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师宗县加快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 师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师政办发〔2024〕10号
  • 2024-01-31 17:32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师宗县加快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师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130


(此件公开发布)


师宗县加快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实施方案

 

为巩固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成果,加快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2249《曲靖市加快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曲政办发〔20236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根据市人民政府规划,到2028全市整体实现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目标,师宗县2025年达到云南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评估标准并向国家申报评估验收。

二、主要任务

(一)补齐硬件短板,均衡配置资源

1.进一步优化学校布局。根据城乡学龄人口变化趋势,重点解决农村“空”、城乡接合部“弱”和城区“挤”的问题。到2025年,投入5300万元,在城区新建1所小学,提供小学学位2400个,化解城区小学大校额和大班额。每个乡(镇、街道)建设24所片区中心小学,作为区域内56年级高段集中办学点,使该区域学生能享受到更加优质均衡的教育资源,确保学校布局适应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需要。(责任单位:县教育体育局、县发展改革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加快推进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启动新一轮办学条件达标建设,建立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建设台账,通过人员分流整合、新建、改扩建措施,到2025年,完成投入6400万元(其中:教学及辅助用房建设3100万元,运动场地建设1200万元,教学仪器设备购置1100万元,校园文化建设400万元,围墙、大门及附属工程600万元)。实现缺配义务教育学校在场地、教学及辅助用房和仪器设备值达到标准要求,配置水平校际均衡。2024年累计完成60%以上的投资建设任务,2025年短板弱项100%补齐。(责任单位:县教育体育局、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均衡配置师资

1.配齐配足教师。全面落实中小学教职工编制达到国家基本标准的要求(师生比:小学1:19,初中1:13.5,不足200人的小规模学校按照1: 2班师比配置),统筹教师招聘,增加省级公费师范生培养计划,在有编制保障的基础上,每年5月制定年度招聘计划,7月进行招聘,确保招聘的质量和数量。新教师入职后,分配到农村学校任教和优质学校跟岗学习。通过转岗培训一批、招聘引进一批的方式,确保到2025年,配足配齐254名音体美专任教师,解决好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结构性缺编问题,各校每百名学生拥有体育、艺术(美术、音乐)专任教师数达到0.9人以上。(责任单位:县教育体育局、县委编办、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健全交流轮岗机制。推动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科学推进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将交流轮岗经历与个人职称和职务晋升挂钩,原则上在同一学校连续任教达到一定年限的校长和优秀骨干教师应优先进行交流轮岗。全县每年交流轮岗教师的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0%,其中,骨干教师不低于交流轮岗教师总数的20%。加快推进学区制和集团化办学改革,加强乡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为交流轮岗提供必要保障。(责任单位:县教育体育局、县委编办、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加快骨干教师认定考核。规范骨干教师认定规程,严格认定标准及程序,通过有计划地每年认定一批,确保到2025年各义务教育学校每百名学生拥有县级以上骨干教师数达到1人以上。加强对骨干教师考核,对作出突出贡献的校长教师在评先评优时予以倾斜。(责任单位:县教育体育局)

4.提升教师队伍专业化水平。健全教师培训体系,落实中小学5%公用经费用于教师培训的政策。原则上每名教师五年内至少要参加一次市、县级培训交流,培训时间不少于360学时。重点加强青年教师培训,扩大优秀骨干教师总量。严格落实师德师风第一标准,改进教师评价机制。(责任单位:县教育体育局、县财政局)

5.完善教师激励机制。依法保障教师待遇,全县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按规定足额核定教师绩效工资总量。设立农村艰苦学校教师津贴,体现艰苦边远学校的待遇差异性。加大优秀教师的表彰奖励力度,建立教师荣誉体系,鼓励优秀教师安心乐教、终身从教。(责任单位:县教育体育局、县委编办、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三)深化教育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1.提升教育教学质量。严格落实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制定教学计划和课堂教学基本要求,严格按照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实施课堂教学,定期开展自评自查自改,以管理标准引领学校全面提升管理能力。坚持因材施教,精准分析学情。注重启发式、互动式、探究式、参与式教学,重视情境教学、差异化教学和个别化指导,注重课堂向课外延伸、教学向教育拓展,引导学生把课堂知识应用于社会实践。杜绝“满堂灌”和“填鸭式”教学,推广优秀教学模式、教学案例。高度重视四年级和八年级教学,确保2024年、2025年两个年级在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中相关指标达标(学生学业水平达到Ш级以上,校距差异率低于0.15)。全面落实《师宗县关于深化教育综合改革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师发〔202325号)文件,建立科学的义务教育质量监测体系,定期开展质量监测工作,对在提升义务教育教学质量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加大奖励力度,对教学监测成绩连续下滑的学校校长给予通报、约谈和问责。(责任单位:县教育体育局)

