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32314036101000
师宗县卫生健康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师宗县卫生健康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师宗县卫生健康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云南省有关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2.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价格政策的建议。
3.制定并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4.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5.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药品价格政策和县内药品生产鼓励扶持政策的建议。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开展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工作。
6.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牵头《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工作。
7.制定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制定并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8.贯彻落实国家和云南省生育政策,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有关政策建议。
9.指导地方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10.贯彻落实国家和云南省中医药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拟订中医药发展总体规划和目标,负责综合管理中医(含中西医结合、民族医,下同)医疗、教育、科研、文化建设、对外交流合作等工作。参与拟订中医药产业发展规划。
11.建立健全艾滋病防治工作机制,加强宣传教育,采取行为干预和关怀救助等措施,综合防治艾滋病。
12.推进师宗县大健康产业的发展, 统筹实施医养结合、医体融合等健康政策,协调推进健康师宗建设工作。
13.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应急保障工作。
14.承担师宗县计划生育协会和师宗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日常业务工作。
15.完成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继续巩固县人民医院与曲靖市第一人民医院医疗联合体建设成果,全力推进医共体建设试点,实现县域基层就诊率达65.00%、县域就诊率达90.00%以上的“小病不出村、常见病不出乡、大病不出县”目标,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方便、更加优质、更加高效的医疗健康服务。
2.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组织拟订医养结合的政策、标准和规范,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组织开展医疗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政策研究工作,提出有关政策建议。承担健康师宗战略协调推进工作,组织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区域卫生健康规划,指导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牵头组织实施师宗县大健康产业推进工作,负责组织制定大健康产业发展规划、工作方案、年度工作计划;协调促进大健康产业发展政策措施的落实,协调推进健康师宗建设有关工作;统筹实施医养结合、医体融合等健康政策。承担师宗县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3.持续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慎终如始落实落细常态化防控措施,继续强化重点人群、重点场所的防控,发挥大数据作用,严格网格化管理,严格落实“四早”要求,加强公众预防,筑牢抗疫防线。
4.提升全民健康水平。持续做好传染病防控,传染病发病率控制在全省平均水平以内。持续做好妇女、儿童、老年人等重点人群健康服务工作。深入开展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持续巩固国家卫生县城创建成果,按要求完成省级卫生乡镇、省级卫生村创建工作。
5.大力培养中医药人才,加快推进高层次中医药人才引进和培养,继续推进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加大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力度。
6.继续加大卫健投资项目建设,加快推进卫生健康信息化推进力度,实现县乡村一体化管理,互联互通、远程会诊、资源共享,不断提升服务能力。
7.继续抓好卫健系统健康扶贫工作,督促辖区医院严格执行健康扶贫政策,做细做实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家庭医生签约和健康体检工作,让健康扶贫各项政策落到实处。
8.统筹协调、承担全县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工作,组织编制县级专项预案、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管理卫生应急队伍,承担国家、云南省和曲靖市派遣的县外卫生应急任务;根据授权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9.继续加强基层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基本药物制度实施监管,强化村级卫生机构基本药物制度管理,配备基本药物品种。
10.拟订妇幼卫生健康技术、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婴幼儿早期发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和生育技术服务工作,依法规范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工作;指导、检查、督促节育手术并发症的预防、鉴定和治疗;规范妇幼保健人员队伍和技术服务,指导和督促基层加强计划生育基础管理和服务工作。
11.贯彻落实国家、云南省生育政策,承担人口监测预警工作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有关政策建议;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审核落实奖励扶助对象,对涉及对象开展调查摸底、网上录入和汇总上报工作;承担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参与人口发展战略相关工作与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工作,组织监测计划生育发展动态。承担师宗县计划生育协会办公室的日常业务工作。
12.拟定全县艾滋病防治规划及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需求评估、计划安排、经费下达、信息发布、督查指导和评估考核。承担师宗县防治艾滋病局的具体工作。
13.拟定卫生健康人才发展规划,统筹协调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承担机关和下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管理、工资福利待遇审批和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组织系统内股所级领导干部选拔、监督、培训教育及任期考核;组织实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人员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现场审核与评审推荐、证书发放工作;指导事业单位岗位设置、人事聘用、岗位聘任、年度考核、人事档案工作;负责系统内退役军人事务、办理退休手续工作。组织开展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并按要求纳入编制管理。中共师宗县委卫生健康工委办公室。指导全县卫生健康系统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和卫生健康行业“两新”组织党建工作;负责所属单位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统战、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及群团工作;负责拟定县委卫生健康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县委卫生健康工委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组织实施与协调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3个内设机构和中共师宗县委卫生健康工委办公室,包括:办公室、老龄健康股、财务股、法规股(加挂行政审批股、职业健康股)、疾病预防控制与食品安全监测股(加挂师宗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医政医管股、基层卫生健康股(加挂体制改革与药政管理股)、卫生应急办公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中心)、中医药管理股 (加挂科技与信息化股)、妇幼健康股、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加挂师宗县计划生育协会办公室)、防治艾滋病股、组织人事股。
