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办、局,各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
根据中共师宗县委《关于杨自祥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党组干字〔2009〕86号)文件精神,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杨自祥 任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县公安局龙庆派出所所长职务;
肖庆生 任县公安局看守所所长(正科,试用期一年);
钱秋平 任县公安局雄壁派出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赵 钊 任县公安局丹凤派出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陈卫国 任县公安局高良派出所副所长(副科,试用期一年);
秦正清 任县公安局龙庆派出所副所长(副科,试用期一年);
赵东华 任县公安局禁毒大队副大队长(副科,试用期一年);
顾玉成 不再担任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二○○九年九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