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宗县大数据建设和管理中心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师宗县大数据建设和管理中心
  • 2024-01-26 10:58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等规定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11日到20231231日。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师宗县大数据建设和管理中心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落实国家、省、市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要求,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

(一)主动公开情况

本年度大数据建设和管理中心主动公开信息4条,未涉及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信息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大数据中心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日常组织协调工作,各股室负责本股室业务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领导为政府信息发布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主要责任人,股室负责人和信息发布人为直接责任人。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依托师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兴师通”应用程序主动公开相关内容,做好信息发布的审核;二是充分发挥“兴师通”互动栏目“企业诉求、群众心声、随手拍、金点子”功能模块回应社会公众关注热点、群众政策咨询、意见建议、诉求举报等,真正为群众提供了最直接、最便捷的服务。

(五)监督保障

积极组织干部职工进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水平。

2023年虚心接受各单位和群众的社会监督、评议。2023年我单位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工作的专业性、针对性有待提高。二是工作的系统性、制度化有待进一步提高。

改进措施:一是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学习培训,强化各股室人员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识,加深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理解,明确工作要求,提升工作的专业化水平。二是梳理完善政务公开相关工作机制,进一步细化工作规范要求,健全督查考核机制。三是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办公室牵头统筹,各股室配合协同,提升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形成工作合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