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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宗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师宗漾月“11·28”一般道路交通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 师宗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 2025-12-05 16:07

202411282043分许,在曲靖市师宗县捏泸线K0+10M捏龙村附近路段处,发生一起重型自卸货车与同向行驶的小型普通客车相撞,导致1人死亡、1人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余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师宗县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由县纪委监委、县公安局、县应急管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总工会等部门及漾月街道等有关部门人员组成的师宗漾月“11·28”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调查组,并邀请县人民检察院派人参加,开展事故调查有关工作。本着依法依规、实事求是的原则,事故调查组对“11·28”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进行了全面调查,形成《师宗漾月“11·28”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以下简称《事故调查报告》),并报曲靖市安委会办公室审核同意。2025123日,师宗县人民政府对《师宗漾月“11·28”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进行了批复,并按规定公布了事故调查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安委办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的通知》(安委办〔20214号)、《曲靖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曲安办〔202230号)等规定和要求,按照谁调查、谁评估的原则,20251118由县应急管理局牵头,漾月街道办事处、县交通运输局县总工会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参加,组成评估工作组,对事故责任追究、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评估,现将评估结果通报如下:

一、评估内容

(一)处理建议落实方面。各有关单位是否根据师宗县人民政府对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精神,落实党纪政纪处分、行政处罚、其他处理建议的情况。

二)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落实方面。各有关单位是否逐项落实事故调查报告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包括政府和行业监管部门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宣传教育、提升服务能力方面的具体措施和执行情况,以及取得的效果等。

(三)监督检查情况。事故发生单位行业主管部门是否对事故发生单位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依法作出处理。

(四)需要评估的其他事项情况。

二、评估工作开展情况

评估组听取了漾月街道办事处、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曲靖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师宗大队等单位工作落实情况报告,核查了相关单位整改工作落实情况,核对了事故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罚落实情况,各有关部门举一反三、汲取事故教训、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三、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相关单位按照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对有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要求,对有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处理已落实。

对于驾驶员*,醉酒后驾驶D****8号小型普通客车且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上道路行驶在此次事故中受伤,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责任,涉嫌交通肇事罪,由师宗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依法审查后,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对于D****7号重型自卸货车违法超限超载运输的行为,由曲靖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师宗大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及《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二)项之规定,对其经营者作出罚款壹万叁仟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并于2025317日履行完毕。

对于罗平县泰亚物流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教育培训流于形式等问题,由曲靖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师宗大队报曲靖市交通运输综合政执法支队指定机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第九十七条第四项第五项之规定进行处罚并督促整改

四、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针对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事故防范措施建议,各有关单位吸取事故教训,开展隐患排查,采取一系列措施进行整改。

(一)师宗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一是落实企业人车管理,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针对存在的问题要逐项进行整改。对部交管局纳入风险评价的21家重点客货运输企业实施动态研判、联合监管,督促企业履行道路交通安全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化解道路运输重大安全风险;二是强化安全教育培训及宣传工作。通过联合开展专题培训,利用双微平台和交通12123短信平台,发送警示教育信息、推送提示警示信息;三是对事故复盘分析吸取教训,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并完善应急预案;四是联合路政、运政等部门每月组织开展联合执法不少于4次,重点查处超速、超载、违法超车、不按规定让行、酒醉驾等交通违法行为。

(二)曲靖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师宗大队:一是持续把安全生产理念培育摆在突出位置,定期组织全员安全专题学习会,做到深化思想引领,夯实安全思想根基。以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责任体系为目标,进一步厘清行业主管部门与企业的责任划分,构建常态化、立体化的隐患排查治理机制;二是通过悬挂横幅、摆放展板、有奖问答、发放资料、咨询互动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活动。2025年度六月安全月活动紧紧围绕全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灾害避险技能等,面向社会公众和从业人员集中宣传,为群众讲解各类安全隐患的成因、辨识方法和处置措施;三是通过分析事故的原因从中吸取教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四是联合执法小组每月至少开展日常执法行动4次。

(三)漾月街道:一是认真落实以运输企业为主体、基于驾驶行为分析的交通安全再教育和再培训机制,定期开展驾驶人职业道德教育和常态化培训,强化安全责任意识,提升客货运驾驶人从业能力;二是深化道路隐患排查治理。加强辖区临水临崖、陡坡、急弯、平交路口以及交通事故高发点段、恶劣天气高影响路段的隐患排查;三是督促道路运输企业压实主体责任,加强营运驾驶人聘用审核把关、日常管理考核、警示教育培训。开展客货运输企业分析研判,梳理两客一危一货一网企业所属车辆及驾驶人事故、违法等情况,深化高风险企业整治;四是持续深化农村地区宣传。充分整合应急广播和农村大喇叭广泛开展宣传提示,针对双违、酒驾醉驾等重点违法以及一摩一电等重点车辆进行宣传提示。

五、评估意见

经评估组认真评估,师宗漾月11·28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责任追究和防范整改措施落实总体情况,评估组认为:

(一)对有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责任追究和处罚已落实。

(二)漾月街道办事处、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曲靖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师宗大队对照事故调查报告指出的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细化工作举措,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基本落实了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

六、存在问题及下步工作建议

事故发生后,虽然各相关单位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基本落实了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但在此次评估工作中也发现还存在一些短板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协同共治还存在差距。部门联动、协同共治、齐抓共管的力度还不够。二是部分驾驶员安全意识仍需提高。尽管各部门开展了大量的安全教育培训和宣传工作,但仍有部分驾驶员存在侥幸心理,安全意识淡薄,存在超速、超载、违法超车、酒驾醉驾等交通违法行为。三是农村交通管理工作滞后。随着路网日益完善,两客一危一货一校一面一网等重点车辆驾驶人增多,农村地区监管力量不足,两站两员缺乏抓手职能作用发挥还不明显,五必守落实还不够到位,无证驾驶、酒醉驾、非法营运、货车超载、货车非法改装等违法行为还很突出。四是源头隐患风险突出。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安全防护设施、道路交通标线、标志等配套设施存在短板,道路安全隐患难以彻底消除。下步工作中,相关责任单位要继续进一步强化属地和行业安全管理及监管责任,吸取事故教训,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各种渠道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压紧压实各部门监督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推动各单位主体责任落实,做到风险自知、安全自查、隐患自改。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日常监督检查,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整体水平,确保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师宗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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