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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宗县竹基镇中心学校2022年度部门决算

  • 师宗县竹基镇中心学校
  • 师财教[2023]27号
  • 53032306036003501000
  • 2023-09-25 11:46

监督索引号53032306036003501000

师宗县竹基镇中心学校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师宗县竹基镇中心学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师宗县竹基镇中心学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落实省、市、县关于教育的决议,拟定全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规划和政策,并监督实施。

2.负责全县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各级各类学校的设置标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3.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与协调,指导初级中学教育工作。拟订基础教育的评估标准、教学基本要求和教学基本文件,组织审定中小学县级地方课程教材,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4.指导教育督导工作,负责组织和指导对义务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工作,指导基础教育发展水平、质量的监测工作。

5.负责本部门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加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政策,负责统计教育经费投入情况。

6.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工作;指导全县青少年校外教育工作;统筹指导少数民族教育工作。

7.领导所属学校的党群工作;指导全县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指导教育系统工会、共青团、少先队工作;指导全县教育系统的纪检、行政监察、信访、审计和行风建设。

8.负责学校的人事管理工作。

9.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勤工俭学和贫困学生资助工作;指导教育系统的治安环境综合整治和突发事件处置。

10.承办师宗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2年,在学校领导的正确领导下,合理安排收支预算,严格执行预算,积极做好对应收应付款的清理工作,增强对固定资产的管理,重视日常财务收支,认真做好年终决算工作,修订完备各项财务管理制度,较好地完成了各项财务工作任务,为学校的建设做了必需的保障.

从整个收支预决算可以看出,2022年收支预决算执行情况是比较良好的, 收支都保持了一定的增长,运行基本正常。财政收支都取得了明显的成效。财政部门深入贯彻学习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主动服务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全面落实财政政策,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不断深化财政改革,有利推动社会教育事业的全面发展。

做好预算,为财政收支平衡打牢基础。  

为确保2022年预算收支平衡,我们从以下几方面着手:一是对2021年财政工作认真总结分析,找出做得好的方面及不足方面。针对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向教育局、财政局汇报;二是紧紧围绕财政局批准的预算,搞好同财政部门的协调配合,为圆满完成财政收入打牢基础;三是严格预算管理,按照“保运转,保工资”的要求,压缩一般性支出,优先保证工资的正常发放和机构的正常运转以及社会的稳定;四是通过每月的财政收支执行情况,发现影响年度预算平衡的问题及时向教育局、财政局汇报,力求短期内解决

加强对财政专项资金支出的管理

我单位认真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财经纪律,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做好专款专用,有效防止乱收滥支,财务管理得到有效规范,提高了工作效率,规范了会计核算,确保会计信息质量。建立财政支出动态管理,成立学校理财小组,审计监督财务收支管理,集中时间对财政资金的使用进行全过程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及时向上级财政主管部门请教,使各项财务工作能顺利地在我单位得以顺利实施。

加强财政监督,强化会计等基础工作规范  

支持加强财政监督与规范财政管理、深化财政改革相结合,不断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加强督导达到财政收入均衡入库,确保完成财政收入预算,为完成财政支出提供资金保证。加强非税收入管理,以健全的制度切实加强财政监督,提高资金效益,达到财政资金效益最大化的目的。围绕社会发展和财政工作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开展财政监督管理活动,以加强财政监督机制建设为切入点,树立“财务监督”理念,实施对财政资金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全程监督,加大监督力度,规范财政行为。积极开展学校财政预决算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积极参加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举办的各种会计知识培训,进一步规范会计行为和提高会计工作质量,为适应国家的会计制度改革打下了坚实的基础;积极学习党中央、省、州、县和教育局、财政局的各种文件精神。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6个内设机构为:办公室、财务室、总务室、教研室、教导室、工会。

  所属单位14,分别是:

1、师宗县竹基镇中心完全小学

2、师宗县竹基镇蒲草塘完小

3、师宗县竹基镇界桥完小

4、师宗县竹基镇淑基完小

5、师宗县竹基镇六坵完小

6、师宗县竹基镇七排完小

7、师宗县竹基抵鲁完小

8、师宗县竹基镇阿白完小

9、师宗县竹基镇简西完小

10、师宗县竹基镇本寨完小

11、师宗县竹基镇龙甸完小

12、师宗县竹基镇斗坞完小

13、师宗县竹基永安完小

14、师宗县竹基镇坞白完小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师宗县竹基镇中心学校部门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师宗县竹基镇中心学校

)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师宗县竹基镇中心学校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4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24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38人(离休0人,退休138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1695613803472620小学.xls




1师宗县竹基镇中心学校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2师宗县竹基镇中心学校2022年无“三公”经费及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为空表。

