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宗县人民政府文件
师政任〔2012〕13号
师宗县人民政府关于
朱正华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办、局,各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
根据《中共师宗县委关于朱正华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党组干字〔2012〕102号)文件精神,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朱正华 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正科,试用期一年);
卢贵川 任县煤炭工业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陈 红 任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永山 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局长(兼,试用期一年);
杨所良 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副局长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文法 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副局长兼政务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陈友林 任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周滟林 任县统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孟 峡 任县统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赵玲辉 任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局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蔡明轩 任县中小企业局局长(兼,正科,试用期一年);
李华平 任县森林公安局鲁古林区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李华林 任县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梁永春 任县财政局副科级领导干部(试用期一年);
杨 洪 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科级领导干部(试用期一年);
师宗县人民政府
2012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