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师宗县持续创建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师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3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师宗县持续创建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和《中国防治慢性病中长期规划(2017—2025年)》,进一步提升我县慢性病预防控制工作水平,确保成功创建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卫办疾控发〔2016〕44号)和云南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国家级和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建立政府主导、多部门协作、专业机构支持、全社会参与、全民行动的慢性病综合防控机制,探索适合师宗特点的慢性病综合防控模式,结合开展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以创建健康县城为契机,加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完善文化、科教、休闲、健身等功能,打造健康生产生活环境,优化人居环境,构建与居民健康需求相匹配、体系完整、分工协作、优势互补、上下联动的慢性病综合防控体系,推进慢性病防、治、管整体融合发展,降低高危人群发病风险,有效控制慢性病高发态势,持续推进健康师宗建设。
二、组织领导
为加快推进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持续创建工作,进一步调整充实师宗县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曲道凯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苏尔飞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刘俊波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王 丽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刘文兵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李章宏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昝文云 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科技局局长
李 阳 县教育体育局局长
杨自祥 县公安局副局长
王建明 县民政局局长
赵育红 县财政局副局长
刘建华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王振宏 市生态环境局师宗分局局长
张永山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岳 旭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潘竹琼 县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曾 庆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赵建欣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李永泉 县统计局局长
刘燕萍 县医疗保障局局长
刘自兵 县投资促进局局长
袁慧鹏 县融媒体中心主任
段 林 县总工会副主席(分管日常工作)
王付先 团县委书记
田 艳 县妇联主席
项兰仙 县科学技术协会主席
史 航 县烟草专卖局(分公司)局长、经理
陈海潮 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李红权 丹凤街道办事处主任
王 群 漾月街道办事处主任
赵林松 大同街道办事处主任
周 明 雄壁镇人民政府镇长
黄云桢 葵山镇人民政府镇长
黎 松 彩云镇人民政府镇长
尹奉华 竹基镇人民政府镇长
李俊达 龙庆乡人民政府乡长
刘金辉 五龙乡人民政府乡长
杨跃峰 高良乡人民政府乡长
尹家钊 县卫健局疾控股股长
姚俊祥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卫生健康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卫生健康局局长曾庆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县政府办副主任王丽、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陈海潮兼任,办公室工作人员由县疾控中心、县卫生健康局相关股室人员、各成员单位联络员组成,负责组织协调和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领导小组人员如有变动,由相应岗位职责人员自行递补,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三、部门职责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县创建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与统筹协调工作,制定全县慢性病防控规划,建立多部门工作协调制度;负责创建工作信息收集、汇总、上报等日常工作;督促各部门落实慢性病防控职责,检查各成员单位工作推进情况,组织对各单位创建工作进行评估,建立多部门工作协调制度;根据工作要求和需要,适时提请并筹备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督办落实会议决定的事项,并及时反馈工作信息。
(二)县委宣传部:落实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指标体系中“三减三健”专项行动、“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中媒体宣传相关任务指标,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操作性强的媒体健康生活方式行动传播计划,广泛开展健康生活方式宣传,内容覆盖“三减三健”各方面知识,每年不少于6次;定期传播慢性病防治和健康素养知识和技能,每月不少于2次;持续开展健康单位创建工作。
(三)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将慢性病防控工作纳入“十四五”发展规划和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将健康元素融入各类政策,加强慢性病防控能力建设,保障慢性病防控示范区创建工作的基本条件;持续开展健康单位创建工作。