3师宗县竹基镇中心学校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4.师宗县竹基镇中心学校2022年无年初预算项目,《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师宗县竹基镇中心学校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53,593,110.5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3,593,110.58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00元;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00元。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0,321,595.62元,增长23.8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0,630,319.62元,增长24.74%;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以上年对比无变化;事业收入减少300,384元,增长1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以上年对比无变化;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以上年对比无变化;其他收入减少8,340元,增长100%。增加原因是正常晋升增资,上年住房公积金在本年拨入。事业收入减少是本年未拨入教育返还资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师宗县竹基镇中心学校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53,593,110.58元。其中:基本支出52,763,110.58元,占总支出的98.45%;项目支出830,000元,占总支出的1.55%;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00元,以上年对比无变化;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以上年对比无变化。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8,227,894.98元,增长18.14%。其中:基本支出增加8,588,894.98元,增长19.44%原因是正常晋升增资,上年住房公积金本年拨入,项目支出减少361,000元,下降30.31%原因是本单位上年新建项目已实施,本年度新增项目减少,上缴上级支出0.00元,以上年对比无变化;经营支出增加0.00元,以上年对比无变化;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以上年对比无变化。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师宗县竹基镇中心学校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2,763,110.58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1,045,678.58元,占基本支出的96.7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717,432元,占基本支出的3.2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师宗县竹基镇中心学校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30,000.00。曲财教〔2020〕10号界桥完全小学围墙专项资金5,0000.00,曲财教〔2019〕201号竹基镇中心完小围墙专项资金100,000.00,曲财教〔2017〕59号竹基中心完小学生宿舍项经费60,000.00,曲财教〔2019〕208号竹基镇阿白完全小学厕所专项资金20,000.00,曲财教〔2019〕208号竹基镇简西完全小学厕所项目经费10,000.00曲财教〔2014〕136号竹基镇阿白完小教学楼经费100,000.00,曲财教〔2016〕221号竹基镇蒲草塘完小教学楼经费20,000.00,曲财教〔2017〕138号竹基镇竹基完小跑道经费220,000.00,曲财教〔2018〕82号竹基中心学校2018年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改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100,000.00,曲财教〔2021〕180号师宗县竹基镇六坵完小围墙建设经费150,000.00,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师宗县竹基镇中心学校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3,593,110.5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增加8,549,618.98元,增长18.98%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教育(类)支出39,038,198.7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2.84%。主要用于教职工资发放。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625,724.9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77%。主要用于教职工人员养老保险缴纳。

  3.卫生健康(类)支出2,132,186.9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98%。 主要用于教职工医疗保险缴纳。

  4住房保障(类)支出8,797,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41%。 主要用于教职工住房公积金缴纳。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师宗县竹基镇中心学校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00元,以上年对比无变化。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以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以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以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以上对比无变化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宗县竹基镇中心学校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以上年对比无变化。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1231日,师宗县竹基镇中心学校部门资产总额44,850,929.6元,其中,流动资产3,833,361.49元,固定资产41,017,568.1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877,337.74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0.00元。流动资产减少877337.7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7,8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7,8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47,80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师宗县竹基镇中心学校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三公经费】指政府部门公务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用

【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是指由地方经济形成的,且按财政管理体制规定由地方所有,纳入地方预算的财政收入。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包括地方税收收入、地方非税收入两部分。地方税收收入包括两类来源,一类是根据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规定划归地方税务局系统征管的项目所形成的税收收入。另一类是按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规定划归国家税务局系统征管,地方政府按比例分享所形成的税收收入。地方非税收入在理论上是泛指地方政府及其职能部门通过非税收入途径征集的各项资金。在实际应用中,地方一般预算中的非税收入从其构成内容看,主要包括纳入一般预算的地方公共收费、地方国有资产经营收入两部分。按现行分类,包括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和其他收入。

【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是指在划分事权的基础上,应由地方承担的各项支出。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主要包括:地方行政管理费,公检法支出,部分武警经费,民兵事业费,地方统筹的基本建设投资,地方企业技术改造和新产品试制经费,支农支出,社会保障、社会福利和优抚支出,城市维护和建设费,地方文化、教育、卫生等各项事业费,价格补贴支出以及其他支出等。

【结余或结转】是指财政收入大于财政支出的部分。结转是指结余中有专项用途、需在下年继续安排使用的支出部分。地方财政有结余或结转的主要原因:一是中央财政超收中大部分用于补助地方,因超收数额到年底才能较为准确预计,且其使用要严格按程序审批,因此有一部分要在年底和结算时才能下达,地方财政当年拨不出去,形成结余或结转。二是地方财政超收中有一部分资金当年拨不出去,形成结余或结转。

【部门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反映政府部门所有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政府同意后报人大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

【政府采购】是指政府机构以及所属公共部门,为实现政府职能和公共利益的需要,在财政监督下以一定的法定形式,从市场上购买所需要的商品和劳务的行为。在我国主要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按政府采购法规和相关规定,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法定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秉承“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通过法定方式和程序,使采购行为得到最大限度地规范,并达到以规模化采购节约财政资金的目的。

【财政转移支付】指财政资源(资金)在各级政府间的无偿转移,包括横向转移和纵向转移。财政转移支付通常可以分为无条件的财政转移支付(即一般性转移支付)和有条件的财政转移支付(即专项拨款)两种。

【一般性转移支付】1994年分税制改革以后,我国逐步建立了以财力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为主的转移支付制度。现行财力性转移支付主要包括:一般性转移支付、民族地区转移支付、缓解县乡财政困难补助、调整工资转移支付、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年终结算财力补助等。地方可以按照相关规定统筹安排和使用上述资金。2009年前称财力性转移支付。2009年,财政部修订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时改称一般性转移支付。

【专项转移支付】是指上级政府为实现特定的宏观政策目标,以及对委托下级政府管理的一些事务进行补偿而设立的专项补助资金。资金接受者需按规定用途使用资金。

 

监督索引号530323060360035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