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部门: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的通知》(云政办规〔2019〕6号)等有关要求,县政府办公室于2024年10月28日—30日组织对县政府网站和全县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进行了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政府网站检查情况。一是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栏目信息发布前审核不严,其中“预算决算”栏目出现较多表述错误,如部门名称表述错误、多字等问题。二是网站部分栏目信息更新不及时,信息保障情况不理想。如“殡葬管理/社会组织管理”“部门动态”等应更新栏目未在期限内更新。
(二)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本次共检查“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中报备的政务新媒体账号22个,微信公众号16个,新浪微博账号4个,其他新媒体2个,整体合格率100%。
(三)政策解读检查情况。2024年第一季度,共在师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2条政策解读,其中文字解读1份,图片解读1份。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少数部门对县政府门户网站栏目的更新维护认识不到位,信息更新不及时,上传信息前审核力度不足,反复出现同类型严重表述错误,同时,对政务新媒体日常管理重视不够,责任不到位,导致在日常工作中更新发布信息不及时,对存在问题缺乏主动性,整改及时性较差,积极主动性差,时常要多次提醒督促才进行更新、整改。各政策性文件起草部门未严格落实政策解读“三同步”(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要求,大部分政策解读仍是文字解读形式,较少运用图表、问答、访谈等多元化政策解读形式。
三、工作要求
(一)各乡(镇、街道)和县直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对本单位的政务新媒体及所负责政府网站栏目的日常监管,认真开展自检自查,及时整改存在问题,避免严重表述错误、个人隐私泄露、栏目更新不及时等问题反复出现。同时要树牢底线思维,规范政府信息发布流程,强化网络安全防护,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二)各单位有关负责同志要做好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账号开设、变更、关停、注销等管理工作,进一步清理整合功能相近、效能不高的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同时,对未在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中备案的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账号要及时向县政府办公室履行备案手续。
(三)各乡(镇、街道)要进一步加强县政府门户网站“乡镇动态”栏目的信息保障工作,每周至少上传1条信息至“乡镇动态”栏目。县融媒体中心要严把信息审核关,不发布与政府工作或行业部门没有直接关联的信息,对重点关键词或重点稿件要反复校核,杜绝出现严重表述错误等问题。
(四)加强政府政策解读回应,积极运用图片、图表、问答等形式开展政策解读,以简洁明了的形式呈现政策文件核心条款内容,开展生动、活泼、通俗易懂的政策解读,提高政策的传播力、影响力、落实力。
师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