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32305047601000
师宗县大数据建设和管理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师宗县大数据建设和管理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22年度师宗县大数据建设和管理中心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师宗县大数据建设和管理中心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师宗县大数据建设和管理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大数据及数字经济发展战略规划,推进信息化建设和管理。
(2)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大数据和信息化发展规划、产业发展计划及政策措施;协调信息化及大数据建设中的重大问题。研究制定全县大数据收集、管理和开发应用的标准规范,指导、协调和推进各领域大数据开发运用,促进数据信息资源跨行业、跨部门、跨区域互联互通和整合共享。
(3)负责全县信息化建设及开发利用;负责云平台、公共服务平台、公共数据库、共享交换平台等信息化基础设施的建设管理和开发应用;负责政务信息资源、数据的归集、共享和运用工作,实现信息数据与政务服务、利民惠民的深度融合。
(4)组织协调电子政务发展,负责全县电子政务建设应用;研究制定全县电子政务外网的建设、应用及管理标准;对全县各级各部门、各乡(镇)街道电子政务外网建设、运行及管理相关工作进行指导、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
(5)负责大数据、信息化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大数据、信息化人才发展规划;组织协调全县大数据、信息化人才培训等相关工作。
(6)统筹协调智慧城市建设的整体推进工作。
(1)全面推进平台融合
紧紧围绕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工作的“整合数据服务平台”要求,制定印发《师宗县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三年行动数据集成工作实施方案》(师大数据发〔2022〕3号)文件,高标准高质量启动师宗县集群数字化指挥中心建设,项目规划设计3260平方米,一期970平方米的“核心驾驶舱”已经完成部署,共计投入资金1300余万元,建设内容包括:以15.36×2.56大屏显示系统为主的核心指挥区、以一体化音(视)频系统为主的决策分析中心,以及现代化办公、电力供给、中心基础机房等设施。
集群数字化指挥中心的建成,为全面推进数据平台融合、逐步实现“一网统管”打下坚实基础。年内,全县13个存量数字化管理平台(基层党建可视化调度平台、市域社会治理与公共服务信息平台、煤矿安全监测监控信息化平台、雪亮工程、智慧应急、智慧水务、智慧城管、智慧停车、数字交通、移动数字乡村、电信数字乡村、铁塔智联、应急广播)可实现与县集群数字化指挥中心的连通,接入各类型摄像头2.3万余个、传感单元2000余个,集群数字化指挥中心1.0版本全面建成、2.0版本基本建成,“多平台合一”“多网合一”扎实推进,“系统全融通与数据全归集”迈出关键一步。
(2)全方位提升数据运用
深入推进“数字师宗”建设,制定印发《中共师宗县委办公室 师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师宗“城市大脑”建设运行管理方案的通知》(师办通〔2022〕55号)文件,成立县长任组长的“城市大脑”建设运行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师宗“城市大脑”建设工作依托“数字师宗”AI中台进行,充分运用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等前沿技术和先进算力算法,打破数据壁垒、挖掘数据价值、创新数据应用、升级迭代系统,打造高品质基层社会治理数字化应用功能模块,推动服务和管理手段、模式、理念创新,推进业务和事项的发现、处理、反馈、评价等功能全闭环运行,逐步实现“一网通办”。
10月10日,数字师宗AI中台上线试运行,启动公文办理功能公开测试;11月11日,数字师宗AI中台圆满完成公测,正式上线运行,彻底解决县级公文处理多系统并行问题。年内开放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市域综合治理、督察督办、一件事模块化运行、新闻资讯、便民服务,以及部分政务服务功能板块,初步实现县级权限范围内的存量业务信息系统和其他社会系统与数字师宗AI中台的互联互通,统一入口、统一认证方式,解决企业、群众办事重复注册、重复登录问题,逐步实现“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统一运维”,为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搭建条块融合的有效载体和新技术集成创新平台。
(3)全力以赴发展数字经济
数字经济市对县考核指标共三项:1.1亿元的数字固投、0.1亿元的数字主营业务收入、1户“四上”企业培育(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10月,数字固投完成1.1256亿元,完成率102%;预计全年数字主营业务收入完成0.26亿元,完成率260%;“四上”企业培育1户(师宗城投智慧停车管理有限公司),完成率100%。
同时,县大数据中心还谋划包装储备总投资6亿元的“数字经济产业园”项目,投资81.85万元升级改造全县电子政务视频会议系统,有序推进其他各项工作。
二、师宗县大数据建设和管理中心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规划建设股、数据管理股。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师宗县大数据建设和管理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即师宗县大数据建设和管理中心。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师宗县大数据建设和管理中心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师宗县大数据建设和管理中心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师宗县大数据建设和管理中心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师宗县大数据建设和管理中心2022年度收入合计249,018.1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9,018.11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经营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0.00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根据师编〔2022〕9号文件,同意于2022年3月新成立师宗县大数据建设和管理中心,故上年无数据。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师宗县大数据建设和管理中心2022年度支出合计249,018.11元。其中:基本支出249,018.11元,占总支出的100.00%;项目支出0.00元,上缴上级支出0.00元,经营支出0.00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师宗县大数据建设和管理中心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49,018.11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48,949.01元,占基本支出的59.8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00,069.10元,占基本支出的40.1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师宗县大数据建设和管理中心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师宗县大数据建设和管理中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9,018.1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23,968.3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9.94%。主要用于大数据中心人员工资及日常开支。
2.卫生健康(类)支出9,407.7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78%。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医疗保险。
3.住房保障(类)支出15,64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28%。主要用于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元,支出决算为1,667.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3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667.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83.35%,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667.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师宗县大数据建设和管理中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元,支出决算为1667.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3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667.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35%。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国内公务接待次数少。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无变化;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无变化。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无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师编〔2022〕9号文件,同意于2022年3月新成立师宗县大数据建设和管理中心,为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独立核算单位。2022年8月才加入财政预算一体化系统,故2021年末三公经费决算为0.00元。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市直部门到师宗县相关调研,接待人数共15人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师宗县大数据建设和管理中心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比上年相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根据师编〔2022〕9号文件,同意于2022年3月新成立师宗县大数据建设和管理中心,为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独立核算单位。2022年8月才加入财政预算一体化系统。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师宗县大数据建设和管理中心资产总额78,943.15元,其中,流动资产15,803.15元,固定资产63,140.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78,943.15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63,140.00元,流动资产15,803.15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3,14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3,14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3,14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师宗县大数据建设和管理中心绩效自评情况
师宗县大数据建设和管理中心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师宗县大数据建设和管理中心无其他重要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财政拨款收入: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3.事业单位专户资金收入: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4.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5.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6.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事业单位在当年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预算单位以前年度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本年度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以前年度收支相抵后的盈余或亏损结余资金。
9.结余分配: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应交所得税和提取事业基金、专用基金的分配情况和结果。
10.结转下年:预算单位本年底前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下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本年底前收支相抵后盈余或亏损的结余资金。
11.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12.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323050476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