所属单位16个,分别是:
1.师宗县卫生健康局(本级);
2.师宗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3.师宗县卫生健康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4.师宗县妇幼保健院;
5.师宗县人民医院;
6.师宗县中医医院;
7.师宗县漾月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8.师宗县丹凤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9.师宗县大同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0.师宗县竹基卫生院;
11.师宗县彩云卫生院;
12.师宗县葵山卫生院;
13.师宗县雄壁卫生院;
14.师宗县龙庆卫生院;
15.师宗县五龙卫生院;
16.师宗县高良卫生院。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师宗县卫生健康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6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4个。分别是:
1.师宗县卫生健康局(本级);
2.师宗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3.师宗县卫生健康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4.师宗县妇幼保健院;
5.师宗县人民医院;
6.师宗县中医医院;
7.师宗县漾月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8.师宗县丹凤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9.师宗县大同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0.师宗县竹基卫生院;
11.师宗县彩云卫生院;
12.师宗县葵山卫生院;
13.师宗县雄壁卫生院;
14.师宗县龙庆卫生院;
15.师宗县五龙卫生院;
16.师宗县高良卫生院。
纳入师宗县卫生健康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师宗县卫生健康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59人。其中:行政编制1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84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1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831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73人(离休1人,退休272人)。
年末其他人员6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6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6人。
车辆编制7辆,在编实有车辆7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师宗县卫生健康局局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师宗县卫生健康局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师宗县卫生健康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56,888.3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291.83万元,占总收入的23.36%;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43,387.07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76.27%;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09.43万元,占总收入的0.37%。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010.84万元,增长3.6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事业收入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767.47万元,下降11.7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较上年度减少了下达的职工住房公积金以前年度欠款及养老保险欠款等财政拨款。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事业收入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经营收入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其他收入减少252.19万元,下降54.6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县医院短期借款减少,导致其他收入(债务预算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师宗县卫生健康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58,815.8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152.73万元,占总支出的76.77%;项目支出13,663.07万元,占总支出的23.23%;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320.34万元,增长4.11%。其中:基本支出减少3899.19万元,下降7.9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将自有资金支出按财政部门要求列入项目支出,基本支出减少。项目支出增加6,219.53万元,增长83.5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将自有资金支出按财政部门要求列入项目支出,项目支出增加。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师宗县卫生健康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5,152.73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0,144.3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4.6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5,008.3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5.3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师宗县卫生健康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3,663.07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支出金额为4.75万元,主要用于师宗县敬诚老年公寓综合运营补助;
2.死亡抚恤支出,支出金额为1.85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死亡后遗属补助经费;
3.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支出金额为86.93万元,主要用于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工作经费、老年协会工作经费、创建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经费;
4.其他公立医院支出,支出金额为215.00万元,主要用于师宗县人民医院、师宗县中医医院临床重点专科建设;
5.城市社区卫生机构支出,支出金额2,892.2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城市社区卫生机构日常运转公用经费;
6.乡镇卫生院支出,支出金额4,997.2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乡镇卫生院日常运转公用经费;
7.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支出金额为403.58万元,主要用于乡村医生基药补助、定额补助乡村医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
8.卫生监督机构支出,支出金额为18.37万元,主要用于卫生监督机构日常运转公用经费;
9.妇幼保健机构支出,支出金额为1,193.09万元,主要用于妇幼保健机构日常运转公用经费;
10.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金额为1,638.91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
11.重大公共卫生服务,支出金额为1,255.50万元,主要用于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
1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专项,支出金额为487.91万元,主要用于新冠感染疫情防控支出;
13其他公共卫生支出,支出金额为7.36万元,主要用于卫生健康人才培养支出;
