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良壮族苗族瑶族乡人民政府

  • 师宗县政府
  • 2023-11-23 15:18

机构名称:高良壮族苗族瑶族乡人民政府

内设机构:党政综合办公室、党建办公室、党群服务中心、综合执法队财政所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村镇规划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服务中心。

工作职责:

(一)宣传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研究决定乡镇经济社会发展、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公共安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二)加强党的建设。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面推进辖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加强基层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推进级党建、村级党建与单位党建、行业系统党建、区域化党建共建互联互动,统筹抓好辖区内新领域新业态新群体党建工作。

(三)承担组织领导。推进实施、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职能;统筹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负责产业规划、项目开发等工作,引导和扶持各类经济组织发展;因地制宜发展区域特色经济,促进群众增收。

(四)统筹区域发展。统筹落实全乡发展的重大决策和建设规划,参与辖区有关设施的规划编制、建设和验收,对涉及辖区的全域性、全区性重大事项和重大决策提出意见和建议,推动辖区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统筹特色村镇及美丽乡村建设、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做好服务辖区企业、基层统计、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

(五)组织公共服务。负责本辖区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公共服务事业和财政、民政、退役军人、社会保障、村镇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公安、司法行政、城镇综合管理、营商环境优化等行政工作。

(六)实施公共管理。组织实施辖区城管理、环境保护、秩序治理、集镇管理监督等公共管理工作。统筹负责辖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履行城镇管理综合执法职能,以及法律法规明确或县政府依法委托的行政执法权。配合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对区域内各类专业执法工作组织开展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营造辖区良好发展环境。

(七)维护公共安全。组织实施辖区平安建设、综合治理、安全生产管理、消防安全、应急管理等有关工作,预防、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好国防教育、兵役和民兵事务、人民防空事务等工作。

(八)动员社会参与。动员指导辖区内各类单位、社会组织和村民等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理,引导辖区单位履行社会责任,整合区域内各种社会力量为全乡发展服务。

(九)领导基层自治。发挥乡镇党组织在委会自治组织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完善党领导下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推进社会主义基层协商民主建设,做好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工作,发挥村民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主体作用,提高自治整体水平。

(十)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做好本单位干部的教育、培训、选拔、考核和监督等工作。加强对各村专职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管理,提高他们的思想素质、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统筹各类辅助人员的日常管理。

(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乡党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地址:师宗县高良乡设里村设里街

联系方式:0874-5051078

负责人:杨跃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