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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宗县高良壮族苗族瑶族乡人民政府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 师宗县高良壮族苗族瑶族乡人民政府
  • 师财预【2024】67号
  • 53032319056101000
  • 2024-10-18 12:20

监督索引号53032319056101000

师宗县高良壮族苗族瑶族乡人民政府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曲靖市师宗县高良壮族苗族瑶族乡人民政府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曲靖市师宗县高良壮族苗族瑶族乡人民政府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曲靖市师宗县高良壮族苗族瑶族乡人民政府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加强党的建设。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推进本乡机关及辖区内村(社区)、各类党组织党建工作。指导村(社区)工作,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村(社区)治理,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

2.促进经济发展。负责编制和组织实施本辖区内经济社会发展、国土空间等各项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协调推进乡村振兴、城乡建设管理、人居环境提升、生态环境保护、自然资源管理和利用,推动乡、村(社区)高质量发展。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城乡发展水平,增加村(居)民收入。

3.强化公共服务。组织实施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和社会事务,落实教体文化、科技人才、卫生健康、食品安全、社会保障、民政优抚等方面相关政策。加强辖区内公共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各项公益事业建设,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健全完善乡、村(社区)两级为民服务体系。

4.维护安全稳定。依法承担辖区内平安建设、综合治理、安全生产监管、应急消防等相关工作,保障辖区内公民和各类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推进网格化管理和服务,加强社会治安群防群治,健全完善信访和社会矛盾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依法履行法定及上级赋予的相关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统筹辖区内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5.实施综合管理。承担本乡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以及乡村振兴中重大问题的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等职能。统筹协调财政财务管理、统计管理等工作。

6.完成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抓项目促投资。坚持提前布局、提早谋划,打好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组合拳”,建立常态化项目推进机制,入库项目15个,完成入库数6.5亿元,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出库完成7.06亿元,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28.51%;在库项目10个,剩余投资额2.12亿元。完成招商引资项目包装15个,省外国内到位资金4.74亿元。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有序开展,完成第一阶段入户摸底调查和第二阶段单位清查工作,第三阶段正式入户普查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培育主体扩消费。全面实施营商环境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和市场主体倍增计划,大力培育更利于市场主体活力释放的“肥沃土壤”,净增市场主体913户、增长159%,其中,净增个人独资企业249户,个体工商户664户,“个转企”15户,坚定不移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抓实抓细各项政策落地,发展活力持续增强。

热果产业活力焕发。发挥自然地理优势,累计种植热区水果3.75万亩,其中种植沃柑、脐橙、砂糖橘等优势品种3.69万亩,产值约1.15亿元;探索发展黄金百香果、番石榴等特色品种600亩,产值约720万元。新建成坝林、纳非水肥一体化标准化种植示范园140亩;打造纳厦特色种植示范基地500余亩,以“热果产业联盟合作社+11个村委会合作社+农户”的发展模式,建立良好的利益联结机制,实现联农带农,为热果产业注入新的发展活力。聚焦延链补链强链,建设洗果选果线5条,其中从国外引进先进洗选果线1条,大幅提升初加工水平,推动全乡热区水果产业走向高端化、品质化。政府搭建平台,引导果企、果农与电商企业深度合作,以“助农惠民两不误”的思路撬动供应和消费。举办热区水果节、参加推介会,不断扩大宣传面,品牌效应显著增强,市场前景更加广阔,经济效益稳中有进。

林产业提质增效。落实好森林资源管护,围绕林长制责任体系,将全乡森林资源进行统一编号、矢量化管理。抓实森林草原防灭火各项措施,以强有力的手段守护好高良森林资源。全乡现有人工商品林38万亩,生态公益林2.7万亩,森林覆盖率达71.5%。合理规划省级公益林规模与布局,优化调出省级公益林1511亩。2023年实现限额采伐指标共7.73万余立方米,增加群众收入1934万元。

劳务产业做优做强。搭建招聘平台、开发乡村公岗,提供劳务输出就业服务,不断激发群众创收内生动力。持续优化农村转移就业劳动力结构和质量,组织开展劳动力技能培训11期602人次,发放脱贫劳动力外出务工一次性交通补贴3510人351万元。2023年组织劳务输出13756人,劳动力转移率为92.56%,实现劳务收入3.5亿元,劳务经济收入稳步发展。

