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师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师宗县市场主体培育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以下简称《计划》),现将政策解读如下:
一、《计划》制定的背景
市场主体是经济的力量载体,保市场主体就是保社会生产力。市场主体状况攸关区域发展活力和后劲,实践表明,地方市场主体发展得好,地方经济发展就好、民生改善就快。“放管服”改革以来,师宗县市场主体保持平稳增长,但市场发育不足、市场主体总量偏少、结构不优、质量不高等问题仍然突出,每千人拥有市场主体、企业数量均低于全省全市平均水平,企业占市场主体总数的比例较低,“四上”企业数量较少。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保护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市场主体倍增,提高市场资源要素配置效率,推动高质量发展,根据《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的意见》(曲政发〔2021〕46号)精神,结合本县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二、主要内容
《计划》包括三个部分。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会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着眼于各类市场主体的生存和长远发展,树牢“抓发展必须抓产业、抓产业必须抓市场主体培育”的鲜明导向,继续扎实深入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着力落实纾困惠企政策,协调解决发展间题,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冲击,重振发展信心,积蓄发展能量;着力打造一批行业龙头企业、扶持一批高税收高利润企业、培育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增加一批成长入规企业、创建一批知名品牌企业;着力发展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推动新旧动能转换,加快构建产业发展新格局,实现高质量发展;着力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政府服务水平,构筑亲清政商关系,以更大力度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新活力,进一步推动各类市场主体创新发展。坚持数量质量并重,保存量、扩增量、提质量,不断提升市场主体的竞争力,实现市场主体发展速度、质量、效益相统一,力争通过三年时间,至2024年底全县市场主体数量达到52035户,每千人拥有市场主体数量达到138户以上;全县企业数量达到10990户,每千人拥有企业数量达到29户以上。
2022年,力争全县市场主体数较上年净增20%,全县企业数较上年净增32.73%。到2022年底,全县市场主体数量达到39697户,每千人拥有市场主体数量达到105户以上;全县企业数量达到6071户,每千人拥有企业数量达到16户。
2023年,力争全县市场主体数较上年净增16%,全县企业数较上年净增35.5%。到2023年底,全县市场主体数量达到46049户,每千人拥有市场主体数量达到122户以上;全县企业数量达到8227户,每千人拥有企业数量达到22户。
2024年,力争全县市场主体数较上年净增13%,全县企业数较上年净增33.59%。到2024年底,全县市场主体数量达到52035户,每千人拥有市场主体数量达到138户以上;全县企业数量达到10990户,每千人拥有企业数量达到29户以上。
(二)重点任务
一是提高登记注册效率。优化市场主体登记办理流程,推行当场办结、一次办结、限时办结,实行集中办理、就近办理、网上办理、异地可办,提升市场主体登记便利化程度。持续完善企业开办“一窗通”平台,建立健全企业开办部门协同机制,推进企业开办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实现企业设立登记、公章刻制、发票申领、社保登记、住房公积金企业缴存登记、银行开户等事项“一网通办”,精简银行开户程序,进一步压减企业开办时间。在发放实体证照同时,同步发放电子营业执照等,便利企业网上办事。二是优化行政审批服务。围绕“办事不求人、审批不见面、最多跑一次”,严格执行全县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分行业分领域清理规范审批前置条件和审批标准,扩大部门和地区间系统互联互通和数据共享范围,大力推进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进一步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三是提升财税金融服务水平。加大产业资金统筹使用力度,实施精准投放,引导激励各地、有关部门进一步整合资源倾斜支持市场主体培育发展。健全完善支持市场主体财政资金网上公开办理制度,建立健全从政策发布、申报审核到结果公开的网上全流程办理机制。进一步精简享受税费优惠政策的流程和手续,持续扩大“自行判别、自行申报、事后监管”范围。开展增值税、消费税分别与县城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合并申报,实现企业办税缴费事项网上办理、个人办税缴费掌上办理。推动县级征信平台建设,迭代升级“一部手机云企贷”等企业服务平台功能,推动“信易贷”平台上线运行,强化涉企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和应用,为中小微企业贷款有效增信。加快推进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引导各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在可持续经营的前提下降费让利。四是强化要素保障。统筹结合国土空间规划与产业布局、新增指标与优化原有指标、产业园区优化提升与重点项目供地保障,有效解决项目土地供给不足问题。支持市场主体在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依法依规提高现有工业用地土地利用强度、增加容积率,对其不再增收土地价款。降低企业用地成本,鼓励产业项目采取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弹性年期出让等方式使用土地。企业利用自有的存量和闲置土地、厂房、仓库等改造升级传统工业,发展先进制造、生产性和高科技服务业、创业创新平台等,可实行按照原用途和土地权利类型使用土地的过渡期政策。五是支持创业创新。加强惠企政策归口汇总,提高惠企政策清单更新频次,让企业及时了解、平等享受惠企政策。加大“贷免扶补”创业担保政策扶持,畅通部门、高校、园区、企业、中介机构就业服务共享渠道,健全技能、场地、项目、资金等多环节政策链条,培育和优化创业创新平台,为创业者提供综合性高质量创业服务。支持企业依据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自主开展技能人才评定,对没有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可自主开发评价规范。六是减轻市场主体经营负担。健全遏制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的长效机制。严格落实国家、省、市出台的取消、停征、免征、降低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政府性基金及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之外不得收取政府性基金及行政事业性收费。根据《曲靖县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和《曲靖县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依法查处利用行政资源违规设立项目收费、只收费不服务以及未执行收费减免政策等行为。