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32318071101000
师宗县总工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师宗县总工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师宗县总工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组织全县各级工会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依法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2.加强职工教育,做好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广大职工的政治素质,为改革、发展、稳定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3.积极开展“源头”参与,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检查和监督劳动保护条例的实施,维护职工的安全与健康。实施送温暖工程,搞好困难职工和劳模的走访慰问送温暖活动。
4.加强企业民主管理工作,推行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和“厂务公开”制度,维护职工的民主权利,推动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方针的贯彻落实。
5.建立健全工会组织,加强各级工会的组织建设,特别是新经济组织和非公有制企业的工会组织建设,确保职工队伍的稳定。
6.组织和动员职工开展劳动竞赛和合理化建议活动,调动广大职工的生产积极性和创造性,为全县经济建设充分发挥工人阶级主力军的作用。
7.建设职工之家,在各基层工会积极开展创建“模范职工之家”活动,并组织职工开展积极向上的文体活动。活跃职工文化生活,促进精神文明建设。
8.按照党和国家的政策规定,认真做好职工群众来信来访的接待和处理工作,密切与职工群众的联系。
9.贯彻党和政府及上级工会有关财务工作的方针政策,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加强女职工工作,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
10.完成县委、县政府安排的中心工作任务和上级工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强化思想引领,夯实党建基础。一是整合资源,提升学习效率。组织开展各类学习32次,通过系列学习活动开展增强党性修养,增强学习互动性,以学促思,因思促行。
2.深化改革创新,加强阵地建设。一是以“建起来、转起来、活起来”为目标,加强企业工会规范化建设。聚焦货车司机、网约车司机、快递员、外卖配送员等重点群体,广泛开展调查摸底开展职工阵地建设工作。新建基层工会5家,新发展会员1703人。
3.开展职工活动,丰富职工文化生活。开展职工运动会等系列活动。丰富职工精神文化生活,凝聚职工力量,更好服务我县社会经济发展。
4.畅通维权渠道,强化权益维护。一是持续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明确任务,责任到人。二是加强劳模选树与管理,组织省级劳模进行健康体检,新建成1家劳模创新工作室,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工匠精神。三是积极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组织开展劳动关系风险隐患排查4次。四是努力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认真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共签订工资集体协商合同49份。五是强化法治宣传。深入开展第七个国家安全日宣传教育暨“尊法守法·携手筑梦”公益法律服务行动,发放宣传资料300余份,共发放宣传手册800多本,宣传折页500余份。六是“安康杯”活动成效明显。七是重构劳动技能竞赛体系。
5.聚焦解困脱困,全心全意帮扶。一是持续开展济困帮扶,开展2023年春送岗位、夏送清凉、秋送助学、冬送温暖等活动团结广大职工听党话、跟党走。二是做实做优医疗互助,2023年,医疗互助参互单位172个,参互职工15992人,新增参互职工543人,同比去年增加3.5%。
6.丰富女工活动,传递工会温暖。组织女职工健康体检,开展妇女节文体活动,经典诵读及爱心托管服务。
7.压实主体责任,筑牢廉洁底线。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将党风廉政建设任务细化到岗位、分解到个人、具体到环节。强化纪法意识,大抓作风建设和效能建设。
8.加强经费征收,规范经费使用。加大工会经费收缴力度,保障工会工作有序开展,组织《新工会会计制度》线上培训,加强基层工会业务指导,不断规范财务收支行为。以审促改,对30家基层工会2023年工会经费收支开展审计,在会费收取、制度建设、会计基础及核算、经费使用及管理发现问题21个,并及时督促整改。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组织宣传教育网络部,维权和劳动工作部。
所属单位0个。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师宗县总工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师宗县总工会;
2、师宗县困难职工帮扶中心。
纳入师宗县总工会部门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所属单位未单独公开主要原因为:我单位所属部门所有账务纳入本单位统一核算,未单独开设账务。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师宗县总工会部门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人。其中:行政编制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3人(无参公管理事业编制);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7人(离休0人,退休7人)。
年末其他人员1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1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产,《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师宗县总工会部门2023年度收入合计708.8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08.81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经营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51.89万元,增长27.2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51.89万元,增长27.27%;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事业收入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经营收入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其他收入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财政划拨相关单位应拨缴的工会经费比上年增加,导致本年收入比上年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师宗县总工会部门2023年度支出合计708.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47.56万元,占总支出的91.36%;项目支出61.25万元,占总支出的8.6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51.89万元,增长27.27%。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00.64万元,增长18.4%;项目支出增加51.25万元,增长512.5%;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经营支出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基本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财政划拨相关单位应拨缴的工会经费比上年增加,导致本年支出比上年增加;项目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收到市级重点项目奖补工作经费。