传统农业基础夯实。加快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步伐,把农业农村经济增长方式转移到提质增效扩量和促农增收的轨道上来。完成小春作物收割面积5600亩;完成大春粮食作物播种面积35800亩;完成经济作物种植20400亩。养殖业生产呈现良好发展态势,肉类总产3498吨、禽蛋产量86吨。生猪、牛、羊、禽存栏及出栏率与上年同期相比均呈增长趋势。

空间规划全面完善。整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图斑11宗,逐步健全农村建房审批审查制度,清理消化违法违规建房存量。完成11个村庄规划编制成果复核,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形成初步成果,统筹安排各类空间资源,补齐乡村发展短板,乡村生产、生活、生态空间更加优化。强力推进耕地保护工作,完成耕地流出问题整改9509.89亩,牢牢守住了耕地红线和粮食安全底线。

乡村振兴全面推进。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扎实开展“一平台、三机制”专项行动,全覆盖建立健全监测帮扶机制,“三类监测对象”共347户1335人,风险消除279户1085人;锁定人均纯收入万元以下脱贫人口及监测对象122户544人,消除109户500人,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人均纯收入达15447.81元,同比增长16.55%。加快构建衔接机制,建设成效初步显现,学习推广浙江“千万工程”经验,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投入资金150万元实施乡村振兴示范点建设项目,建成戈勒村委会引水灌溉工程。纵深推进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新改建农村卫生公厕3座、户厕280座。建成美丽村庄5个,创评二星村35个、三星村8个。坚持以群众自发主动管理为主,差异化建立符合村情民情的常态长效管护机制,对各自然村实施环境综合整治,促进美丽宜居宜业乡村建设。

基础设施全面提升。持续推进实施珠江流域南盘江师宗段防洪治理工程设里集镇段项目,完成设里河凤尾中桥至蚌古楼段河道综合治理。农村饮水工程不断完善,共投资1835.96万元,完成水厂建设3座,实施联村供水建设。实施花脸岩水库配套管网工程,工程总投资3800万,铺设灌溉及人饮管网29千米。投资1500万元,开发建设鲁古集镇15亩,建设摊位260个、门面70余个,项目预计2024年下半年完成。完善设里集镇建设,配齐农贸市场、公厕、停车场和文体广场等设施,建设35个民族特色小门面,建成热区水果电子商务中心。

问题整改有力有效。完成省级联合执法检查和市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交办问题整改45个,高效严格开展环境综合执法检查,排查并整改问题32个,一批结构性、区域性历史遗留环境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环境污染有防有治。强化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完成高良(鲁古)至师宗新能源公交车更换升级,逐步淘汰纯油动力公交,有效减少公交尾气排放,全面加强秸秆禁烧管控,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不断提高。深入推进水源污染防治行动,实施乡镇集中饮用水水源点保护工程,黑臭水体实现动态清理;加快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运行设里集镇污水处理厂,布排生活污水管网,集镇生活生产污水集中处置;强化河岸线生态环境保护,处置河道垃圾乱丢、建筑垃圾河岸乱倒乱堆问题5起,建立“长治久清”的长效机制。持续开展生活垃圾治理,对4座垃圾热解站进行专项整治,升级改造焚烧炉2座,实现垃圾集中清运、集中处置,辖区内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率达100%。

绿美高良有点有面。实施绿化美化三年行动,协调推进绿美乡村、绿美交通、绿美河湖、绿美山川建设,全年共栽种树苗8700余株,完成绿化面积2万余平方米。持续绿化美化优化设里集镇,以高良乡民族团结文化广场为中心,辐射大桥至设里集镇片区,种植绿化苗木600余棵、新街路面硬化1500余平方米、集镇绿化美化面积1500余平方米。完成8个自然村的绿美乡村建设,累计完成绿化面积1990平方米,植树4870株,建成小菜园、小果园、小花园28处,同步推进5个美丽乡村建设工作。

