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现将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对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5月16日—2023年5月2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兼传真): 0874-5756591 0874-5752297
通讯地址:师宗县文化路28号 邮 编:655700
项目名称 | 云南烟叶复烤有限责任公司师宗复烤厂烟叶周转库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曲靖市师宗县丹凤街道小河口 师宗复烤厂内 | 建设单位 | 云南烟叶复烤有限责任公司师宗 复烤厂 | |
环评文件 类型 | 报告表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云南环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项目概况 | ||||||
项目于2022年04月02日取得师宗县发展和改革局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204-530323-04-01-342157。项目总投资583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5.1万元,占总投资的0.43%。项目属于新建项目,建设1栋烟叶周转库(8924.62m²),配套建设消防水泵房及消防水池(47.52m²),总占地8972.14m²。 | ||||||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 ||||||
一、施工期 施工期主要产生的环境影响有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 1、废水 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生活污水。 2、废气 施工期大气污染源主要为施工扬尘、车辆及机械燃油废气、装修废气。 3、噪声 施工期的噪声主要包括挖掘机、推土机、装载机等施工机械噪声,施工运输车辆的噪声。 4、固体废物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土石方、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 二、运营期 运营期产生的污染物主要为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 1、废水 运营期废水主要是磷化氢尾气处理过程产生的吸收废液。 2、废气 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磷化氢尾气。 3、噪声 本项目在运行过程中主要噪声设备是箱式离心风机、水泵等运行噪声。 4、固体废物 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有烟叶残渣、磷化铝药剂包装物、盛放器皿、杀虫药物残渣、磷化氢尾气处理产生的废弃活性炭等。 | ||||||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一、施工期 1、废水 (1)施工废水:施工废水经沉淀池(5m³)沉淀处理后,回用于项目区洒水降尘,不外排; (2)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依托师宗复烤厂现有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丹凤东路市政污水管网, 进入师宗县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不外排; 2、废气 施工场地设置施工围挡,适时洒水降尘,建筑材料用篷布进行遮盖;运输车辆遮盖密闭运输。 3、噪声 选用低噪声的施工设备,高噪声设备尽量入棚使用,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 4、固体废物 (1)建筑垃圾:统一收集后按当地城管部门的要求处置; (2)土石方:开挖出的土方根据建筑需要进行回填或铺垫场地,填方后的余土经统一收集外运至当地政府部门指定的地点进行处理; (3)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处置。 二、运营期 1、废水 磷化氢尾气净化产生的吸收废液由杀虫单位经水箱收集并及时委托污水处理公司清运处置,不外排。 2、废气 磷化氢尾气抽吸后进入磷化氢尾气净化装置,经一级湿法鼓泡喷淋化学吸附+二级改性活性炭净化后,再由设备自带的排气筒达标排放。 3、噪声 选用低噪设备,噪声设备安装减振垫,厂房土建基础减震,排风机布置于室内并安装消声器。 4、固体废物 (1)烟叶残渣:经收集后由复烤厂相关部门统一回收处理; (2)磷化铝药剂包装物、盛放器皿、杀虫药物残渣、废弃活性炭:由杀虫单位带回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委托有资质的部门进行妥善处置,并建立台账管理制度,严禁外排。 | ||||||
公众参与情况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
注:项目概况、项目主要环境影响、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部分由建设单位填写。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部分由行政审批机关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