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现将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对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2月23日—2023年3月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兼传真): 0874-5756591 0874-5752297
通讯地址:师宗县文化路28号 邮 编:655700
项目名称 | 新增年产10万吨有机肥项目及年产5万吨辊压造粒项目 | 建设地点 | 曲靖市师宗县大同街道大同茶园 | 建设单位 | 云南瑞邦肥业 有限公司 | |
环评文件 类型 | 报告表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曲靖市子锋环评咨询有限公司 | |||
项目概况 | ||||||
项目于2021年06月28日取得师宗县发展和改革局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106-530323-04-02-324279。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3.5万元,占总投资的21.75%。本项目为新建项目,新增年产10万吨有机肥、年产5万吨辊压造粒掺混肥,新建有机肥发酵车间、原料成品堆存区,其余相关配套设施继续依托使用。新建有机肥发酵车间1460m2,其余生产车间依托现有生产车间进行建设、生产。 | ||||||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 ||||||
一、施工期 施工期主要产生的环境影响有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 1、废水 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生活污水。 2、废气 施工过程中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尾气。 3、噪声 施工期噪声主要为设备噪声。 4、固体废物 施工期固体废弃物主要包括施工建筑垃圾、生活垃圾。 二、运营期 运营期产生的污染物主要为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 1、废水 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是初期雨水和生活污水。 2、废气 项目运营期有组织废气主要为:生物质热风炉、燃烧机的燃烧废气(颗粒物、SO2和NOX)、物料装卸、运输、破碎、筛分排放的颗粒物及发酵产生的恶臭。 3、噪声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声,主要为设备噪声,来自鼓风机、烘干机、成型机、筛分机、装载机等生产设备。 4、固体废物 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布袋除尘器粉尘、废弃包装袋、热风炉、生物质燃烧机废渣和生活垃圾。 | ||||||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一、施工期 1、废水 (1)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道路及场地喷洒抑尘等方面,不外排; (2)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沉淀池处理回用于项目区洒水降尘,不外排。 2、废气 施工场地适时洒水降尘;运输车辆遮盖密闭运输;建筑材料入棚堆存或遮盖。 3、噪声 选用低噪声的施工设备,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 4、固体废物 (1)建筑垃圾:统一收集后按当地城管部门的要求处置; (2)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处置。 二、运营期 1、废水 (1)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收集池沉淀后回用于项目区洒水降尘,不外排; (2)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不外排。 2、废气 (1)热风炉尾气经水浴除尘处理达标后,再由20m高排气筒排放; (2)在生产车间内产尘点设置集气罩,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再由15m高排气筒排放,并在生产车间外设置移动雾炮机适时降尘; (3)发酵车间废气:恶臭气体负压收集后进入生物除臭装置处理达标后,再由15m高排气筒排放。 3、噪声 采取减振、隔声措施、选用低噪设备等措施降噪。 4、固体废物 (1)布袋除尘器粉尘:全部回用于项目生产; (2)废弃包装袋:经收集后外售; (3)热风炉、生物质燃烧机废渣:废渣+除尘渣收集后回用于项目生产有机肥; (4)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 ||||||
公众参与情况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
注:项目概况、项目主要环境影响、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部分由建设单位填写。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部分由行政审批机关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