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现就报送审查的《师宗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成果报告(征求意见稿)》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制定的必要性
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作为水土保持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赋予县级人民政府的一项关键职责,是建立水土把持空间管控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开展水土流失防治和强化农林开发活动监管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在维护粮食安全、生态安全和河湖健康生命安全,维持生态系统平衡、建设生态农业、改善人居环境、发挥水土资源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二、制定的依据
本报告依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水土保持重点区域划定技术指南的通知》(办水保〔2024〕2号)、《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水土保持重点区域划定技术方案的通知》(云水保〔2024〕12号)、《关于印发水土保持重点区域划定技术问题工作提示(三)的函》(水总编函〔2025〕230号)、《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初步成果省级复核意见的通知》(云水保〔2025〕955)进行制定。
三、起草的过程
2024年10月,云南水利设计院技术小组完成内业划定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10月31日师宗县水务局组织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工作座谈研讨会研究讨论初步成果。2004年10月31日-11月1日对图斑进行现场复核。2025年3月-5月填写完成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图斑调查核实表并修改完善图斑。2025年5月,根据云南省水利厅对各县(市、区)提交的初步划定成果复核结果,加强对既成事实图斑复核修改。2025年7月,根据州(市)现场复核结果,师宗县抽查85个图斑,其中79个合格,合格率达到92.94%。
四、主要内容
第一章基本情况,包括自然地理概况、社会经济情况、土地利用情况现状、师宗县土地坡度分级分布情况、水土流失状况;第二章划定依据及技术路线,包括指导思想和原则、划定依据、划定目的与任务、技术路线、工作流程;第三章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结果,包括划定范围、划定方法及过程、划定成果;第四章保障措施,包括组织保障、制度保障、资金保障、技术保障、质量保障、监督管理;第五章附件,包括附表、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