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师宗县总工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47.56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40.2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1.6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07.36万元(含财政划拨全县相关单位应拨缴工会经费500.0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8.3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师宗县总工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1.25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特困群体春节慰问专项资金10.00万元(师财预〔2023〕203号),主要用于春节慰问环卫工200人。2023年市级重点项目奖补工作经费50.00万元(师财建〔2023〕23号),主要用于师宗县职工服务中心项目建设经费。2023年就业创业服务补助资金0.51万元(师财社〔2023〕68号),主要用于创业贷款工作经费。机关事业单位职工遗属生活补助0.74万元(师财预〔2023〕1号),主要用发放于职工遗属生活补助。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师宗县总工会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08.8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151.89万元,增长27.27%,主要原因是财政划拨相关单位应拨缴的工会经费比上年增加,导致本年支出比上年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63.2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3.57%。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及与工资相关的经费支出、支付财政划拨相关单位应拨缴工会经费、师宗县职工服务中心项目建设经费和特困群体春节慰问金;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1.8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0%。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工资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5.5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8%。主要用于单位在职职工医疗保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8.1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5%。主要用于缴纳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50万元,决算为0.5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初预算为0.50万元,决算为0.50万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0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5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师宗县总工会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50万元,支出决算为0.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无变动;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无变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数无变动;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原因是2023年产业工人队伍改革检查工作及重点项目督查比上年增加。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09万元,增长23.3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动;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9万元,增长23.39%。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2023年产业工人队伍改革检查工作及重点项目督查比上年增加。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无变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无变动;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原因是2023年产业工人队伍改革检查工作及重点项目督查比上年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8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市总工会检查、调研、督查和基层工会上报材料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师宗县总工会部门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07.3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00.15万元,增长24.59%,主要原因是财政划拨相关单位应拨缴的工会经费比上年增加,导致本年支出比上年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师宗县总工会部门资产总额0.0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0.00万元,固定资产0.00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无变化,其中固定资产无变化。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根据财行〔2008〕号文件规定,师宗县总工会资产均为工会资产,已纳入工会资产管理,所以国有资产为零。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7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7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9.7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3-附表15)。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23年财政划拨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工会经费500.00万元,统一划拨到县总工会,县总工会缴入工会经费征缴系统,属于上级工会的系统自动提取,属于基层工会的于2023年12月20日返拨到各基层工会。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是指在划分事权的基础上,应由地方承担的各项支出。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主要包括:地方行政管理费,公检法支出,部分武警经费,民兵事业费,地方统筹的基本建设投资,地方企业技术改造和新产品试制经费,支农支出,社会保障、社会福利和优抚支出,城市维护和建设费,地方文化、教育、卫生等各项事业费,价格补贴支出以及其他支出等。
部门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反映政府部门所有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政府同意后报人大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
政府采购:是指政府机构以及所属公共部门,为实现政府职能和公共利益的需要,在财政监督下以一定的法定形式,从市场上购买所需要的商品和劳务的行为。在我国主要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按政府采购法规和相关规定,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法定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秉承“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通过法定方式和程序,使采购行为得到最大限度地规范,并达到以规模化采购节约财政资金的目的。
监督索引号530323180711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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