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人民政府令第217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师宗县统计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标准如下:
(一)制定统计改革发展中长期规划;
(二)制定有关统计数据管理、统计分析研究、统计基础建设、统计信息化建设、统计法制监督、统计执法等方面的重大事项;
(三)由县统计局起草,县政府出台的统计行政规范性文件;
(四)制定或调整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
(五)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目录及标准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