2.提高作业设计质量。健全作业管理机制,完善作业考试辅导,加强基于课程标准、学科核心素养和关键能力发展等方面的作业设计,强化单元作业、学期作业的整体研究,系统设计符合年龄特点和学习规律、体现素质教育导向的基础性精品作业。统筹调控不同年级、不同学科作业量和作业时间,鼓励布置分层作业、弹性作业和个性化作业。严格控制考试次数,健全教学评价制度,注重评估与改进,实行等级评价。(责任单位:县教育体育局)

3.提高教学科研能力。制定县级教研员专业标准、选任机制、考核办法,配齐配强各学段和学科的县级专兼职教研员,进一步明确县级专兼职教研员工作职责。建立县级专职教研员联系学校工作制度,推进城乡学校集体备课、连片教研、结对帮扶等工作。建立专兼职教研员考核、培训机制,不断提高教研员指导教学科研的能力。加强教研经费保障,县级财政每年安排100万元专项经费用于教学研究。(责任单位:县教育体育局、县财政局)

4.提升教育信息化水平。加快教育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建成“四全两有”(全覆盖、全高速、全应用、全管控,有专用通道、有校园网络)“万兆主干、千兆到校、百兆到班”教育光纤网络,有线和无线网络同步覆盖各级各类学校。加快智慧校园环境建设,推进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应用,利用信息化打造数字化教学空间、创新创造空间、文化生活空间,优化学校基础环境,实现教学环境、教学资源、教育活动和教育管理智能化。(责任单位:县教育体育局、县财政局)

5.深入推进联合办学。进一步优化联合办学机制,以紧密型联合办学为主要形式,推动联合办学向农村地区延伸,以城区优质学校带动乡(镇、街道)普通中心学校、乡(镇、街道)中心学校带动辖区小学全面提速发展,不断扩大优质教育的覆盖面。引进优质教育资源,做大做强品牌教育,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水平。加强智慧校园和智慧课堂建设,推进优质资源共建共享,逐步缩小区域、城乡、校际教育差距,提升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所有学校制定章程,推动实现学校管理与教学信息化。(责任单位:县教育体育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6.促进学校特色发展。持续推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国学经典等进课程、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举办全县中小学生文艺展演和校园文化节活动,树立文化自信。投入400万元,提升学校校园文化品位,打造品牌特色学校,带动区域内学校优质发展。(责任单位:县教育体育局、县财政局、县文化和旅游局)

(四)落实“五育”并举,促进全面发展

突出德育实效,全面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推进“大思政课”建设。提升智育水平,着力培养认知能力,促进思维发展;突出学生主体地位,注重保护学生好奇心、想象力、求知欲,激发学习兴趣,提高学习能力。强化体育锻炼,开齐开足开好体育课,保障学生每天在校体育锻炼时间不少于1小时,让每位学生掌握12项运动技能,推动学生体质健康达标。增强美育熏陶,广泛开展校园美育活动,实施“非遗”进校园工程,帮助每位学生学会12项艺术技能。加强劳动教育,丰富校园劳动、家务劳动和社会实践形式,帮助孩子每年有针对性地学会12项生活技能。加强创新能力教育,培养学生科学思维和创新意识,鼓励学生有好奇心和想象力,提供机会进行科学探究。加强责任意识教育,培养学生团队意识、社会责任感和集体荣誉感。(责任单位:县教育体育局、县财政局、县文化和旅游局)

