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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师宗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度部门决算

  • 中国共产党师宗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 2025-10-16 17:11

监督索引号53032318022201000

中国共产党师宗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省委、省纪委,市委、市纪委和县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执行情况,协助县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的作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县委工作部门,县委批准设立的党组党委、各乡镇、街道委、纪委等党的组织和县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3.负责全县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家监委、省委省监委、市委市监委和县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4.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5.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6.负责综合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制定或者修改我县关于纪检监察方面的制度,参与起草制定我县相关规范性文件。

7.在市纪委市监委的领导下,加强对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8.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县纪委县监委派驻机构、乡镇、街道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纪检监 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

9.完成市纪委、市监委和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中国共产党师宗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共设置20个内设机构: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党风监督室、案件监督管理室、案件审理室、信访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机关党委、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第三纪检监察室、第四纪检监察室、第五纪检监察室、第六纪检监察室、第七纪检监察室、第八纪检监察室、第九纪检监察室、第十纪检监察室、第十一纪检监察室。

另外,2017年县委巡察办成立,2018年县委巡察组成立,巡察办、巡察组经费并入纪委核算。

本单位为一级单位,所属单位1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中国共产党师宗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分别是:

1.中国共产党师宗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纳入中国共产党师宗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107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103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3人,机关和事业工人1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7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7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7人(离休0人,退休17人)。

车辆编制6辆,在编实有车辆6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4年,县纪委监委认真落实上级纪委监委部署要求,以纵深推进清廉建设为牵引,以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为抓手,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纵深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全县纪检监察工作稳步推进。

(一)聚焦监督首责,监督工作质效持续提升。健全完善政治监督工作派单、联动监督、问题整改、成果检验工作机制,聚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耕地保护、统筹发展和安全等“国之大者”强化监督,发现问题215个,问责党组织4个,问责党员干部16人。综合运用日常监督、专项监督等形式,监督推动省委第十巡视组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截至目前,省委巡视组反馈的45个问题完成整改34个,11个问题整改取得阶段性成效。深化“五责协同”工作机制,全覆盖落实主体责任“派单制”,共向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派出责任清单137项,向10个乡(镇、街道)、27个县直部门“一把手”派出责任清单166项,以履责清单促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强化“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监督,今年以来,共查处“一把手”违纪违法案件26件26人。

(二)强化系统思维,腐败治理效能不断提升。建立“红黄牌”预警机制和基层查办案件“红白榜”机制,持续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今年以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480件,同比增长17.9%;处置问题线索459件,同比增长46.2%;立案审查调查188件188人,同比增长52.8%;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36人,同比增长19.3%;采取留置措施16人,同比增128.5%;移送检察机关11人。坚持“惩、治、防”一体联动,结合日常监督和案件查办中发现的问题、存在的漏洞,制发监察建议书18份,督促建立健全制度机制18项。以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深入开展“廉映师宗”宣讲活动22场次,受教育党员干部2300余人次,推动广大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

(三)深化清廉建设,政治生态不断优化净化。建立健全责任落实、工作调度、监督检查、成果晾晒、宣传推广等工作机制,强化日常调度和督促检查,推动形成全县上下联动、左右协调“一盘棋”工作格局。持续深化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深入挖掘师宗厚重的历史人文、红色文化、少数民族文化等资源,组织开展以“清廉固本·文化培元”为主题的“十个一”活动,多渠道多形式拓宽廉洁文化建设内容、形式和载体,打造了大同下宜卡“画荻垂型”家风家教基地、竹基镇淑基社区廉洁文化教育基地、窦氏家风传习馆等一批廉洁文化教育阵地。持续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专项整治,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4件14人,通报曝光典型案例6起6人。打好澄清正名、暖心回访、打击诬告陷害“组合拳”,为10名党员干部澄清正名,开展暖心回访47人次,打击诬告陷害1件1人,进一步提振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