14.计划生育服务经费,支出金额为5.34万元,主要用于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春节慰问补助及计划生育奖优免补款;
15.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支出金额为354.92万元,主要用于计划生育奖优免补及一次性生育补贴、育儿补助。
16.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支出金额为100.00万元,主要用于师宗县妇幼保健院项目建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师宗县卫生健康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291.8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23.36%。与上年相比减少1,911.87万元,下降12.5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较上年度减少了下达的职工住房公积金以前年度欠款及养老保险欠款等财政拨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39.7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07%。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统筹外部分工资和各项社会保险费的缴纳。
9.卫生健康(类)支出11,855.9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9.20%。主要用于本部门正常运转、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计划生育事务、行政单位医疗及老龄卫生健康事务等方面的相关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96.1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73%。主要用于本部门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70万元,决算为7.3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7.7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50万元,决算为5.89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0.35%,完成年初预算的47.12%;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20万元,决算为1.44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9.65%,完成年初预算的72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44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师宗县卫生健康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70元,支出决算为7.3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7.7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50万元,决算为5.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7.12%;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20万元,决算为1.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2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开支。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6.89万元,下降53.91%,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开支。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4.27万元,下降42.03%,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开支;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20万元,下降45.80%,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开支。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开支。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0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等各类督导及检查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师宗县卫生健康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2.53万元,比上年减少18.46万元,下降26.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减少了日常公用经费。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5.56万元,印刷费1.28万元,水费0.77万元,电费0.20万元,邮电费3.96万元,差旅费2.28万元,维修(护)费0.49万元,会议费0.54万元,公务接待费0.05万元,劳务费8.28万元,委托业务费0.1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3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5.1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费用0.41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师宗县卫生健康局资产总额94,146.8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0,020.46万元,固定资产59,429.29 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2,739.87 万元,无形资产1,568.13 万元(净值),其他资产389.08 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0,501.0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2,443.93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647.2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247.7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52.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247.5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574.29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572.79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师宗县卫生健康局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是指由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等城乡基本医疗卫生机构向全体居民提供,是公益性的公共卫生干预措施,主要起疾病预防控制作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有三方面含义:一是城乡居民,无论年龄、性别、职业、地域、收入等,都享有同等权利,二是服务内容将根据国力改善、财政支出增加而不断扩大,三是以预防为主的服务原则与核心理念。
2.重大公共卫生专项:是指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包括结核病、艾滋病等重大疾病防控,国家免疫规划,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及预防出生缺陷;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农村改水改厕等卫生专项。
3.基本药物制度:是对基本药物的遴选、生产、流通、使用、定价、报销、监测评价等环节实施有效管理的制度,与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医疗保障体系相衔接。
4.政府采购:是指政府机构以及所属公共部门,为实现政府职能和公共利益的需要,在财政监督下以一定的法定形式,从市场上购买所需要的商品和劳务的行为。在我国主要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按政府采购法规和相关规定,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法定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秉承“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通过法定方式和程序,使采购行为得到最大限度地规范,并达到以规模化采购节约财政资金的目的。
5.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032314036101111
附件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