(五)规范办学行为,营造良好氛围

1.切实做好留守儿童关爱工作。坚持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中小学为主的原则,建立健全保障服务体系,确保全县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的比例不低于85%。进一步加强留守儿童教育工作,建立政府统筹协调、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共同参与的留守儿童关爱和服务体系,努力解决留守儿童思想、生活和学习上的困难。(责任单位:县教育体育局、县民政局、县妇联,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依法保障特殊教育。认真落实家庭经济困难生资助政策,切实帮助贫困家庭学生、城乡低保学生、残疾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儿学生接受义务教育,确保学生不因贫困而辍学失学。将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纳入义务教育发展的整体规划之中,不断加强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的就学保障,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不低于6000元。完善义务教育学校接受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办法,保障残疾学生受教育权利,确保全县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95%以上。(责任单位:县教育体育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残联,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3.深化招生制度改革。完善义务教育学生就近、免试入学制度。根据适龄儿童少年的数量和分布状况,合理确定每所学校的就近接收学生范围,定期向社会公布。学校要按照规定接收学生,不得采取或变相采取考试、测试、面试等形式选拔学生,不得将各种竞赛成绩、奖励证书作为入学的依据。城区公办小学、初中(均不含寄宿制学校)就近划片入学比例分别达到100%95%以上。进一步改革高中招生制度,确保全县优质高中招生名额分配比例不低于50%,并向农村初中倾斜。(责任单位:县教育体育局)

4.严格控制学校班额。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额、班额控制计划,重点化解优质学校、城乡接合部学校等“大校额、大班额”问题。义务段所有学校不超过2000人,班级学生数小学、初中分别不超过45人、50人。(责任单位:县教育体育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

5.创造良好发展环境。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工作的长效机制,加大学校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力度,对干扰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的行为加大打击力度,强化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食宿安全、卫生安全、防溺水及心理健康教育等,保障师生的人身安全。加强宣传,提高全社会对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重要性的认识,营造全社会尊师重教、关心支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良好氛围,社会认可度达到85%以上。(责任单位:县教育体育局、县委宣传部、县公安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三、工作步骤

(一)营造氛围(20241月至20242月)

拟定《师宗县加快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施方案》,多渠道宣传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二)狠抓落实(20243月至20256月)

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创建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强化统筹、压实责任、全力推进;要结合相关教育职责,制定工作规划,对照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内容与标准,坚持问题导向,查找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形成问题清单,研究出台解决问题的政策性措施;高度重视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市级、省级、国家级评估认定的迎检工作,做到迎检前全力攻克难点,迎检补齐短板弱项,迎检后狠抓整改落实。

(三)评估验收(20257月至202512月)

1.县级自评(2025930日前)。组织县级自评,针对存在问题,切实做好补缺补差工作。

2.市级复核(20251030日前)。县级自评结果达到要求后,向曲靖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申请进行市级复核。根据复核反馈意见,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工作。

3.省级评估(20251130日前)。通过市级复核达标后,由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向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申请评估,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对申报材料初审达到标准要求后组织专家实地评估。根据省级评估反馈意见,及时进行问题整改,查缺补漏,做好迎接国家评估准备。

4.国家认定(20251230日前)通过省级评估并向国家申报后,认真制定迎检方案,精心准备,迎接国家审核和实地督导评估工作。

四、工作保障

增强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全面贯彻省、市、县教育发展大会精神,严格落实“五级书记抓教育、党政同责办教育”、建立领导干部挂钩联系学校制度、党委书记每年述职教育工作、将教育工作纳入年度综合考评等要求,采取强有力措施,确保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目标和任务落到实处。

(一)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真正把教育的规划优先、投入优先、资源配置优先体现在行动上,把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作为履行公共教育职能的重要任务,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全面推进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保证党的教育方针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得到贯彻落实。

(二)建立协同推进机制。认真落实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全面、准确掌握县域义务教育资源配置、政府保障程度、教育质量、社会认可度等四个方面达标情况,不断优化“施工图”,实行挂图作战。县委编办、发改、教育、公安、财政、人社、自然资源等部门,要明确职责任务,加大协同力度,形成齐抓共管工作合力。

(三)加大教育投入力度。严格落实两个“只增不减”要求,摸清义务教育学校底数,结合创建目标,整合资源,持续改善学校办学条件,特别要加强乡镇寄宿制学校、乡村小规模学校和薄弱学校建设。县级财政按规定及时划拨学校公用,最大限度满足发展和迎评要求。

(四)强化教育督导评估。教育督导部门要做好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对全县四八年级和抽测学校进行监测科目专题和蹲点指导,提供问题诊断和专业指导,确保监测质量大幅提升。

(五)营造浓厚创建氛围。教育部门要指导县级各种宣传媒体,切实加大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创建工作的宣传力度,为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思想舆论支持。

 

附件:1.师宗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指标任务责任清单

2.师宗县加快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需求测算表


附件1

师宗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指标任务责任清单

 

评估内容

指标和标准

责任单位

一、资源配置

1.1每百名学生拥有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小学、初中分别达到4.2人以上、5.3人以上(高于规定学历指小学教师专科及以上,初中大学本科及以上)。

