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32306036002401000
师宗县丹溪幼儿园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师宗县丹溪幼儿园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师宗县丹溪幼儿园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紧紧围绕“三年见成效、五年大发展”目标,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拓展以提升教育教学质量为核心的综合改革,加强校长和教师队伍建设管理,实施“名校长”“名师”培养工程,吸纳培育高水平教育人才,提升教师教书育人能力素质,推动全县教育质量稳步上升。推动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优化教育资源供给,切实破解“择校热”和“大班额”等难题,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1.加快项目建设,持续改善学校办学条件。加强与发改、财政、规划、自然资源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力争取得项目申报、资金补助、土地供给等方面的支持,确保项目建设进展顺利。
2.巩固改革成果,激发教师队伍整体活力。以《师宗县关于深化教育改革 实现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为指导,严格执行与之配套的13个附件,巩固提升 “县管校聘”试点改革成果,在机制保障、规范管理、跟踪督查等方面下功夫,确保改革取得实效。
3.狠抓教学常规,全力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牢固树立教学中心意识、质量核心意识和教学规范意识,围绕《中小学教学常规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教学常规管理工作,加大学校教学常规督查力度,确保教师教学行为规范、有序、高效。通过听课、评课、晒课、赛课等手段,改革课堂教学模式,提高教师教学技能和教科研水平;加强学生日常行为监督检查,重点突出时间管理,提高学生学习效率,推动教学质量全面提升。
4.加强师德建设,营造风清气正教育生态。构建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将师德建设纳入全县教育总体规划,实施一把手工程。健全学校、学生、教师和社会等多方参与的监督体系,把师德师风表现纳入年度考核,对严重违反师德师风建设有关规定的,在年度考核、评优奖励、职称晋升等方面实行“一票否决”。抓好教师队伍纪律作风集中整顿,强化教育全过程监管,明确目标、压实责任,引导广大教师以身作则、安心执教、为人师表,争做“四有”好教师。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依法办园,深化内部管理,提高办园水平
1.贯彻学习《纲要》《指南》精神,更新观念,改变教育行为,树立正确的“儿童观”、“教育观”、“发展观”。
2.加大管理体制力度,修改绩效方案,优化、细化考核内容和项目。实施分层管理,积极推进竞争机制,建立“能者上、庸者下”的用人制度,做到人尽其才,人尽其用。
3.深入推进师德师风建设,创建学习型党组织,在党支部的带领,大力推进学习型校园建设,营造文明、和谐、求实、向上的园风,增强教师对职业的幸福感。
4.以创新发展的整体思路,为幼儿园找准定位。深层次地思考如何将传统与创新发展更好地融合,在环境创设与课程教学中凸显园本特色。
5.严格后勤管理,强化服务意识。一是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各项卫生保健制度,抓牢疫情防控常态化和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工作,做到及时记录各项资料。二是科学、合理地搭配幼儿食谱,确保幼儿饮食营养均衡,促进身心健康成长。三是严格执行园内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健全各层之间的安全工作组织机构,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签订安全目标工作,责任书,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四是环境卫生分工到人,责任明确。五是经常向家长、幼儿进行安全教育,增强广大师生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自我保护和自救能力。六是严格财务制度,做到账面清楚,手续齐全,按时公布各类账目。
优化师资,狠抓内涵建设,提升保教质量
1.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师职业道德水平,树立我园教师的良好形象。组织教师学习《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规范教师行为,树立“师德标兵”新典型,弘扬师德新风尚,形成师范群体。
2.加强教师专业培训、培养,促进教师内涵式发展。带领教师学习和探索开展教科研工作的方法与途径,深化课堂教学,研究课堂教学领域经常面临的问题。引导教师聚焦课堂,苦练内功抓教学。组织教师学《指南》、用《指南》,将《指南》融入一日生活中,记于心,践于行。
3.完善师徒结对方案,为教师搭建互动学习、资源共享的互助平台。
4.开展三课观摩”活动。即常规课展示、研究课改进、汇报课展评。常规课做到人人参与展示,个个参与评课。研究课以教研组为单位,推选出几名教师执教,大家共同研讨。汇报课以教研组经过集体评议,确定出适合本学科的课堂教学形式,推出优秀教师面向全园教师和家长展示汇报。
5.加强园本培训和外出培训。坚持每周教师教研活动和园本培训制度。创造条件轮流安排教师外出学习,不断加快教师专业成长的步伐。
挖掘特色,依托园本课程,提炼文化内涵
1.继续走健康运动特色办园之路,加强对健康文化教育课程的园本构建,建立扎染艺术工作室,充分利用专业教师的个人特长,依托相关课题的实践研究,逐步形成有个性、有特点的人文资源,做到“人人有课题”、“人人有专长”。不断完善和丰实园本课程。从园所文化的形成,课程计划的落实,从实践的探索到理论的积累,增强幼儿园本土文化生生不息的活力。
2.将健康的理念提炼和融合到五大领域中,营造温暖、安全、轻松的心理环境。
3.继续重视开展各类丰富多彩的活动,巩固成果,让幼儿在活动中尽显风采。
家园共育,形成教育合力,构筑发展优势
1.加强家园沟通,广泛听取家长建议,努力探索家教指导的途径与方法,不断提高家长工作的质量。
2.充分发挥家委会和家长开放日的作用,定期召开家长会、家委会、伙委会会议,向家长介绍幼儿园的发展现状、年度主要工作及班级的工作目标和工作计划,提请家长出谋划策,充分发挥家长的参与权、监督权。
3.各班通过家长园地、家园联系手册、班级群等途径向家长宣传课程内容、周计划、育儿知识等。
以评促优,夯实教育基础,提高办园质量
通过省一级三等幼儿园的申报,对照云南省幼儿园办园水平综合评价标准,扎实开展晋级升等工作,以评促建、以评促管、以评促优,大力改善办园条件,规范管理服务,提高办园质量。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为:办公室、财务室、总务室、教研室、教导室、工会。
所属预算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师宗县丹溪幼儿园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为:
1.师宗县丹溪幼儿园。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师宗县丹溪幼儿园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5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5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人(离休0人,退休1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师宗县丹溪幼儿园2022年部门决算公开表20230925050009778.xls
)
本单位2022年度无财政拨款项目支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本单位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本单位2022年度无“三公”经费,《“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为空表。本单位2022年度无项目支出绩效,《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师宗县丹溪幼儿园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11,880,814.4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880,814.48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经营收入0.00元;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其他收入0.00元。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627,301.41元,增长5.5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6,752,864.41元,增长131.69%;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事业收入减少5,891,383元,下降100.00%,经核实,本年学生保教费收入都由上级拨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造成事业收入减少;经营收入增加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其他收入减少234,180.00元,下降100.00%。