(四)县财政局:负责将慢性病防控工作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提供示范区建设专项工作经费,审查资金的分配投向和效益,及时落实经费并对款项的使用进行监督检查,专款专用,为示范区创建工作提供资金保障;持续开展健康单位创建工作。
(五)县卫生健康局:负责慢性病综合防控规划、计划和方案的制定,持续开展全县创建工作技术指导,负责完善健康小屋、健康公园、健康步道建设;指导辖区医疗机构开展中医综合服务、建立分级诊疗制度,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提供简短戒烟服务及技能培训等;组织各医疗机构开展慢性病主题日、“三减三健”宣传系列活动,全面组织开展健康知识进家庭、进社区、进机关、进学校、进医院“五进”活动,大力普及推广健康生活方式及重点慢性病核心知识,全面推广使用健康“小三件”,确保居民重点慢性病核心知识知晓率≥70%;应用“互联网+”和健康大数据提供便捷、高效的健康管理服务;组织疾控机构开展成人慢性病与营养监测、社区诊断、学生健康体检、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高危人群发现干预以及患者管理等活动;全面巩固无烟医院创建成果,牵头协调各部门开展工作,推进慢性病综合防控各项工作的实施;持续开展健康单位创建工作。
(六)县教育体育局:负责指导学校持续开展慢性病综合防控知识宣传,全面开设含营养均衡、口腔保健、健康体重、视力保护、心理健康、伤害预防(溺水、烧烫伤)等内容的学校健康教育课,按照国家标准配备专兼职保健教师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心理健康工作人员;持续巩固10所健康学校,提升学生综合素质;继续巩固做好学校健康食堂创建工作;全面巩固无烟学校创建成果;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开展符合适应症儿童窝沟封闭和龋齿充填,确保辖区儿童窝沟封闭覆盖率≥60%,辖区12岁儿童患龋率<25%;落实年度学生健康体检,确保学生健康体检率≥90%,做好教职工每2年1次的健康体检工作;制定全民健身计划,组织开展群众性健身运动,加大全县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力度,指导支持社区建设15分钟健身圈,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学校体育场地面向居民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比例≥30%;实施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计划,全面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工间操制度,每年组织开展1次以上的健身竞赛活动,提高体育锻炼人口比例;持续开展健康单位创建工作。
(七)县公安局:负责协助卫生健康部门开展死亡监测,按月与卫生健康部门核对死亡信息,每年提供全县户籍人口的出生数、死亡数和总人口数,积极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开展死因漏报调查;持续开展健康单位创建工作。
(八)县民政局:负责对困难家庭慢性病患者给予政策帮扶,协调县殡仪馆每月提供死亡人员名单,与卫生健康部门核对死亡信息,协助做好居民死亡登记报告工作;指导丹凤、漾月、大同开展日间照料中心建设工作;促进慢性病防治与居家养老、社区养老和机构养老服务融合;持续开展健康单位创建工作。
(九)县医保局:落实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的相关政策,逐步提高常见慢性病治疗费用统筹补偿标准,完善补偿机制,促进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的开展,提高广大居民的医疗保障水平;持续开展健康单位创建工作。
(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健康主题公园、健康步道、公益广告设置、慢性病宣传日活动场地等审批工作;组织对非法设置的户外烟草广告进行拆除。
(十一)县交通运输局:在各类客运车辆、车站、码头、公交站牌等公共场所区域广泛宣传慢性病及控烟相关知识,设置禁烟标识、警示标语,全面落实公共交通工具、车站禁烟规定,扩大慢性病防控知识宣传覆盖面;持续开展健康单位创建工作。
(十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结合“净餐馆”行动,做好已经创建健康餐厅巩固工作,继续指导健康餐厅、健康食堂争创,确保创建数量逐年增加直至每类不少于10个,加大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加强对餐饮业管理者和从业人员进行健康膳食知识培训的力度;负责监督并落实在全县范围内无烟草广告;负责督促指导药店自助式健康检测点规范提供身高、体重、腰围、血压检测服务;持续开展健康单位创建工作。
(十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将健康教育纳入全县各级各类继续教育培训,扩大健康教育知识培训覆盖面。结合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活动,对外出或外来务工农民开展健康相关知识的培训与指导。
(十四)县文化和旅游局:负责在景区景点开展健康知识的宣传活动,粘贴禁烟标识,协助建设全民健康生活方式支持性环境;在辖区网吧等公共场所设置禁止吸烟警语和标识;在影剧院、文化馆等场所定期播放慢性病防治科普宣传片或公益广告,使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十五)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科技局:巩固做好金砖四方健康超市创建工作,继续组织动员商场、超市开展健康超市创建,动员加油站开展健康加油站创建;积极组织动员企业开展健康单位创建。
(十六)县总工会:配合相关单位组织开展群众性健身活动、企事业单位职工集体性健身运动,大力倡导工间操活动,提高全民健康素质;倡导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定期开展职工体检,并督促各单位务必将骨密度检测纳入体检必检项目,同时提供政策、经费支持;持续开展健康单位创建工作。
(十七)团县委:负责发动广大团员、青少年积极参与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组织共青团员和青少年积极参加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志愿者活动,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全县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
(十八)县妇联:负责发动广大妇女积极参与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将健康知识纳入各类妇女宣讲活动,宣传合理膳食、“三减三健”专项内容,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全县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配合县卫生健康局开展妇女乳腺癌、宫颈癌早诊早治筛查。
