摆放时间过长,因此购买食用油时必须注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对于已经买回家的各种食用油,最好存放在阳光无法直射的地方。如发现食用油颜色不对、变浑浊或者变味了,不要食用。
总酸——造成总酸不合格的原因,一是糟醅酸含量低,酒中的总酸含量少;二是酒曲产香能力差,一些产香能力差的酒曲无法在发酵过程中生成更多酸类物质,导致酒中总酸低;三是摘酒方式不对,酸类主要在后段含量较高,过早断尾会导致中段酒总酸含量低;四是发酵温度低,产生酸类物质的后发酵不足,导致产酸少,酒中总酸含量低。酒中总酸含量偏低,影响酒中酸类、酯类物质生成,会造成酒体香气不浓郁、放香差,主体香不突出,酒味短淡、单调。
附件:食品抽检不合格-2020年10月30日-白酒、菜籽油(第32期)
师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0月30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