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师宗县城市绿化带占用、挖掘及电力管连接许可
批准编号:云曲师审许2024第008号
申请挖掘单位: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曲靖师宗供电局
挖掘地点:师宗县丹凤街道文笔大道交丹溪大道交叉处
挖掘原因:因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曲靖师宗供电局在师宗县漾月、丹凤街道城区车行道,人行道、绿化带共计11处(1.漾月路邮政局门口;2.东华路与南通街交叉路口旁绿化带内;3.文化路与东华路交叉路口旁绿化带4。通源大街与挽澜路交叉路口旁公园绿化带内;5.丹凤路与丹溪大道交叉路口旁绿化带内;6.文华路路边;7.文笔大道与凤竹路交叉路口旁绿化带内;8.东华路东林花苑南门路对面;9.漾月路与青春巷交叉口旁;10.师宗文笔二号小区旁道路路边上;11.兴师南路与青山路交叉路口旁绿化带内。)实施师宗县中心城区新建配变电项目工程,其中绿化带占用挖掘面积:76平方米;车行道,人行道占用挖掘面积24.1平方米,共计占用挖掘面积:102.1平方米。
挖掘时间: 2025年12月1日至 2025年1月30日;
挖掘面积:总面积102.1平方米。
挖掘要求:
(一)必须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严格打围施工,杜绝扬尘污染,做到安全、文明施工;
(二)施工涉及相关管线保护的,相关企业须派人同步到场查看保护性措施是否到位;
(三)施工完毕后及时拆除围挡,涉及城市主道路开挖路段严格按照交通安全保通方案执行、施工完毕后及时拆除围挡、恢复道路通行。
如因城市管理需要应无条件拆除或办理顺延手续。
师宗县行政审批局
2024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