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现将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对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3月9日—2023年3月1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兼传真): 0874-5756591 0874-5752297
通讯地址:师宗县文化路28号 邮 编:655700
项目名称 | 师宗县紫微砂沟新型墙体材料厂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曲靖市师宗县彩云镇老紫微村 | 建设单位 | 师宗县砂沟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 |
环评文件 类型 | 报告表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沣达环境科技(昆明)有限公司 | |||
项目概况 | ||||||
项目于2022年09月05日取得师宗县发展和改革局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209-530323-04-01-241116。项目总投资1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8.6万元,占总投资的65.73%。本项目为扩建矿山,开采规模10万t/a。本项目矿区总面积0.0260km2,采石场主要为矿山开采区和表土堆场组成。产品堆场依托砖厂原料堆场,办公生活及辅助设施区均依托砖厂设施。 | ||||||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 ||||||
一、施工期 施工期主要产生的环境影响有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 1、废水 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 2、废气 施工过程中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废气。 3、噪声 施工期噪声主要为设备噪声。 4、固体废物 施工期固体废弃物主要包括废弃土石方、施工建筑垃圾、生活垃圾。 二、运营期 运营期产生的污染物主要为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 1、废水 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是初期雨水和生活污水。 2、废气 运营期,项目无组织废气为采场粉尘、成品堆场扬尘、表土堆场粉尘、运输粉尘等。 3、噪声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声,主要为设备噪声,来自挖掘机、装载机、空压机、潜孔钻机等生产设备。 4、固体废物 项目矿山开采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剥离表土、初期雨水沉淀池污泥和生活垃圾、矿山机械维修检查产生的废矿物油。 | ||||||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一、施工期 1、废水 (1)施工废水:收集沉淀后回用于施工和洒水降尘,不外排; (2)生活污水:收集后洒水降尘,不外排。 2、废气 施工场地适时洒水降尘,并对堆存的砂石料采取覆盖措施;运输车辆遮盖密闭运输。 3、噪声 选用低噪声的施工设备,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 4、固体废物 (1)建筑垃圾:统一收集后按当地城管部门的要求处置; (2)废弃土石方:回填利用,不外排; (3)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处置。 二、运营期 1、废水 (1)初期雨水:初期雨水经过沉淀后用于采区、表土堆场防尘洒水,不外排; (2)生活污水:经过沉淀池(12m3)处理后回用于洒水降尘,入厕粪污经化粪池处理后清掏用作农肥,不外排。 2、废气 产品堆场依托砖厂原料堆场,适时洒水抑尘,堆棚设置为密闭大棚,仅留车辆出入口,内设洒水降尘装置并全覆盖。采场、运输道路及表土堆场均设置炮雾机、洒水车等洒水降尘措施。 3、噪声 对项目设备加装减振垫、加强管理。 4、固体废物 (1)剥离表土:堆存于表土堆场,用于后期绿化覆土; (2)沉淀池污泥:清掏后用于矿山道路修葺平整; (3)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4)废矿物油:依托砖厂危废暂存间,回用于生产输送轨道及机械设备的润滑,剩余部分委托有资质的部门进行妥善处置,并建立台账管理制度,严禁外排。 | ||||||
公众参与情况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
注:项目概况、项目主要环境影响、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部分由建设单位填写。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部分由行政审批机关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