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师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师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师宗县非警务类报警求助应急联动处置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将政策解读如下:
一、《方案》制定的背景
为认真贯彻落实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决策部署,深入推进平安师宗和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有效分流处置110非警务报警求助,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主要内容
《方案》包括四个部分。
(一)基本原则
政府应急联动指挥中心(公安机关110指挥中心)坚持“政府主导、统一指挥、部门联动、社会参与、运转顺畅、处置高效”原则,指挥协调应急联动单位处置群众日常救援求助事项,协调应急联动单位先期处置需要启动本级政府应急预案的突发事件,形成应急联动整体合力。
(二)组织实施
一是建立分级指挥机制,根据不同的突发情况实施对应的应急指挥预案。二是建立分级联动机制。县人民政府把承担有应急处置和紧急救援职能的政府部门及企事业单位纳入联动处置工作体系,并按照承担的职责任务和服务民生的紧密程度,划分为:一级联动单位、二级联动单位、三级联动单位。三是建立完善社会动员机制。建立完善政府支持、社会化运作的志愿者工作和有偿服务机制,整合社会资源和力量。四是建立社会应急联动联席会议制度。由县社会应急联动指挥中心牵头,定期召集联席会议,通报应急联动单位处置工作情况,研究解决社会应急联动处置中的问题,总结成功经验。
(三)处置流程
1、接收警情
110报警服务台接到非警务类报警求助后,由县应急联动指挥中心根据非警务类报警求助的类别,向联动单位下达处置指令,联动单位接到处置指令后,第一时间到达现场进行处置,并及时反馈到达时间和现场情况。
2、先期处置
一是针对属于联动单位职责范围的警情,二是针对县公安机关和联动单位共同职责范围的警情,三是针对责任单位难以判明的警情。
3、指挥调度
县社会应急联动指挥中心接到非警务类报警求助事项,以“点对点”指挥调度模式直接指令相关职能部门前往处置,同时认真录入警单备查。
4、跟踪反馈
发生重大突发事件后,县社会应急联动指挥中心要密切跟踪事件的处置过程,及时掌握现场情况,实时向领导报告。处置完毕后,相关职能部门要及时将情况书面报同级党委、政府及社会应急联动指挥中心。
(四)工作要求
一是社会应急联动指挥中心要定期对接警、研判调度、指挥处置及信息报送等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评估,二是及时报送及更新本单位社会应急联动工作分管领导及联络员姓名、职务、联系电话。
三、专业名词诠释
“首接负责制”:属于首接人职责范围的,要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不能当场办理的,要"一次性告知"有关办理的事项,需要补充或携带的材料,以及如何办理等,并耐心解答对方的询问。
原文链接:师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师宗县非警务类报警求助应急联动处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