(十九)县科学技术协会:负责将“三减三健”及慢性病防治等健康知识纳入科普宣传,不断提高群众健康知识知晓率及全民健康素养水平
(二十)县烟草公司:负责规范、整治全县范围内烟草广告。
(二十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成立相应创建慢性病防控示范区领导机构,负责辖区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制定本辖区健康生活方式行动计划,指导村(居)委会建立和完善健身场所、健康教育活动室和健康宣传栏,及时更新健康教育宣传栏内容,组织辖区居民开展每年不低于4次的社区健康讲座,建设15分钟健身圈;积极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工作,根据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计划,持续按照辖区村(居)委会覆盖率30%以上的标准,进一步巩固健康社区(村委会)创建,且逐年增加≥5%或达到40%及以上;融合“十星文明户”“美丽庭院”创建,广泛开展健康家庭创建活动;鼓励慢性病患者积极参加慢性病患者自我管理小组活动;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做好慢性病防控各项监测、社会因素调查和健康教育等工作,负责本辖区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的宣传发动、督导落实和氛围营造,通过条幅、标语、墙体书画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营造示范区创建氛围。
四、工作内容
(一)持续完善慢性病综合防控政策
1.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建立多部门协作联动机制。
2.保障慢性病防控经费。将慢性病防控工作经费纳入县财政年度预算,按计划提供建设专项工作经费,确保专款专用。
3.建立有效的绩效管理及评价机制。将建设实施方案相关工作纳入县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年度目标管理,实施绩效考核,落实问责制。
(二)构建全方位健康支持性环境
1.深入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进一步强化构建全方位健康支持性环境。巩固健康家庭、健康社区、健康单位、健康学校、健康食堂、健康主题公园、健康步道、健康小屋等支持性环境;开展“三减三健”(减盐、减油、减糖、健康口腔、健康体重、健康骨骼)专项行动。在社区设立自助式健康检测点,提供身高、体重、腰围、血压等检测,提供个体化健康指导。
2.积极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普及公共体育设施,提高人均体育场地面积。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运动场地、学校的体育场地向社区居民开放,提高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口比例。组织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建立工间操制度,开展健步走、运动会等活动。实施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计划,确保在校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以上。
3.开展烟草危害控制。落实禁止烟草广告相关要求,辖区无烟草广告,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室内全面禁止吸烟;全面创建无烟机关、无烟医院、无烟学校等无烟环境,降低人群吸烟率;医疗机构开设戒烟门诊等服务,提高戒烟干预能力。
(三)整合慢性病综合防控体系
1.建立防治结合、分工协作、优势互补、上下联动的慢性病综合防治体系,制订实施慢性病防控服务体系建设方案,明确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职责,建立完善慢性病防控服务体系的运行、质控、绩效评价机制,疾控部门、医院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技术指导和对口支援,建立有效的合作关系。
2.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按职能设置独立的慢性病防控科室。二级以上医院配备公共卫生专业人员,履行相应的公共卫生职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建设,承担所在区域慢性病防控工作。
(四)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
1.公共场所设有慢性病防控公益宣传广告,传播合理膳食、适量运动、戒烟限酒、心理平衡等健康信息;开展肿瘤宣传周、全国高血压日、世界糖尿病日、精神卫生日、全民健康生活方式日、爱牙日、世界脑卒中日等社会性大型健康日活动;各社区设有健康教育活动室,向居民提供慢性病防控科普读物;学校、幼儿园普遍开展营养均衡、健康体重、口腔保健、视力保护等健康行为方式教育,逐步提高居民重点慢性病核心知识知晓率和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2.建立自我为主、人际互助、社会支持、政府指导的健康管理模式。发挥群众组织在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健康管理和健康服务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以增强群众自我保健意识为切入点,培育健康指导员和志愿者,开展社区慢性病患者自我健康管理。
(五)加强慢性病全程管理
1.建立规范的学生、老年人等重点人群健康体检制度。机关企事业单位定期组织职工体检,结合体检结果,依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职工开展慢性病预防、风险评估、跟踪随访、干预指导为一体的健康管理服务。
2.各级医疗机构全面实施18岁以上人群首诊测血压。发现患者及时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管理,对高危人群提供干预指导。乡镇卫生院提供血糖、血脂、简易肺功能测定和大便隐血检测等服务。
3.根据县域慢性病主要负担情况,应用推广成熟的适宜技术,开展心脑血管疾病、重点癌症、糖尿病、慢性阻塞性肺病等重大慢性病的筛查和早期诊断。
4.开展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慢性病分级诊疗服务。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由二级以上医院医师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组成签约医生团队,负责提供约定的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和健康管理服务,全县签约服务覆盖率明显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5.开展高血压、糖尿病等重点慢性病规范化管理,不断提高35岁以上人群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管理率及控制率。