社会保障更加有力。始终把造福人民作为最重要的政绩,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完善。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保险参保率不断提高。累计发放惠农补贴资金29.96万元,审核发放养老保险金3.46万人次438.6万元,累计发放农村低保、临时救助、特困供养等资金731.47万元。落实好残疾人服务保障工作。认真落实稳岗就业政策,加大低收入群体帮扶力度。

服务阵地扩优提质。开展“双语宣讲”、院坝协商、先进典型选树等活动,大力推进移风易俗精神文明创建,全乡11个行政村均创建成县级文明村,目前正在争创1个市级文明乡镇和9个市级文明村;推进养老服务配套设施落地,建成坝林村互助养老服务中心,启动高良乡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建设;推动1个乡级和11个村级党群服务中心提升改造,实现政务服务“一窗式受理,一站式服务”。

民生事业欣欣向荣。全面深化综合教育改革,积极推进控辍保学、校园交通安全、防溺水等工作,建设高质量教师队伍,改善教育教学水平,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建成高良乡民族幼儿园1所,改扩建中心完小护坡、围墙和运动场等场地,教育配套基础设施更加完善。医疗卫生事业稳步提升,推进基层标准化慢性病区建设和基层心脑血管救治站拓面提质项目;进一步提升村卫生室服务能力,设里、纳厦建成国家推荐标准化卫生室,戈勒、窝德、纳非、便料建成国家基本标准化卫生室;开展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为群众提供有效、便捷的医疗卫生服务。公共文化服务持续加强,完成乡级农民文化素质教育网络培训学校和图书馆分馆的建设。组织形式多样的文化体育活动,营造充满生机、昂扬向上的文化氛围。民兵建设、兵员征集等国防动员体系不断完善。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全面建立,拥军优属有力有效。进一步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残联、老龄等群团组织作用,推动各项事业取得新的进展。

安全生产形势向好。深入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把安全理念贯穿发展各领域、全过程,有效提升风险防范化解能力。组建“一支队伍管执法”,整合人员力量,加强“一支队伍管执法”体系建设。加强制度化、常态化安全监管和安全监察。扎实开展非煤矿山、燃气安全、建筑施工、道路交通、消防、危险化学品、人员密集场所、食品药品等方面的排查整治,推动2023年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走深走实,累计整治隐患65条,全年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基层治理和谐稳定。科学划分二级网格11个,三级网格149个,选聘网格员149名,有效发挥网格员在纠纷调解、为民服务、议事协商中的“耳鼻喉舌”作用,构建乡村治理“一张网”工作格局;实行信访包案,联村领导亲自抓,总支书记具体抓,建立信访重点人群台账,对现存3名信访重点人群常走访、多关注,2023年信访总量为6件,同比去年下降33%,一年来没有到县级以上部门上访情况。定期进行命案防控分析研判,开展家庭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目前全乡138名精神障碍患者已全部纳入建档管控。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全年共排查矛盾纠纷141起,化解136起,化解成功率达96.45%,未发生因化解不及时引发的民转刑案件。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2个内设机构,包括:党政机构和事业单位机构。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曲靖市师宗县高良壮族苗族瑶族乡人民政府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7个。其中:行政单位2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5个。分别是:

1.师宗县高良壮族苗族瑶族乡党建办公室;

2.师宗县高良壮族苗族瑶族乡党政办公室;

3.师宗县高良壮族苗族瑶族乡财政所;

4.师宗县高良壮族苗族瑶族乡党群服务中心;

5.师宗县高良壮族苗族瑶族村镇规划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服务中心;

6.师宗县高良壮族苗族瑶族乡综合执法队;

7.师宗县高良壮族苗族瑶族乡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

纳入曲靖市师宗县高良壮族苗族瑶族乡人民政府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所属单位未单独公开主要原因为:我单位所属部门所有账务纳入高良壮族苗族瑶族乡人民政府统一核算,未单独开设账务。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曲靖市师宗县高良壮族苗族瑶族乡人民政府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02人。其中:行政编制2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7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66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3人(离休0人,退休23人)。

年末其他人员313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313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11人。

