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32314036100601000
师宗县漾月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承担本辖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预防、保健和计生卫生工作,组织开展实施辖区内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
2、组织实施国家免疫规划,提供免疫规划内预防接种服务;开展有价疫苗接种服务,提升居民疾病预防和控制水平;
3、发现、登记、追踪和报告本辖区内发现的传染病病例和疑似病例,开展传染病应急处置;
4、开展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和产后访视,进行一般孕产检服务及孕期营养、心理等健康指导,促进优生优育;
5、开展新生儿访视及儿童保健系统管理,进行一般体格检查和生长发育监测及评价,落实辖区儿童营养包发放工作,促进儿童健康水平,指导科学喂养;
6、对本辖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进行登记管理,进行健康危险因素调查和一般体格检查,按需开展老年人中医药服务,提升老年人健康水平;
7、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高危人群进行用药指导,对确诊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例进行登记管理、定期随访,进行用药及转诊转治指导;
8、对本辖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配合重性精神病筛查评估,开展治疗随访和康复指导;
9、负责本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并协助处理;
10、配合卫生监督等行政管理部门,开展辖区卫生监督巡查协查;
11、使用适宜医疗技术和中医药技术,正确处理常见病、多发病、对疑难重症进行恰当的处理并协助转诊,承担城乡现场应急救护、转诊服务;
12、对本辖区内传染病防治、学校卫生、食品卫生、饮水卫生、职业卫生,以及村级预防保健工作进行指导、培训、考核与监督;
13、严格执行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规定,履行定点医疗机构职责,做好有关的政策宣传、监督及服务工作;
14、推进城乡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负责村卫生室的技术指导和乡村医生培训等工作;
15、开展入学前免疫疫苗接种检查和对辖区小学、幼儿园学生定期开展体格检查,促进学生疾病预防和健康水平。
16、对辖区小学、幼儿园学生定期开展结核筛查,及时发现和阻断结核性疾病的传播;
17、严格落实新冠疫情防控和治疗工作,做好辖区内居民新冠疫苗接种及重点人员流调、采样、转运治疗等工作。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全面加强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建设,稳步提升单位内部运行效率,强化城乡一体化管理,建立科学管理和质量可持续改进的长效机制。加强高质量医疗团队建设,致力于提高全员医疗素质,打造学习型和成长型医疗队伍。
2、严格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医保报销制度。保证了广大基层群众享受到安全、有效、优质、价廉、便捷、规范的医疗服务,确保医保政策惠及每一位患者。
3、着力提升疫情防控和综合治疗能力。加强院内感染控制建设,提高医疗机构疫情防控能力,建立健全各项防控方案、防控措施,加强医院发热门诊建设及规范化接种门诊建设,学习培训疫情防控和治疗专业知识,加强疫情防控物资储备,科学消毒,精准管控。
4、加快信息化建设运用。推进县乡(镇)人口健康信息、流动人口信息、远程诊疗信息平台建设,加快全员人口信息库、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数据库建设。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12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科、药房、痔瘘科、妇产科、护理室、化验室、B超室、收费室、公卫部、财务科、办公室、放射室。
本单位为师宗县卫生健康局二级单位,无所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师宗县漾月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师宗县漾月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3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4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4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1人(离休0人,退休21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师宗县漾月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师宗县漾月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2年度收入合计20,294,673.0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538,599.13元,占总收入的47.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事业收入10,743,187.05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52.94%;经营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12,886.83元,占总收入的0.064%。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3,779,557.88元,增长22.8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597,765.99元,增长37.43%,主要原因为本年度财政拨款用于支付2020年、2021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财政项目拨款收入增加;上级补助收入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事业收入增加1,186,009.80元,增长12.41%,主要原因为本年度单位积极拓展诊疗服务项目,事业收入增加;经营收入与上年对比无变化;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其他收入减少4,218.01元,下降24.66%,主要原因为本年度银行存款资金周转速度加快,存款基数减少,银行存款利息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师宗县漾月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2年度支出合计20,084,628.41元。其中:基本支出17,074,722.66元,占总支出的85.01%;项目支出3,009,905.75元,占总支出的14.99%;上缴上级支出0.00元;经营支出0.00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3,222,948.14元,增长19.11%。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018,102.54元,增长13.4%,主要原因为本年度职工工资晋升,工资福利费用支出增加,以及单位拓展诊疗服务项目,相关服务项目成本增加;项目支出增加1,204,845.60元,增长66.75%,主要原因为本年度财政拨款支付2020年、2021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财政项目支出增加;上缴上级支出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经营支出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一)基本支出情况
师宗县漾月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2年度用于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7,074,722.66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9,707,009.53元,占基本支出的56.8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7,367,713.13元,占基本支出的43.1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009,905.75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2,630,843.75元,主要用于开展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突发公共卫生时间应急处理支出216,341.00元,主要用于突发公共卫生时间应急处置工作;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支出22,935.00元,主要用于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乡村医生工作经费;基本药物制度和综合改革支出139,768.00元,主要用于基本药物制度和综合改革补助。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师宗县漾月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538,599.1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7.49%。与上年相比增加2,597,765.99元,增长37.43%,主要原因为本年为支持疫情防控工作,财政加大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项目补助支出,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39,591.8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6%。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统筹外职工工资;
2.卫生健康(类)支出7,841,782.3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22%。其中:城市社区卫生机构支出4,264,567.00元,主要用于城市社区卫生机构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381,362.00元,主要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日常运转支出、乡村医生人员经费支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支出;公共卫生支出2,870,119.75元,主要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及突发公共卫生应急处理等项目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25,733.58元,主要用于支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3.住房保障(类)支出1,257,22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18%。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师宗县漾月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师宗县漾月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相符。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无增减变化。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比上年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比上年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比上年无增减变化;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上年无增减变化。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师宗县漾月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师宗县漾月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资产总额14,706,497.63元,其中,流动资产11,177,784.12元,固定资产3,528,712.5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1.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738,078.89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2,780.00元(本年度购入固定资产12,580.00元,处置资产45,360.00元),流动资产增加770,858.39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处置车辆0辆;报废报损资产6项,账面原值45,36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3,852.44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6,7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7,152.44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4,48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5.32%。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师宗县漾月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2年决算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在职在编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等。
监督索引号530323140361006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