县教体局、县人社局

1.2每百名学生拥有县级以上骨干教师数:小学、初中均达到1人以上(骨干教师指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及县级以上教学方面荣誉获得者等)。

县教体局

1.3每百名学生拥有体育、艺术(美术、音乐)专任教师数:小学、初中均达到0.9人以上(体育、艺术专任教师指相关专业毕业或经过专业培训,且专任或主要任教于体育、艺术学科的教师)。

县教体局

1.4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小学、初中分别达到4.5平方米以上、5.8平方米以上(上述面积指建筑面积)。

县教体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

1.5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小学、初中分别达到7.5平方米以上、10.2平方米以上。

县教体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1.6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小学、初中分别达到2000元以上、2500元以上。

县教体局、县财政局

1.7每百名学生拥有网络多媒体教室数:小学、初中分别达到2.3间以上、2.4间以上。

县教体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

评估内容

指标和标准

责任单位

二、保障程度

2.1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规划布局合理,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县教体局、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2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标准统一、教师编制标准统一、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统一、基本装备配置标准统一。

县教体局、县委编办、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住建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3所有小学、初中每12个班级配备音乐、美术专用教室1间以上;其中,每间音乐专用教室面积不小于96平方米,每间美术专用教室面积不小于90平方米(面积指使用面积)。

县教体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

2.4所有小学、初中规模不超过2000人,九年一贯制学校、十二年一贯制学校义务教育阶段规模不超过2500人。

县教体局

2.5小学、初中所有班级学生数分别不超过45人、50人。

县教体局

2.6不足100名学生的学校和教学100名学生核定公用经费。

县教体局、县财政局

2.7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不低于6000元。

2.8全县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按规定足额核定教师绩效工资总量。

县教体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

2.9教师5360学时培训完成率达到100%

县教体局

2.10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在核定的教职工编制总额和岗位总量内,统筹分配各校教职工编制和岗位数量。

县教体局、县委编办、县人社局

2.11全县每年交流轮岗教师的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0%;其中,骨干教师不低于交流轮岗教师总数的20%(骨干教师指县级以上骨干教师)。

县教体局

2.12专任教师持有教师资格证上岗率达到100%

县教体局、县人社局

2.13城区和镇区公办小学、初中(均不含寄宿制学校)就近划片入学比例分别达到100%95%以上。

县教体局

2.14全县优质高中招生名额分配比例不低于50%,并向农村初中倾斜。

县教体局

2.15留守儿童关爱体系健全,全县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和政府购买服务的民办学校就读的比例不低于85%

县教体局、县民政局、县妇联,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评估内容

指标和标准

责任单位

三、教育质量

3.1全县初中三年巩固率达到95%以上。

县教体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3.2全县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95%以上。

县教体局、县残联,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3.3所有学校制定章程,实现学校管理与教学信息化。

县教体局

3.4全县所有学校按照不低于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教师培训经费。

县教体局、县财政局

3.5教师能熟练运用信息化手段组织教学,设施设备利用率达到较高水平。

县教体局

3.6所有学校德育工作、校园文化建设水平达到良好以上。

县教体局,县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3.7课程开齐开足,教学秩序规范,综合实践活动有效开展。

县教体局

3.8无过重课业负担。

县教体局

3.9在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中,相关科目学生学业水平达到Ⅲ级以上,且校际差异率低于0.15

县教体局、县财政局

四、社会认可度

调查

4.1社会认可度调查的对象包括:学生、家长、教师、校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其他群众,社会认可度达到85%以上。

县教体局

五、否决性指标

5.1存在以考试方式招生。

县教体局

5.2存在违规择校行为。

县教体局

5.3存在重点学校或重点班。

县教体局

5.4存在“有编不补”或长期聘用编外教师的情况。

县教体局、县委编办、县人社局

5.5教育系统存在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严重违纪违规事件。

县教体局

5.6有弄虚作假行为。

各相关单位

附件2

师宗县加快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需求测算表

 

项目

校舍建设

运动场建设

购置设施设备(万元)

围墙大门及附属工程(万元)

文化建设(万元)

资金合计
(万元)

新建校舍(万平方米)

需投入资金(万元)

新建运动场(万平方米)

需投入资金(万元)

投入测算汇总

2.23

6700

4.5

1800

1900

850

450

11700

城区新建小学

1.2

3600

1.5

600

800

250

50

5300

其他不足学校

1.03

3100

3

1200

1100

600

400

6400

 

政策解读:《师宗县加快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施方案》图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