(四)聚力攻坚突破,集中整治工作纵深推进。县纪委监委认真履行监督推动和牵头抓总职责,构建贯通融合、同向发力、同题共答集中整治工作格局。坚持以案件查办带动集中整治工作全局,持续巩固拓展办案成果和集中整治成效,截至目前,纳入台账管理问题线索349件,查处腐败和作风问题182件,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268人,立案审查调查124件124人,采取留置措施16人,结案82件82人,党纪政务处分61人,移送检察机关7人,返还群众涉案财物425.37万元。坚持把整治突出问题贯穿集中整治始终,聚焦“2+4+3+1”专项整治,共排查发现问题1023个,已全部完成整改。强化“查、改、治”贯通发力、一体推进,通报曝光典型案例12起13人,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17份,推动在医疗领域、村级集体“三资”管理、食品安全等方面建立健全制度机制28项。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4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部门2024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师宗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度收入合计23,705,299.6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705,299.63,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42,357.37元,增长0.6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42,357.37元,增长1.03%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其他收入减少100,000.00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1.2024年案件查办数量加大,导致差旅费、劳务费支出大幅增加;2.2024年停止职务犯罪教育服务工作,导致其他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师宗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度支出合计23,866,601.23。其中:基本支出17,542,565.88,占总支出的73.50%;项目支出6,324,035.35,占总支出的26.5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98,084.22元,增长1.26%。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279,430.74元,增长7.87%;项目支出减少981,346.52元,下降13.4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主要原因是:1.2024年案件查办数量比上年增加,从而导致基本支出增加;2.2023年支付谈话室费用,2024年主要保障正常运转,从而导致项目支出较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师宗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7,542,565.88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5,341,194.68元,占基本支出的87.4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201,371.20元,占基本支出的12.5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师宗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324,035.35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

1.师财行〔2024〕1号(曲财行〔2023〕158号)下达缓拨专项经费14.17元,主要用于办公费支出。

2.师财行〔2024〕1号(曲财行〔2023〕158号)下达专项经费2,100,242.51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劳务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公务用车购置等支出

3.师财行〔2024〕1号下达工作经费54,889.19元,主要用于办公费支出。

4.师财预〔2024〕35号执收成本返还经费1,314,600.00元,主要用于差旅费、维修(护)费、劳务费及办公设备购置等支出。

5.师财预〔2024〕86号罚没收入成本返还经费2,310,828.04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劳务费及办公设备购置等支出。

6.县委巡察工作经费282,159.84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差旅费、劳务费等支出。

7.预防职务犯罪教育资金 199,623.42元,主要用于工会经费、生活补助及退还原单位等支出。

8.师财预〔2024〕16号(曲财行〔2024〕89号)下达2024年中央纪检监察转移支付及省级配套经费 100,000.00元,主要用于案件查办费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师宗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705,299.6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32%。与上年相比增加242,357.37元,增长1.03%完成年初预算的114.69%主要原因是:1.2024年案件查办数量比上年增加,从而导致基本支出增加;2.2023年支付谈话室费用,2024年主要保障正常运转,从而导致项目支出较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9,903,743.45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96%,完成年初预算的117.78%主要用于发放人员工资及与工资相关的经费支出、纪律审查、案件查办及巡察等相关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人员增加,同时增加了项目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914,522.8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8%完成年初预算的101.64%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退休费支出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退休人员增加