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师宗县高良壮族苗族瑶族乡人民政府2023年度收入合计4,068.3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976.93万元,占总收入的97.75%;上级补助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经营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91.43万元,占总收入的2.25%。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564.68万元,增长16.1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530.62万元,增长15.4%;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事业收入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经营收入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其他收入增加34.06万元,增长59.3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专项工作经费团坡村委会实施农村危房改造项目资金、2023年垃圾清运费收缴返还经费、厕所革命资金、下窝德易地搬迁建设项目、师宗县快递物流园建设项目资金、设里河高良乡段征地补偿、保洁员补助、2023年省级抗旱救灾资金、森林防火经费、英社至窝德码头机耕路修建项目资金、2023年特色产业示范基地建设项目资金、弄劳下村热果基地建设项目、纳非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建设项目资金、脱水蔬菜项目资金、11个村热区水果沃柑种植园建设项目农药采购等项目资金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师宗县高良壮族苗族瑶族乡人民政府2023年度支出合计4,055.9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42.47万元,占总支出的38.03%;项目支出2513.43万元,占总支出的61.97%;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563.50万元,增长16.14%。其中:基本支出减少738.46万元,下降32.38%;项目支出增加1,301.97万元,增长107.47%;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经营支出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发放1-9月行政人员基础性绩效奖和事业人员参照公务员规范后绩效奖,本年度专项工作经费团坡村委会实施农村危房改造项目资金、2023年垃圾清运费收缴返还经费、厕所革命资金、下窝德易地搬迁建设项目、师宗县快递物流园建设项目资金、设里河高良乡段征地补偿、保洁员补助、2023年省级抗旱救灾资金、森林防火经费、英社至窝德码头机耕路修建项目资金、2023年特色产业示范基地建设项目资金、弄劳下村热果基地建设项目、纳非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建设项目资金、脱水蔬菜项目资金、11个村热区水果沃柑种植园建设项目农药采购等项目资金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师宗县高良壮族苗族瑶族乡人民政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542.47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416.0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1.8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26.4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2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师宗县高良壮族苗族瑶族乡人民政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513.43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201010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人大事务-代表工作4.50万元,用于人大代表活动支出;

2010199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人大事务-其他人大事务支出5.00万元,用于高良乡纳厦村委会鲁古街太阳能照明路灯安装项目;

2010299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协事务-其他政协事务支出1.00万元,用于开展院坝协商·建设文明村寨“行动工作;

201030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6.94万元,用于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下窝德易地搬迁项目勘测、审计支出;

201050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统计信息事务-专项普查活动1.00万元,用于经济普查工作支出;

201069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财政事务-其他财政事务支出20.00万元,用于用于乡镇财政公共服务能力提升;

2011102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纪检监察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55.00万元,用于业务工作支出;

201320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组织事务-行政运行0.68万元,用于60岁以上农村老党员2022年生活补助;

2049999 公共安全支出-其他公共安全支出-其他公共安全支出30.00万元,用于扫黑除恶工作支出;

2060702 科学技术支出-科学技术普及-科普活动13.00万元,用于科普小镇、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建设支出;

2080299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民政管理事务-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161.00万元,用于雨厦村老年活动室建设10.00万元,高良乡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建设100.00万元,未成年人保护和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工作支出1.00万元,坝林村委会农村互助养老服务站建设项目50.00万元;

2080799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就业补助-其他就业补助支出1.87万元,用于2023年农村劳动力资源调查和数据更新支出;

208080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9.90万元,用于高良乡遗属补助支出;

208080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1.52万元,用于2023年87支前民兵八一慰问及八一座谈会支出;

208100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社会福利-老年福利20万元,用于雨厦村互助养老服务站建设支出;

208100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社会福利-殡葬18.21万元,用于殡葬改革惠民殡葬补助;

208200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临时救助-临时救助支出2.00万元,用于2023年城乡临时救助备用金支出;

208280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拥军优属0.60万元,用于87支前民兵慰问支出;

2100409 卫生健康支出-公共卫生-重大公共卫生服务5.00万元,用于新冠感染疫情防控物资采购;

2100410卫生健康支出-公共卫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15.00万元,用于用于新冠感染疫情防控物资采购;