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严格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机构、行业协会、商业银行等领域收费,全面清理物流、认证、检验检测等领域经营服务性收费,清理取消供水供电供气供暖不合理收费,禁止互联网平台企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收取不公平的高价服务费。七是维护市场公平竞争。严格执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全面排查、系统清理市场隐形壁垒,清理取消对企业跨区域经营不合理限制和企业在资格获取、招投标、政府采购等方面的差别化待遇,切实打破“玻璃门”、“弹簧门”、“旋转门”, 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各类市场主体均可以依法平等进入。强化公平竞争审查的刚性约束,建立公平竞争审查抽查、考核、公示制度,建立健全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协调机制和第三方审查评估机制。八是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对依法应当由市场主体自主决策的价格、内部治理、经营模式等各类事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依法保护市场主体的财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保护企业经营者人身和财产安全。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落实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禁止在法律、法规规定之外要求市场主体提供财力、物力或者人力等摊派行为。加大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力度,完善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机制,提升中小投资者维护合法权益的便利度。九是加强招商引资项目服务。提高招商引资质量效益,聚焦延链补链强链,引进一批投资规模大、产业层次高、创新能力强、与曲靖产业契合度好的旗舰型产业项目。完善重点招商项目协调推进机制,建立招商引资重点项目推进情况月度调度、动态跟踪推进督办工作机制。经县人民政府认定的县级重大招商引资项目,按照“一个项目配套一个推进组、一个工作方案、一套优惠政策”建立工作推进机制,统筹协调解决重点产业链重大项目、重点企业引进落地过程中的问题。十是健全完善市场主体培育发展政策体系。县住建局、县民政局、县乡村振兴局、县人社局等县直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认真研究,严格清理审查各项地方性规范文件,对有碍于市场主体发展的坚决清理作废,杜绝行政性规范文件干扰、影响市场主体发展发育的情况出现。各部门要及时清理取缔自行设置的持有营业执照不得成为公租房、廉租房申请人,不得享受低保等不切合实际、不科学的政策制度,进一步修正完善有关政策制度体系。十一是建立健全市场主体直接评价营商环境机制。进一步畅通政企沟通渠道,深入落实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回应制度,在尊重市场主体意愿的前提下主动加强与市场主体的沟通,通过调研、座谈、问卷调查等多种方式完善与市场主体、行业协会商会的常态化联系机制,定期听取大中型企业、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来师企业的反映和诉求,找准制约市场主体培育发展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依法依规帮助解决。依托全县网上政务服务平台,不断完善营商环境综合服务功能,常态化设置营商环境问卷调查和投诉举报专窗,做好问卷调查、投诉举报、交办处理、结果反馈等全流程网上办理,实现市场主体24小时常态化监督营商环境。
(三)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高度重视、高位推动,将市场主体培育发展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党政主要领导作为该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研究、亲自安排、亲自督促、亲自推进;分管领导作为该项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要认真研究、具体落实、破解难题、一线推进,确保本地本部门的工作任务全面完成。全县各级政府要做好相关培训教育、督查检查、宣传活动、会议保障及工作开展各类经费保障,统筹安排相关经费,确保市场主体净增长和企业净增长工作正常开展。要将该项工作作为对各责任部门和单位进行年度综合考核的重要事项,进一步督促各地各部门按照职责要求、任务分工,细化分解任务,制定工作措施,确保市场主体培育发展目标任务按时按质完成。二是压实工作责任。县直6个行业主管部门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定期分析研判工作推进情况,研究解决问题的有效措施,加强对本行业领域市场主体培育发展的统筹调度和督促指导,各行业主管部门主要领导要切实扛起狠抓落实的责任,知责担责、知重负重、统一部署、加强督促,确保各行业主管部门承担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净增长目标任务按要求完成。按照师宗县相对集中行政审批权制度改革要求,目前全县企业注册登记均由县政务服务管理局负责,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注册登记均由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县市监局、县政务服务管理局要负责做好全县个体、农专、企业登记的统筹、指导和协调相关工作,督促各地各部门创新理念、转变作风,提升服务意识,提高企业登记质量和效率,为全县市场主体培育发展提供有力保障。三是加强工作调度。县促进市场主体倍增领导小组要发挥统一领导、统筹指挥、组织保障等作用,建立健全领导小组会议机制,每1个月至少召开1次会议,定期调度分析工作推进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研究推进工作的具体有效措施,督促工作责任落实。县促进市场主体倍增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市监局)要发挥牵头抓总、统一调度、沟通协调作用,从县直成员单位抽调专人加强力量,抓紧建立健全常态化工作推进机制,建立完善“一月一分析,一月一调度、一月一通报”等制度,梳理总结工作推进中的困难问题,研究提出工作建议,强化部门协同,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地。涉及市场主体培育的各行业主责部门要建立市场主体培育监测体系,每月召开本部门党组会或局务会研究推进市场主体倍增工作,根据市场主体变化情况深入分析波动原因,针对性采取应对措施,及时研究解决问题,确保本部门负责的工作任务如期完成。四是加强督促检查。县促进市场主体倍增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要会同相关部门,牵头建立统计监测制度,进一步加强对市场主体倍增工作推进情况的督促检查,加强分析研判,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落实。县政府督查室、县促进市场主体倍增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市监局)要加强跟踪督促问效,采取通报、约谈、提醒、告诫等措施,层层压实责任、推动工作落实。对工作不担当、不作为,进展滞后、敷衍塞责的,及时报请相关部门追究责任。
三、专业名词诠释
“四上”企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资质等级建筑业企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和住宿餐饮业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
原文链接:师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师宗县市场主体培育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