6.积极争取成儿童口腔疾病综合干预项目,在儿童等重点人群中开展口腔疾病防治,为符合适应症的适龄儿童提供窝沟封闭服务,有效控制12岁儿童患龋率。
7.建立县域医疗卫生信息平台,实现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二级及以上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之间公共卫生服务、诊疗信息互联互通,推动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的连续记录和信息共享。应用互联网+健康大数据为签约服务的慢性病患者提供便捷、高效的健康管理和诊疗服务。
8.中医药特色优势得到发挥。在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有中医综合服务区(中医馆),传播中医药养生保健知识,加强中医适宜技术推广,发挥中医药在慢性病预防、保健、诊疗、康复中的作用。
9.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重大疾病保障的衔接,提高签约患者的医疗保障水平和残疾人、流动人口、低收入人口等群体医疗救助水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优先配备使用基本药物,按省卫生健康委规定和要求,从医保药品报销目录中配备使用一定数量或比例的药品,满足患者用药需求。
10.推动医养结合,为老年人提供健康管理服务,促进慢性病全程防治管理服务同居家养老、社区养老、机构养老紧密结合。
(六)开展慢性病综合监测评估
利用省、市、县三级人口健康信息和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管理系统,规范开展我县全人群的死因监测、慢性病与营养监测、心脑血管疾病、肿瘤、慢阻肺等重大慢性病登记报告,掌握辖区重点慢性病状况、影响因素和疾病负担,实现慢性病监测数据互联互通。
2.定期开展慢性病防控社会因素调查,结果用于指引、评估示范区建设及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计划的制定。及时发布含慢性病防控内容的综合健康报告。
(七)拓展慢性病防控特色
将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与我县社会、文化、健康城市、文明城市、卫生县城等建设和公共服务、公共产品供给相结合,鼓励政策、机制创新,开展具有地方特色的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总结推广慢性病防控工作模式和经验做法。
五、实施步骤
(一)集中创建阶段(2024年1月—3月)。制定全县创建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实施方案,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召开推进会,紧盯目标任务。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创建计划,按照实施方案要求,有组织、有步骤地开展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召开联络员会议,组织督导工作。
(二)整改提高阶段(2024年4月—6月)。组织成员单位对标对表开展自查自检,认真分析总结创建工作中的不足和好经验、好做法,进一步查缺补漏,完善台账归档,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请求市级督导指导,针对市级评审提出的问题全力整改,巩固提升创建成果,申报省卫生健康委考核评估。
(三)评估验收阶段(2024年7月—8月)。再次对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考核评价方案各项指标要求查缺补漏,全力做好省级评估各项准备工作,顺利通过省级评估,针对省级评估提出的问题集中力量进行整改,确保整改到位。
(四)巩固提升阶段(2024年9-12月)。持续巩固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成果,推广先进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模式,建立健全全民健康长效管理机制,持续开展健康支持性环境建设,不断提升健康素养水平,为下一步创建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奠定坚实基础。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目标责任。成立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主任和县级有关部门为成员的师宗县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县创慢各项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各成员单位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紧盯目标任务,健全完善本部门慢性病防控示范区创建领导小组,将慢性病防控示范区工作纳入单位年度工作重点,纳入议事日程,融入部门政策规章制度,做好本单位工作人员培训,全面落实工间操、无烟党政机关等各项制度,定期组织职工开展健康体检,广泛开展健康教育宣传,持续巩固健康单位创建。
(二)加大政策支持,落实经费保障。各成员单位要完善相关保障支持创建工作,加大对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的投入,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实施。积极发挥群团及各行业协会作用,鼓励在社区中建立慢性病患者自我管理组织,并在师资培训、宣传材料、劳务成本等方面给予支持。
(三)加强督导考核,落实各项措施。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抓好慢性病综合防控各项工作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督导检查,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检查各成员单位创建工作进展情况,同时将创建工作进展缓慢、存在问题多的部门及时上报县政府督查室进行通报,确保我县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工作顺利完成。
附件:1.师宗县创建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表
政策解读:《师宗县持续创建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实施方案》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