2101599 卫生健康支出-医疗保障管理事务-其他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支出0.50万元,用于医疗保障能力提升支出;

2120501 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城乡社区环境卫生90.00万元,用于垃圾清运支出85.00万元,2022年第三、四季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实施考核经费5.00万元;

2120806 城乡社区支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土地出让业务支出3.00万元,用于财政所业务费支出;

2120899城乡社区支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80.00万元,用于高良乡坝林村委会文体活动场所建设项目支出40.00万元,各村党群服务中心建设38.90万元,财政所业务支出1.10万元;

2130104 农林水支出-农业农村-事业运行1.65万元,用于林业办2023年6至7月罚没收入工作经费支出;

2130126 农林水支出-农业农村-农村社会事业40.00万元,用于2023年师宗县高良乡(未坡、纳圭、上笼嘎)新建公厕21.00万元,2022年高良乡公厕建设资金(便料1座,戈勒1座)4.00万元,2020年高良乡公厕改建4.26万元,2020年高良乡公厕新建工程款(窝德、设里、科白)10.74万元;

2130234 农林水支出-事业机构-林业草原防灾减灾6.00万元,用于森林防火支出;

2130315 农林水支出-水利-抗旱18.00万元,用于抗旱救灾支出;

2130319 农林水支出-水利-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49.61万元,用于设里河高良乡段征地补偿;

2130335 农林水支出-水利-农村供水2.00万元,用于设里河高良乡段征地补偿;

2130504 农林水支出-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农村基础设施建设315.00万元,用于下窝德易地搬迁建设项目支出40.00万元,团坡村委会实施农村危房改造项目支出30.00万元,丁累、上细独、上笼嘎、蚌别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建设支出20.00万元,高良乡设里热区水果实验示范园建设支出5.00万元,团坡村委会凤凰谷电站至未秧脱贫攻坚路面硬化5.00万元,团坡村委会实施农村危房改造项目5.00万元,新安村瑶族文化传习馆制作支出10.00万元,下窝德村地质灾害避让搬迁建设项目200.00万元;

2130505 农林水支出-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生产发展372.07万元,用于纳非村民委员会纳非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建设项目100.00万元,英社村特色产业示范基地建设72.16万元,脱水蔬菜项目支出70.00万元,弄劳下村热果基地建设项目58.00万元,砂糖橘嫁接服务项目支出41.91万元,高良乡11个村热区水果沃柑种植园建设项目农药采购29.99万元;

2130599 农林水支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324.72万元,用于垃圾清运支出113.00万元,保洁员工资支出196.72万元,英社至窝德码头机耕路修建支出10.00万元,项目管理费3.00万元,2022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交叉检查考核工作支出2万元;

2130705 农林水支出-农村综合改革-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406.98万元,用于村干部基本报酬237.51万元,村小组党组织负责人补助和村民小组长补贴123.79万元,村组织办公经费20.99万元,2022年城乡居民“两险”考核工作支出7.11万元,解决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支出2.00万元,2023年第一季、第三季度网格员待遇补助15.59万元;

2130706 农林水支出-农村综合改革-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助200.00万元,用于师宗县快递物流园建设项目支出;

2140106 交通运输支出-公路水路运输-公路养护27.48万元,用于高良乡2023年农村公路养护(乡道、村道)项目支出;

2200106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自然资源事务-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95.00万元,用于解决耕地流出问题整改支出;

2200199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92.00万元,用于耕地流出整改工作支出;

2230105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支出0.70万元,用于2023年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支出;

2249999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其他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其他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6.50万元,用于自然灾害救灾支出;

