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现将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对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8月29日—2023年9月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兼传真): 0874-5756591 0874-5752297
通讯地址:师宗县文化路28号 邮 编:655700
项目名称 | 年产6000吨生物质颗粒项目 | 建设地点 | 曲靖市师宗县彩云镇长街村委会三场三中心 | 建设单位 | 师宗通彩生物能源有限公司 | |
环评文件 类型 | 报告表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云南新佳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项目概况 | ||||||
项目于2023年05月25日取得师宗县发展和改革局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305-530323-04-05-479197。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0.52万元,占总投资的40.5%。项目属于未批先建,补办项目环评手续。建设单位租赁彩云烟农合作社用地,项目分两个区块,区块一已建挤压成型车间;区块二设置三个车间:已建粉碎车间,改建破碎车间,新建原料库。项目建设规模为年产6000t/a生物质颗粒燃料。 | ||||||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 ||||||
一、施工期 施工期主要产生的环境影响有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 1、废水 施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 2、废气 施工期废气主要源于建筑材料的堆放、车辆运输等。 3、噪声 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运输车辆和设备安装时产生的噪声。 4、固体废物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土方石、包装废物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 二、运营期 运营期产生的污染物主要为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 1、废水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为生活污水、初期雨水。 2、废气 运营期废气主要为粉尘,主要为原料库粉尘、破碎车间粉尘、粉碎车间粉尘、挤压成型车间粉尘、运输扬尘等。 3、噪声 运营期噪声主要来自破碎机、粉碎机、挤压成型机、包装机、风机等机械设备。 4、固体废物 项目营运期固体废物主要为收集的除尘灰、废布袋及生活垃圾。 | ||||||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一、施工期 1、废水 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依托彩云烟农合作社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农肥,不外排。 2、废气 施工场地适时洒水降尘,建筑物料集中堆放;运输车辆遮盖密闭运输。 3、噪声 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设备安装均在厂房内进行。 4、固体废物 (1)包装废物:包装废物统一收集后,外售废品收购站; (2)土石方:土石方回填于彩云烟农合作社场地平整; (3)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处置。 二、运营期 1、废水 (1)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依托彩云烟农合作社已建化粪池(50m3)处理后清掏用作农肥,不外排; (2)初期雨水:区块一挤压成型车间及区块二原料库区域雨水依托彩云烟农合作社已建雨水沟排放至南侧S241省道的雨水沟,区块二2个加工车间于两车间之间新建一个沉砂池沉淀雨水后排放至南侧S241省道的雨水沟。 2、废气 (1)项目所有工序均设置在封闭厂房内;车间通风口设置防尘网;细骨料采用地绞龙方式上料,且皮带输送采用全封闭廊道; (2)出料口粉尘经集气罩+布袋除尘达标后,再经排气筒(15m)排放;收料设施粉尘经旋风+布袋除尘达标后,再经排气筒(15m)排放。 3、噪声 采用厂房隔声、加装消声器、减震器、橡胶隔振垫等方式降噪。 4、固体废物 (1)收集的除尘灰:统一收集后返回挤压成型工段再加工; (2)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3)废布袋:由生产厂家上门更换后直接回收带走。 | ||||||
公众参与情况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
注:项目概况、项目主要环境影响、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部分由建设单位填写。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部分由行政审批机关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