经核实,本年捐赠收入减少,造成其他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师宗县丹溪幼儿园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12,323,328.49元。其中:基本支出12,323,328.49元,占总支出的100.00%;项目支出0.00元;上缴上级支出0.00元;经营支出0.00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343,304.63元,增长23.48%,经核实,本年人员增加,造成本年支出增加。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343,304.63元,增长23.48%,经核实,本年人员增加,造成本年支出增加;项目支出增加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师宗县丹溪幼儿园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323,328.49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881,484.48元,占基本支出的55.8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441,844.01元,占基本支出的44.1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师宗县丹溪幼儿园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师宗县丹溪幼儿园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870,814.4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33%。与上年相比增加6,742,864.41元,增长131.49%,经核实,本年人员增加,公积金等2021年费用在本年实现支出,造成收入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教育(类)支出10,039,896.0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58%。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及公用经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2,375.0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4%,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工资统筹外部分及在职人员养老保险支出;
3.卫生健康(类)支出381,965.3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22%。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支出;
4.住房保障(类)支出1,396,57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76%。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师宗县丹凤漾月街道中心学校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师宗县丹溪幼儿园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比上年对比无变化。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师宗县丹溪幼儿园部门资产总额24,301,996.32元,其中,流动资产1,650,157.19元,固定资产22,651,839.1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249,643.1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16,476.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815,174.1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17,993.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249,643.1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2-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三公经费】是指政府部门公务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用。
【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是指由地方经济形成的,且按财政管理体制规定由地方所有,纳入地方预算的财政收入。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包括地方税收收入、地方非税收入两部分。地方税收收入包括两类来源,一类是根据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规定划归地方税务局系统征管的项目所形成的税收收入。另一类是按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规定划归国家税务局系统征管,地方政府按比例分享所形成的税收收入。地方非税收入在理论上是泛指地方政府及其职能部门通过非税收入途径征集的各项资金。在实际应用中,地方一般预算中的非税收入从其构成内容看,主要包括纳入一般预算的地方公共收费、地方国有资产经营收入两部分。按现行分类,包括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和其他收入。
【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是指在划分事权的基础上,应由地方承担的各项支出。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主要包括:地方行政管理费,公检法支出,部分武警经费,民兵事业费,地方统筹的基本建设投资,地方企业技术改造和新产品试制经费,支农支出,社会保障、社会福利和优抚支出,城市维护和建设费,地方文化、教育、卫生等各项事业费,价格补贴支出以及其他支出等。
【结余或结转】是指财政收入大于财政支出的部分。结转是指结余中有专项用途、需在下年继续安排使用的支出部分。地方财政有结余或结转的主要原因:一是中央财政超收中大部分用于补助地方,因超收数额到年底才能较为准确预计,且其使用要严格按程序审批,因此有一部分要在年底和结算时才能下达,地方财政当年拨不出去,形成结余或结转。二是地方财政超收中有一部分资金当年拨不出去,形成结余或结转。
【部门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反映政府部门所有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政府同意后报人大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
【政府采购】是指政府机构以及所属公共部门,为实现政府职能和公共利益的需要,在财政监督下以一定的法定形式,从市场上购买所需要的商品和劳务的行为。在我国主要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按政府采购法规和相关规定,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法定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秉承“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通过法定方式和程序,使采购行为得到最大限度地规范,并达到以规模化采购节约财政资金的目的。
【财政转移支付】是指财政资源(资金)在各级政府间的无偿转移,包括横向转移和纵向转移。财政转移支付通常可以分为无条件的财政转移支付(即一般性转移支付)和有条件的财政转移支付(即专项拨款)两种。
【一般性转移支付】1994年分税制改革以后,我国逐步建立了以财力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为主的转移支付制度。现行财力性转移支付主要包括:一般性转移支付、民族地区转移支付、缓解县乡财政困难补助、调整工资转移支付、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年终结算财力补助等。地方可以按照相关规定统筹安排和使用上述资金。2009年前称财力性转移支付。2009年,财政部修订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时改称一般性转移支付。
【专项转移支付】是指上级政府为实现特定的宏观政策目标,以及对委托下级政府管理的一些事务进行补偿而设立的专项补助资金。资金接受者需按规定用途使用资金。
监督索引号530323060360024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