2296002 其他支出-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10.00万元,用于坝林村委会农村互助养老服务站建设项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师宗县高良壮族苗族瑶族乡人民政府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883.2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74%。与上年相比增加451.42万元,增长13.15%,主要原因是发放1至9月行政人员基础性绩效奖和事业人员参照公务员规范后绩效奖,本年度专项工作经费团坡村委会实施农村危房改造项目资金、2023年垃圾清运费收缴返还经费、厕所革命资金、下窝德易地搬迁建设项目、师宗县快递物流园建设项目资金、设里河高良乡段征地补偿、保洁员补助、2023年省级抗旱救灾资金、森林防火经费、英社至窝德码头机耕路修建项目资金、2023年特色产业示范基地建设项目资金、弄劳下村热果基地建设项目、纳非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建设项目资金、脱水蔬菜项目资金、11个村热区水果沃柑种植园建设项目农药采购等项目资金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77.2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01%。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其他人员工资发放及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外交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3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7%。主要用于扫黑除恶工作支出;

5.教育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支出13.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3%。主要用于科普小镇、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建设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7.9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73%。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统筹外项工资,全乡在职人员养老保险财政部分缴费,雨厦村互助养老服务站建设,惠民殡葬补助,临时救助,2023年八一优抚支出,高良乡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坝林村委会农村互助养老服务站建设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遗属补助等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84.6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8%。主要用于全乡在职人员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缴费支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支出;

10.节能环保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支出9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2%。主要用于垃圾清运支出;

12.农林水支出2,193.4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6.49%。主要用于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在职人员工资、日常公用经费、其他人员工资、村委会人员工资、团坡村委会实施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垃圾清运、公厕建设下窝德易地搬迁建设项目、快递物流园建设项目、段征地补偿、保洁员工资、应急救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建设、热区水果实验示范园建设、脱贫攻坚路面硬化工程、安村瑶族文化传习馆制作工程、森林防火、机耕路修建、热区水果产业发展、脱水蔬菜项目等支出;

13.交通运输支出27.4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1%。主要用于农村公路养护支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87.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82%。主要用于耕地流出问题整改;

19.住房保障支出95.9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7%。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6.5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7%。主要用于自然灾害救灾支出;

23.其他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4.65万元,决算为33.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31.0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15万元,决算为33.29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8.35%,完成年初预算的273.99%;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0万元,决算为0.56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65%,完成年初预算的22.4%,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56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师宗县高良壮族苗族瑶族乡人民政府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4.65万元,支出决算为31.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5.1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15万元,决算为30.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54.73%;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0万元,决算为0.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4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年度开展耕地流出问题整改工作,高良乡耕地流出整改工作任务重,需核实图斑多,且高良乡政府所在地距各村距离远,公车需求量大,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13.23万元,增长72.3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15.61万元,增长101.7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39万元,下降81.29%。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开展耕地流出问题整改工作,高良乡耕地流出整改工作任务重,需核实图斑多,且高良乡政府所在地距各村距离远,公车需求量大,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县上公务、下村入户耕地流出问题整改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0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各级领导到高良壮族苗族瑶族乡检查指导各部门工作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师宗县高良壮族苗族瑶族乡人民政府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2.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2.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未纳入年初预算。

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2.34万元,增长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2.34万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开展耕地流出问题整改工作,高良乡耕地流出整改工作任务重,需核实图斑多,且高良乡政府所在地距各村距离远,公车需求量大,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

(四)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县上公务、下村入户耕地流出问题整改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各级领导到高良壮族苗族瑶族乡检查指导各部门工作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曲靖市师宗县高良壮族苗族瑶族乡人民政府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5.00万元,比上年减少22.50元,下降39.13%,主要原因是用于机关运行经费的资金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机关商品服务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曲靖市师宗县高良壮族苗族瑶族乡人民政府资产总额19,984.6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931.94万元,固定资产265.50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99万(净值),其他资产17,786.26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8,242.11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0.95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22.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4.9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0.1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4.84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22.39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70.23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3—附表15)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曲靖市师宗县高良壮族苗族瑶族乡人民政府2023年度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2.财政专户资金:指行政事业单位按照省物价部门和财政部门批准的收费许可证收取的缴入财政专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指除 “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6.基本支出:反映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反映行政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

8.支出功能分类:按照政府的各项职能活动将支出进行分类;支出经济分类:按照政府各项支出的具体用途将支出进行分类。

9.工资福利支出(类):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10.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11.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类):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2.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32319056101111

附件列表:

附件:师宗县高良壮族苗族瑶族乡人民政府2023年度决算公开表格.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