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32306036003201000
师宗县第四中学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师宗县第四中学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主要职能
建议参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或各部门(单位)官方网站对职能和机构的相关表述进行公开。参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中对职能和机构的相关表述进行公开。我校在县委、县政府及各级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加强党建工作在学校工作中的指导,坚持以学习促发展的教育理念,以全面提高教学质量为中心,严格规范学校管理,确保学校朝着健康有序的方向前行。为充分发挥先进基层党组织示范引领带动作用,以点带面,进一步强化基层党组织的整体功能,我校党总支按照上级党建工作部署要求,在对本校的党建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分析的基础上,找准工作重点,理清工作思路,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着重强化责任、严格制度、规范服务等,明确了党建工作的努力方向,充分发挥了党建工作在全面工作中的引领示范作用。
(二)2024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抓手,以党员干部为重点,全面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提升推进科学发展的领导力。
2.落实“三项规范”管理。加强教学、学生、后勤督导检查,扎实提升学校综合管理水平,同时注重重点,攻克薄弱环节,真正做到规范管理、科学管理。
3.抓教学常规管理。进一步深化课程改革,全力推进专业课理实一体化教学,坚持以“做”为中心,提高课堂教学效率;提高技能教学水平,加强综合高中管理工作,采取切实举措,确保综合高中教学的优势突破。
4.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组织教师积极参加创新大赛、技能大赛、状元大赛,促进教师本领提升;支持教师外出培训,下企锻炼,鼓励青年教师在职研修,攻读研究生学历。加强教科研工作,鼓励教师参加课题研究,撰写论文。
5.加强校园资产管理。开展厉行节约活动,倡导勤俭节约良好风尚,通过责任管理,制度规范,增收节支,建设节约型、低碳型、绿色校园。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6个内设机构为:办公室、财务室、总务室、教研室、教导室、工会。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师宗县第四中学属二级预算单位纳入师宗县教育体育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167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167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我单位2024年末其他人员167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167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学生5973人。年末遗属0人。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超编0辆。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单位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本单位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单位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为空表。
本单位2024年度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为空表。
本单位2024年度无国有资产使用,《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师宗县第四中学2024年度收入合计48,303,471.8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7,531,991.39元,占总收入的98.4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771,480.5元,占总收入的1.60%。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027,491.07元,增长72.3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0,296,510.57元,增长74.52%;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0.00元,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减少19,019.50元,下降2.41%。主要原因是本年随工资的各种保险在当年安排。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师宗县第四中学2024年度支出合计47,939,207.64元。其中:基本支出32,005,291.39元,占总支出的66.76%;项目支出15,933,916.25元,占总支出的33.24%;上缴上级支出0.00元;经营支出0.00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8,893,226.82元,增长65.05%。其中:基本支出增加9,847,310.57元,增长44.44%;项目支出增加9,045,916.25元,增长131.33%;上缴上级支出0.00元,经营支出0.00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主要原因为:工资薪金改革工资性收入增加,所以保险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师宗县第四中学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2,005,291.39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0,980,106.73元,占基本支出的96.8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025,184.66元,占基本支出的3.2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师宗县第四中学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5,933,916.25元。其中:师财预〔2024〕1号师财预〔2024〕1号新建师宗县第四中学二期工程项目专项资金1297700.00元;师财教〔2024〕20号师财教〔2024〕20号(曲财教〔2024〕61号)新建师宗县第四中学二期工程项目专项资金2,670,000.00元;师财预〔2024〕1号(单位自有资金)师宗县第四中学课后服务收费专项资金771,480.5元;师财预〔2024〕7号师财预〔2024〕7号(曲财教〔2023〕)98号学校学生宿舍项目专项资金8,579,000.00元;师财预〔2024〕7号师财预〔2024〕7号(曲财教〔2023〕)98号学校食堂项目专项资金2,980,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师宗县第四中学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7,531,991.3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15%。与上年相比增加20,296,510.57元,增长74.52%,完成年初预算的170.28%。主要原因为:工资薪金改革工资性收入增加,所以保险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47,531,991.3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74%。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支出7,135,220.00元,津贴补贴支出847,567.00元,绩效工资支出7,526,099.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149,625.00元,助学金0.00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6,923,784.00元,资本性支出15,526,700.0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25,184.66元。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453,919.1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77%。主要用于养老保险。
9.卫生健康(类)支出1,171,987.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5%。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医疗保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771,90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17%。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金额为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金额为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金额为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施的具体情况: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师宗县第四中学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属于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师宗县第四中学资产总额0.00元,其中,流动资产0.00元,固定资产0.00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0.00元,其中固定资产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3)。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师宗县第四中学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三公”经费】是指政府部门公务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用。
【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是指地方经济形成的,按财政管理体制规定由地方所有,纳入地方预算的财政收入。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包括地方税收收入、地方部分收入两部分。地方税收收入包括两类来源,一类是根据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规定划归地方税务局系统征管的项目所形成的税收收入。另一类是按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规定划归国家税务总局系统征管,地方政府按比例分享所形成的税收收入。地方非税收入在理论上是泛指地方政府及其职能部门通过非税收入途径征集的各项资金。在实际应用中,地方一般预算中的非税收入从其构成内容看,主要包括纳入一般预算的地方公共收费、地方国有资产经营收入两部分。按现行分类,包括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和其他收入。
【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是指在划分事权的基础上,应地方承担的各项支出。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主要包括:地方行政管理费,公检法支出,武警经费,民兵事业费,地方统筹的基本建设投资,地方企业技术改造和新产品试制经费,支农支出,社会保障、社会福利和优抚支出,城市维护建设税,地方文化、教育、卫生等各项事业费,价格补贴支出以及其他支出等。
【结余或结转】是指财政收入大于财政支出的部分。结转是指结余中有专项用途、需在下年继续安排使用的支出部分。地方财政有结余或结转的主要原因:一是中央财政超收中大部分用于补助地方,因超收数额到年底才能较为准确预计,其使用要严格按程序审批,因此有一部分要在年底结算时才能下达,地方财政当年拨不出去,形成结余或结转。二是地方财政超收中有一部分资金当年拨不出去,形成结余或结转。
【部门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反映政府部门所有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政府同意后报人大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
【政府采购】是指政府机构以及所属公共部门,为实现政府职能和公共利益的需要,在财政监督下以一定的法定形式,从市场上购买所需要的商品和劳务的行为。在我国主要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按照政府采购法规和相关规定,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法定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秉承“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通过法定方式和程序,使采购行为得到规范,并达到以规模化采购节约财政资金的目的。
【财政转移支付】是指财政资源(资金)在各级政府间的无偿转移,包括横向转移和纵向转移。财政转移支付通常可以分为无条件的财政转移支付(即一般性转移支付)和有条件的财政转移支付(即专项拨款)两种。
【一般性转移支付】1994年分税制改革以后,我国逐步建立了以财力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为主的转移支付制度。行财力性转移支付主要包括:一般性转移支付、民族地区转移支付、缓解县乡财政困难补助、调整工资转移支付、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年终结算财力补助等。地方可以按照相关规定统筹安排和使用上述资金。2009年前称财力性转移支付。2009年财政部修订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时改称一般性转移支付。
【专项转移支付】是指上级政府为实现特定的宏观政策目标,以及对委托下级政府代理的一些事务进行补偿而设立的专项补助资金。资金接受者须按规定用途使用资金。
监督索引号530323060360032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