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32312047400000
师宗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师宗县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情况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十、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师宗县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部门预算财政项目文本一、项目名称
二、立项依据
三、项目实施单位
四、项目基本概况
五、项目实施内容
六、资金安排情况
七、项目实施计划
八、项目实施成效
第三部分 师宗县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八、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九、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四、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五、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六、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七、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八、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九、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二十、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师宗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师宗县委办公室 师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师宗县林业和草原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师办通〔2019〕58 号),师宗县林业和草原局是师宗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贯彻落实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并统一发布有关信息;承担林业和草原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2.组织开展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和城乡绿化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
3.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经上级批准后监督执行;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国有林区的国有森林资源;负责国家、省级级公益林审核报批,组织实施省级公益林划定,指导公益林管理工作;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湿地保护规划、执行湿地保护有关标准规范,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4.负责监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调查,组织拟订石漠化防治和沙化土地封禁及保护区建设规划,遵照上级有关标准和规定,监督管理石漠化、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
5.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以及陆生野生动物栖息地调查、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执行省、市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
6.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执行自然保护地有关标准;组织开展国家公园的划定、建设、管理和监督工作;提出新建、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建议并按程序报批;拟订风景名胜区的发展规划,报经批准后指导实施,拟定风景名胜区的管理办法;负责各级风景名胜区、世界自然遗产等的审核报批和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的申报;负责森林旅游发展的规划、指导、管理和监督;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7.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和产业发展相关工作;贯彻执行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区、国有林场、草原等重大改革并组织实施;落实林业和草原发展、维护林业和草原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指导监督林下经济发展;开展退耕(牧)还林还草,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8.拟订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管理办法, 执行上级相关林业和草原产业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有关工作。
9.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 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指导和监督生态定位站和生态体系建设。
10.负责林业和草原局行政执法监督管理,查处相关重大违法案件。
11.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执行防护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集体)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灾害统计评估及恢复重建工作。
12.监督管理各级林业和草原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各级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规定的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执行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经济运行分析。
13.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宣传和外事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
14.完成市林业和草原局、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规划财务股、生态修复暨产业发展管理股、生态保护管理股和森林草原灾害预防股。
本单位为师宗县一级单位,所属单位9个(7个直属股所级事业单位财务没有独立核算,一并由县林草局统一预算、核算、汇总公开;2个独立二级核算单位:师宗县林业和草原局(本级)、师宗县国有五洛河林场),分别是:
1.师宗县林业和草原行政综合执法队(参公管理事业单位)
2.师宗县林木种苗管理站
3.师宗县营林站
4.师宗县天保退耕管理办公室
5.师宗县自然保护地管理办公室
6.师宗县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站
7.师宗县木材检查站
8.师宗县国有五洛河林场(二级核算单位)
9.师宗县林业和草原局(本级)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是充分发挥好林长制引领作用;
二是科学开展国土绿化行动;
三是扎实推进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
四是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
五是强化林草资源保护管理;
六是坚决守住防火防虫安全底线;
七是进一步提升基础支撑能力;
八是加强资金项目规范管理;
九是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3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3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2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截至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28人,其中:行政编制15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113人。在职实有128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28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72人,其中:离休 0人,退休72人。
车辆编制7辆,实有车辆12辆,超编5辆。超编原因是:超编5辆车辆是五洛河林场的,五洛河林场车辆编制上级没有下达,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五洛河林场车辆落户于师宗县五洛河林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由五洛河林场使用。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084.1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84.1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184.50万元,下降8.13%。经费减少主要原因是:1.公务员及事业人员60%基础绩效奖今年没有纳入预算;2.公务员及事业人员房补今年没有纳入预算;3.乡镇执法中队人员全部上划县局,从2023年7月份不在发放乡镇补贴,乡镇补贴今年没有纳入预算;4.在职人员减少1人,相应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减少;5.退休人员死亡3人,退休人员统筹外生活费减少预算。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084.1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084.11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084.1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184.50万元,下降8.13%。经费减少主要原因是:1.公务员及事业人员60%基础绩效奖今年没有纳入预算;2.公务员及事业人员房补今年没有纳入预算;3.乡镇执法中队人员全部上划县局,从2023年7月份不在发放乡镇补贴,乡镇补贴今年没有纳入预算;4.在职人员减少2人,相应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减少;5.退休人员死亡3人,退休人员统筹外生活费减少预算。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084.11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084.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58.65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97.89万元,下降8.77%。经费减少主要原因是:1.公务员及事业人员60%基础绩效奖今年没有纳入预算;2.公务员及事业人员房补今年没有纳入预算;3.乡镇执法中队人员全部上划县局,从2023年7月份不在发放乡镇补贴,乡镇补贴今年没有纳入预算;4.在职人员减少2人,相应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减少;5.退休人员死亡3人,退休人员统筹外生活费减少预算。项目支出25.4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3.39万元,增长110.94%。增加主要原因是:1.机关义务植树经费5万元纳入预算;2.森林防火经费5万元纳入预算;3.遗属补助人员增加1人、遗属补助标准提高。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92.77万元,主要用于县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40名退休职工除人社部门发放的养老金之外的统筹外生活补助;
2.20805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81.87万元,主要用于五洛河林场32名退休人员除人社部门发放的养老金之外的统筹外生活费;
3.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3.31万元,主要用于县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126名在职人员单位部分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4.20808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15.46万元,主要用于县局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遗属人员生活补助;
5.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62.43万元,主要用于县局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87名在职人员单位部分医疗保险缴费和生育保险缴费;
6.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26.77万元,主要用于五洛河林场41名在职人员单位部分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缴费支出;
7.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9.23万元,主要用于县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126名在职人员工伤保险缴费及大病保险缴费(含72名退休职工);
8.2130201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行政运行1,010.62万元,主要用于县局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87名在职人员工资、机关日常办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9.2130204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事业机构425.03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支出、办公费、公务接待费等支出;
10.2130205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森林资源培育5.00万元,主要用于2024年县级机关义务植树活动支出;
11.2130234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林业草原防灾减灾5.00万元,主要用于2024年森林防火宣传工作支出;