9.卫生健康(类)支出741,033.32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13%,完成年初预算的99.51%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退休人员增加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146,00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83%,完成年初预算的100.38%主要用于工住房公积金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人员增加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70,000.00元,决算为563,844.2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16%;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8,933.49元,下降1.56%。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购置费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公务接待费增加,但整体比上年下降。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0,000.00,决算为336,998.23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59.77%,完成年初预算的84.25%;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10,000.00,决算为210,0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37.24%,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0,000.00,决算为16,846.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99%,完成年初预算的28.08%。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35,172.89元,下降9.45%;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23,780.40元,增长12.7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2,459.00元,增长17.09%;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6,846.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2,459.00元,增长17.09%;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70,000.00,支出决算为563,844.23,完成年初预算的84.16%,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8,933.49元,下降1.56%。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购置费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公务接待费增加,但整体比上年下降。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0,000.00,决算为336,998.23,完成年初预算的84.25%;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10,000.00,决算为210,0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0,000.00,决算为16,846.00,完成年初预算的28.08%。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1.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为400,000.00元,但实际公务用车购置费产生费用336,998.23元,从而导致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公务接待费预算估计不足,实际工作产生接待费仅为16,846.00元,从而导致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35,172.89,下降9.45%;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23,780.40,增长12.7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2,459.00,增长17.09%,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6,846.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2,459.00元,增长17.09%;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购置费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公务接待费增加,但整体比上年下降。1.公务用车购置费减少主要原因是购置车型不同;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主要原因2024年案件查办数量增大;3.公务接待费增加主要原因2024年开展各项专项检查比往年增加。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2辆。具体购置车辆原因车辆老化,为更好地保障相关工作人员公务出行安全,2024年更换公务车辆2辆,但保有量与2023年相比无变化均为6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主要用于(纪检监察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8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及下级部门到我单位开展纪检监察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师宗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01,371.20元比上年增加1,066,419.53元,增长93.96%主要原因是2024年案件查办数量大幅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差旅费、印刷费、水费、电费、维修费、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与服务支出等相关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中国共产党师宗县纪律检查委员会资产总额74,916,102.40元,其中,流动资产70,883,836.38元,固定资产3,306,849.27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725,416.75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66,154,892.00,其中固定资产增加772,992.23。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处置车辆2辆,账面原值311,906.00;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10,187.75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00,02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10,167.75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14,427.75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5,924.82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24年中国共产党师宗县纪律检查委员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部分 名词解释

【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是指地方经济形成的,按财政管理体制规定由地方所有,纳入地方预算的财政收入。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包括地方税收收入、地方非税收入两部分。地方税收收入包括两类来源,一类是根据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规定划归地方税务局系统征管的项目所形成的税收收入。另一类是按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规定划归国家税务总局系统征管,地方政府按比例分享所形成的税收收入。地方非税收入在理论上是泛指地方政府及其职能部门通过非税收入途径征集的各项资金。在实际应用中,地方一般预算中的非税收入从其构成内容看,主要包括纳入一般预算的地方公共收费、地方国有资产经营收入两部分。按现行分类,包括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和其他收入。

【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是指在划分事权的基础上,地方承担的各项支出。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主要包括:地方行政管理费,公检法支出,部分武警经费,民兵事业费,地方统筹的基本建设投资,地方企业技术改造和新产品试制经费,支农支出,社会保障、社会福利和优抚支出,城市维护建设税,地方文化、教育、卫生等各项事业费,价格补贴支出以及其他支出等。

【结余或结转】是指财政收入大于财政支出的部分。结转是指结余中有专项用途、需在下年继续安排使用的支出部分。地方财政有结余或结转的主要原因:一是中央财政超收中大部分用于补助地方,因超收数额到年底才能较为准确预计,其使用要严格按程序审批,因此有一部分要在年底结算时才能下达,地方财政当年拨不出去,形成结余或结转。二是地方财政超收中有一部分资金当年拨不出去,形成结余或结转。

【部门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反映政府部门所有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政府同意后报人大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

【政府采购】是指政府机构以及所属公共部门,为实现政府职能和公共利益的需要,在财政监督下以一定的法定形式,从市场上购买所需要的商品和劳务的行为。在我国主要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按政府采购法规和相关规定,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法定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秉承“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通过法定方式和程序,使采购行为更加规范,并达到以规模化采购节约财政资金的目的。

监督索引号53032318022201111

中国共产党师宗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部门决算公开表20251016061853145.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