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32319100101000
师宗县投资促进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师宗县投资促进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师宗县投资促进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关于投资促进、招商引资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决策部署;研究拟订或参与起草全县投资促进、区域经济合作、改善投资环境的相关政策。
(2)研究拟订全县投资促进发展规划,落实责任分工并组织实施;拟订年度全县投资促进指导性意见及引资目标任务;负责国内经济合作统计工作,组织实施投资促进目标责任综合考核评价工作。
(3)协调县直有关部门、乡(镇、街道)、工业园区等开展投资促进和招商引资项目全程服务工作;协调有关部门改善营商环境,受理并协调处理国内投资企业投诉工作。
(4)组织、协调开展全县性重大招商引资、投资促进活动;承担重要投资企业及客商的接待工作;牵头开展外商直接投资促进工作。
(5)会同县直有关部门、乡(镇、街道)、园区等策划推出重点产业招商引资项目,建立、管理县级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库。
(6)负责全县招商引资政策、投资环境的宣传推介;编制全县投资指南,管理维护县级招商引资信息平台。
(7)负责指导、协调和服务异地驻师商会投资促进工作。负责联络、协调外埠师宗商会投资促进工作。
(8)负责派驻、管理县人民政府驻外招商工作机构;负责做好市场化招商有关工作,组织协调与境内外有关企业、科研院所、商会、协会、中介代理机构或个人的合作,扩大招商网络。
(9)承办市投资促进局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招商引资工作开展情况
2023年,师宗县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按照“奋进新征程、推动新跨越”要求,围绕不锈钢城、绿色铝精深加工基地、特色种植示范基地“三个定位”发展目标,努力克服大环境造成招商引资形势异常严峻等诸多困难,健全招商机制,明确招商定位,创新招商方式,强化队伍建设,精准靶向招商,招商引资工作高效推进。2023年,签约招商引资项目18个,协议投资金额86.5亿元,10亿元以上项目3个(市三年行动计划任务1个),5至10亿元项目5个,落地项目13个,落地率72%;实际利用外资600万美元(市三年行动计划任务400万美元),利用外资完成率150%;省外国内到位资金144亿元,到位资金同比增长23%(市三年行动计划任务增长20%)。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带队赴川渝、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开展招商活动12次,完成目标任务的100%;纳入市级重点调度项目数6个。招商委办公室组织招商小分队先后赴山东、浙江、广东、昆明等省市开展招商活动5次。
2.贯彻落实大招商工作机制情况
师宗县高度重视“大招商”机制的贯彻落实,为切实构建“招商委统筹协调、行业部门齐抓共管、保障部门密切协同、县乡园区整体联动”的招商协作运行机制,出台“大招商”工作机制2.0版,于2023年6月印发了《师宗县关于落实“大招商”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案》,实行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任县招商委主任的“双主任”制,坚持“大招商”工作专业化分工、精准化调度、专班化保障,充实完善了县招商委组成及职责。县招商委设置了“一室三组”,即办公室、产业规划布局研究组、要素保障组、行业招商组。围绕不锈钢城、绿色铝精深加工基地、特色种植示范基地“三个定位”,突出构建师宗现代产业体系,以不锈钢产业、绿色铝产业、高原特色农业产业、城乡开发建设、商贸服务、文化旅游、大健康产业等为重点,成立了以县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产业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的6个产业招商组,明确了6个产业招商组的三年招商目标任务,各产业招商组均制定了招商方案,构建了组织有力、权责分明、措施具体的工作落实体系。
目前,全县“大招商”工作责任得到全面压实,招商委“一室三组”履职尽责,密切配合;县级党政主要领导及县直各部门切实履行了“一把手”招商责任,做到了重大招商活动亲自参加、重要客商亲自接洽、重大项目亲自推动、重点问题亲自协调,“大招商”工作机制高效运行。2023年,县招商委召开招商委全体会议1次(9月14日);县委常委会研究招商工作4次,县政府常务会研究招商工作3次;相关人员先后听取了县委、县政府领导外出招商工作情况报告;书记、县长不定期听取县招商委办公室招商引资工作开展情况汇报,针对工作中的困难问题及时研究解决。
3.产业招商工作队(招商专班)情况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奋进新征程推动新跨越三年行动决策部署,紧盯招商引资三年行动计划目标任务,扎实推进招商队伍建设专项行动,采取专班常驻、专业跟进、专项对接的举措,以公开遴选和抽调的方式,在全县范围选调30名懂经济、善招商的精兵强将,于2023年5月18日组建了三个产业招商专班。为提升招商专班人员招商业务素质,5月20日,组织招商专班人员参加2023年第一期全省招商引资专业技能培训班学习;5月27日,举办了师宗县2023年招商引资业务培训会,邀请苏州工业园区具有多年招商实战经验的专家为招商专班及全县招商队伍进行专题培训;5月31日,三个产业招商专班分别派驻广东佛山、浙江杭州、山东济南开展驻点招商。我县是全市最先组建产业招商专班的县,也是第一家派驻招商专班开展驻外招商工作的县。三个招商专班充分发挥作用,紧盯目标区域和目标企业,集中力量开展专业化沟通对接、系统化跟进落实,先后拜访企业193家,邀请121家(次)具有投资意向的企业到师宗进行投资考察,签订投资协议5个(年产500万平方米铝合金装饰件项目、师宗县南亚东南亚及国内交安设施一体化项目、师宗县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与生态农业循环利用项目、师宗县350MW光伏发电项目、师宗县循环经济产业园项目),协议投资额33.98亿元,落地项目3个(交安设施一体化项目、师宗县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与生态农业循环利用项目,师宗县350MW光伏发电项目)。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师宗县投资促进局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统计督导、项目规划发展股、投资服务股。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师宗县投资促进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即师宗县投资促进局。
纳入师宗县投资促进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师宗县投资促进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离休0人,退休0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师宗县投资促进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296.6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96.38万元,占总收入的99.91%;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27万元,占总收入的0.09%。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56.12万元,增长23.3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56.07万元,增长23.33%;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事业收入增加0.00万,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经营收入增加0.00万,与上年对比无变化;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其他收入增加0.05万元,增长22.73%。主要原因是调整工资标准、补缴以前年度未执行的养老保险,根据财政安排,2023年没有预算招商引资工作经费形成增支。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师宗县投资促进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296.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8.96万元,占总支出的33.39%;项目支出197.43万元,占总支出的66.61%;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55.39万元,增长22.98%。其中:基本支出减少28.97万元,下降22.65%;项目支出增加84.37万元,增长74.62%;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调整工资标准、补缴以前年度未执行的养老保险,根据财政安排,2023年没有预算招商引资工作经费形成增支。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师宗县投资促进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8.96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94.8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5.8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0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1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师宗县投资促进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97.43万元。