12.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146.62万元,主要用于县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126名在职人员单位部分住房公积金缴费。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 30101工资福利支出—基本工资585.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85.97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2.30102工资福利支出—津贴补贴259.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9.73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30103工资福利支出—奖金10.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97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4.30107工资福利支出—绩效工资474.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4.05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5.30108工资福利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03.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3.31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6.30110工资福利支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89.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9.2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7.30112工资福利支出—其他社会保险缴费9.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23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8.30113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146.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6.62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9.30199工资福利支出—其他工资福利支出9.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10.30201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9.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67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11.30202商品和服务支出—印刷费0.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58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12.30205商品和服务支出—水费0.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44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13.30206商品和服务支出—电费2.8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14.30207商品和服务支出—邮电费3.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6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15.30209商品和服务支出—物业管理费6.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11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16.30211商品和服务支出—差旅费6.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17.30213商品和服务支出—维修费1.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18.30215商品和服务支出—会议费3.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19.30216商品和服务支出—培训费1.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20.30217商品和服务支出—公务接待费4.4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21.30218商品和服务支出—专用材料费6.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10万元,项目支出6.50万元);
22.30227商品和服务支出—委托业务费3.3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3.30万元);
23.30228商品和服务支出—工会经费0.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工会费统一预算在县总工会;
24.30229商品和服务支出—福利费14.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65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25.30231商品和服务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5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26.30239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交通费用25.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38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27.30299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68万元,项目支出0.20万元);
28.3030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退休费173.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3.2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29.3030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生活补助15.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15.46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84.11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84.50万元,下降8.13%。经费减少主要原因是:1.公务员及事业人员60%基础绩效奖今年没有纳入预算;2.公务员及事业人员房补今年没有纳入预算;3.乡镇执法中队人员全部上划县局,从2023年7月份不在发放乡镇补贴,乡镇补贴今年没有纳入预算;4.在职人员减少2人,相应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减少;5.退休人员死亡3人,退休人员统筹外生活费减少预算。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师宗县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与省配套事项
师宗县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无与省配套事项。
(三)与市配套事项
师宗县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无与市配套事项。
(四)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师宗县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五)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师宗县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情况
师宗县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部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收入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预算支出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6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3.3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3.3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师宗县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1.9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50万元,同比增长2.34%。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师宗县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师宗县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4.4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00万元,同比下降31.25%。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95次,共计接待685人次。
经费减少主要原因是最近几年公务接待费支出都没有超过4.40万元,预算作相应调整。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师宗县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7.5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50元,增长16.67%。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5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50元,增长16.67%。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2辆。
经费增加主要原因是2023年7月份乡镇10个执法中队人员上划县局机关上班,全县林草行政案件由县局负责办理,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师宗县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无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
十、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给单位的财政预算拨款收入和政府性基金收入。
2.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行政单位离退休:指人社部门保障发放后的统筹外发放经费。
6.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指县林业和草 原局参加当地社保的机关及直属单位在职人员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7.行政单位医疗:指县林业和草原局用于所属单位医疗保险缴费等方面的支出(含生育保险)。
8.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单位部分住房公积金。
9.行政运行:指纳入县林业和草原局部门预算管理的行政单位和参公管理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以及其他费用。
11.“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 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12.天然林保护工程建设:反映林业部门在天保工程公益林建设方面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师宗县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80.1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78万元,增长3.59%。增减主要原因是:
1.30201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7.53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4万元,下降24.17%。减少原因是上年采购的办公纸还有库存,预算作相应调整。
2.30202商品和服务支出—印刷费0.5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50万元。增加原因是印刷文件等资料。
3.30209商品和服务支出—物业管理费5.9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32万元,同比增长818.46%。增加原因是物业管理和门卫安保费用今年纳入预算。
4.30217商品和服务支出—公务接待费3.0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万元,同比下降40%。减少原因是最近几年公务接待费支出都没有超过3.00万元,预算作相应调整。
5.30231商品和服务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5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50万元,同比增长16.67%。增加原因是2023年7月份乡镇10个执法中队人员上划县局机关上班,全县林草行政案件由县局负责办理,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师宗县林业和草原局资产总额6,829.29万元(净值5,637.7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613.95万元,固定资产3,108.27万元、净值1,926.97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189.65万元,无形资产30.55万元、净值20.27万元,其他资产2,886.87万元(政府储备物资45.12万元、林木资产2,841.75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53.85万元,主要是流动资产减少93.77万元、在建工程减少103.1万元、固定资产增加327.64万元、政府储备物资增加2.36万元、林木资产增加120.72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224.98万元,其中出租资产758.17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14.17万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年12月资产月报数。
(四)其他说明
情况说明中数据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如金额单位转换、计算比率等),可能存在尾数误差。
师宗县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部门预算
财政项目文本
一、项目名称
无
二、立项依据
无
三、项目实施单位
无
四、项目基本概况
无
五、项目实施内容
无
六、资金安排情况
无
七、项目实施计划
无
八、项目实施成效
无
师宗县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监督索引号530323120474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