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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11月10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

  •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师宗分局
  • 2025-11-10 08:49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现将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对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1月10日—2025年11月1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兼传真): 0874- 5752297  0874-5756591                   

通讯地址:师宗县文化路28号     

    编:655700

 项目名称

煤矸石高质综合利用项目

建设地点

云南师宗产业园区矣腊片区

建设单位

中瓦云南矿业有限公司 

环评文件类型

 报告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云南巽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云南师宗产业园区矣腊片区租赁曲靖合泰能源有限公司2号闲置厂房进行生产企业根据生产需要划分出洗选区、原料堆场、中煤堆场、煤泥堆场、矸石堆场及配套附属设施拟建设60万t/a煤矸石高质综合利用的生产线。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一、施工期

施工期产生的污染物主要为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

1.废水

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施工废水。

2.废气

项目施工期主要废气为施工扬尘

3.噪声

项目施工期主要产噪设备为施工机械

4.固体废物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设备的包装废料及生活垃圾。

二、运营期

运营期产生的污染物主要为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

1.废水

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产废水。

2.废气

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来源于破碎筛分有组织粉尘,原料堆场粉尘,物料输送、转运粉尘以及道路运输扬尘

3.噪声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破碎机、振动筛、球磨机、浮选机、摇床、压滤机等机械设备

4.固体废物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为洗选后煤矸石、布袋除尘器收尘灰、洗车废水收集池污泥、生活垃圾、废机油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

1.废水

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

2.废气

施工场地及时洒水降尘,及时清扫路面。

3.噪声

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及时间,采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等措施。

4.固体废物

设备包装废料统一收集后运至废品收购点;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二、运营期

1.废水

规范建设雨污分流系统,雨水经导流渠进入园区雨水管网,最终进入二允河;初期雨水经沉淀池(300m³)收沉淀后回用于生产或抑尘不外排;洗选废水经浓缩机(570m3+压滤处理后进入580m3循环水池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50m3)收集处理后进入园区污水管网;洗车废水经收集池(60m3)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渗出水经导流沟汇入循环水池收集后用清水泵抽至洗选工段回用,不外排。

2.废气

加强大气环境污染防治。 破碎筛分工序均在密闭车间内进行,在粗破、细破机、筛分机产尘点上方各设置1个集气罩收集粉尘,通过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15m高排气筒达到《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表4中相关限值要求排放;原料堆存、物料输送、转运均在密闭钢架棚厂房内进行,厂房设置两个车辆进出口,内安装喷雾洒水装置,道路运输采取道路硬化、及时洒水清扫、车辆冲洗、遮盖篷布等措施,确保无组织粉尘达到《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中表5规定限值。

3.噪声

加强产噪设备管理,采取隔声、定期检修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标准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

洗选后煤矸石暂存于矸石堆场外售给有处置能力的单位处置及综合利用;洗车废水收集池污泥清掏后与煤泥一并作为产品外售生活垃圾利用生活垃圾桶收集后清运至附近生活垃圾堆放点,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布袋除尘器收尘灰收集后与矸石一起处置;废机油经专用容器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严格按危险废物暂存、转运的相关规定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并建立管理台账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承诺书

注:项目概况、项目主要环境影响、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部分由建设单位填写。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部分由行政审批机关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