其中:生活补助支出4.1万元,办公设备购置支出2.54万元,办公费支出15.91万元.印刷费支出6.78万元,水费支出0.01万,电费支出0.14万元,物业管理费支出0.08万元,差旅费支出93.80万元,租赁费支出17.23万元,培训费支出0.01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7.49万元,劳务费支出13.81万元,委托业务费支出19.6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5.9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师宗县投资促进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6.3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56.07万元,增长23.33%,主要原因是调整工资标准、补缴以前年度未执行的养老保险,根据财政安排,2023年没有预算招商引资工作经费形成增支。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12.0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1.56%。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日常运行公用经费支出及各类项目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7.3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84%。主要用于缴纳在职职工养老保险单位部分;
3.卫生健康(类)支出4.7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9%。主要用于缴纳在职职工医疗保险及生育保险单位部分;
4.住房保障(类)支出6.0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3%。主要用于缴纳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
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56.2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98%。主要用于日常运行公用经费支出及各类项目支出;
6.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9.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0.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50万元,决算为25.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39.7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0万元,决算为8.4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32.44%,完成年初预算的236%;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万元,决算为17.49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67.56%,完成年初预算的1649%,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7.49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师宗县投资促进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50万元,支出决算为25.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39.7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0万元,决算为8.4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36%;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万元,决算为17.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49%。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增加接待上级和县级有关部门到我局调研、检查、指导工作;招商引资项目洽谈、签约、推进、外出招商等接待工作。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16.24万元,增长168.2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6.52万元,增长346.8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9.72万元,增长125.1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增加接待上级和县级有关部门到我局调研、检查、指导工作;招商引资项目洽谈、签约、推进、外出招商等接待工作。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2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10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和县级有关部门到我局调研、检查、指导工作;招商引资项目洽谈、签约、推进、外出招商等接待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师宗县投资促进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07万元,比上年减少0.05万元,下降1.21%,主要原因福利费0.8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0万元,其他交通费0.75万元,各开支减少。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师宗县投资促进局资产总额20.3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1.78万元,固定资产8.61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0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0.8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53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3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3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2.9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5.46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5.46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师宗县投资促进局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结余或结转】是指财政收入大于财政支出的部分。结转是指结余中有专项用途、需在下年继续安排使用的支出部分。地方财政有结余或结转的主要原因:一是中央财政超收中大部分用于补助地方,因超收数额到年底才能较为准确预计,且其使用要严格按程序审批,因此有一部分要在年底和结算时才能下达,地方财政当年拨不出去,形成结余或结转。二是地方财政超收中有一部分资金当年拨不出去,形成结余或结转。
【部门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反映政府部门所有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政府同意后报人大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
【政府采购】是指政府机构以及所属公共部门,为实现政府职能和公共利益的需要,在财政监督下以一定的法定形式,从市场上购买所需要的商品和劳务的行为。在我国主要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按政府采购法规和相关规定,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法定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秉承“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通过法定方式和程序,使采购行为得到最大限度的规范,并达到以规模化采购节约财政资金的目的。
【财政转移支付】是指财政资源(资金)在各级政府间的无偿转移,包括横向转移和纵向转移。财政转移支付通常可以分为无条件的财政转移支付(即一般性转移支付)和有条件的财政转移支付(即专项拨款)两种。
【一般性转移支付】1994年分税制改革以后,我国逐步建立了以财力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为主的转移支付制度。现行财力性转移支付主要包括:一般性转移支付、民族地区转移支付、缓解县乡财政困难补助、调整工资转移支付、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年终结算财力补助等。地方可以按照相关规定统筹安排和使用上述资金。2009年前称财力性转移支付。2009年,财政部修订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时改称一般性转移支付。
【专项转移支付】是指上级政府为实现特定的宏观政策目标,以及对委托下级管理的一些事务进行补偿而设立的专项补助资金。资金接受者需按规定用途使用资金。
监督索引号53032319100101111
附件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