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绍仿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帮助解决县应急管理系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晋升问题的建议》交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职称改革工作是一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的工作,这项工作做的好不好,关系到建设和稳定科技人员队伍,调动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积极性。我国自80年代建立专业技术职称工作制度以来,专业技术职称改革正逐步向经常化、制度化管理的轨道迈进。1992年,云南省人民政府印发了《云南省专业技术职务经常性评聘工作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规定中明确“凡是全国统一组织的资格考试,由各级人事(职改)部门组织协调。对考试合格者颁发全国统一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全国有效,作为受聘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必备条件之一。今后凡实行全国统一资格考核的,不再进行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
2019年,应急管理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规定和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原2002年的规定和2003年的考试实施办法同时废止。根据云南省专业技术职务经常性评聘工作若干问题暂行规定、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目前应急部门已经实施全国统一资格考试,任职资格的取得只能统一参加考试,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助理安全工程师资格证书,分别视同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助理注册安全工程师进行聘任。
由于注册安全工程执业资格考试目前国家只设中、初级,没有高级,所以应急部门专业技术人员目前还无法通过考试取得高级职称,高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评价和管理办法还需等待国家另行制定。为调动应急管理系统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已积极向上级部门汇报,根据社会发展需要,尽快争取国家开展高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评价管理办法。
感谢你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