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32306036000701000
师宗县葵山中学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师宗县葵山中学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师宗县葵山中学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落实省、市、县关于教育的决议,拟定全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规划和政策,并监督实施。
2.负责全镇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各级各类学校的设置标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3.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与协调,指导初级中学教育工作。拟订基础教育的评估标准、教学基本要求和教学基本文件,组织审定中小学县级地方课程教材,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4.指导教育督导工作,负责组织和指导对义务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工作,指导基础教育发展水平、质量的监测工作。
5.负责本部门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加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政策,负责统计教育经费投入情况。
6.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工作;指导全县青少年校外教育工作;统筹指导少数民族教育工作。
7.领导所属学校的党群工作;指导全县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指导教育系统工会、共青团、少先队工作;指导全县教育系统的纪检、行政监察、信访、审计和行风建设。
8.负责学校的人事管理工作。
9.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勤工俭学和贫困学生资助工作;指导教育系统的治安环境综合整治和突发事件处置。
10.承办师宗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抓实常规管理,提高教育质量。认真贯彻落实《师宗县教育综合改革文件汇编》,特别是《师宗县中小学教学常规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师宗县中小学教师职称评聘方案(试行)》《师宗县关于中小学教师交流轮岗及末位待岗的实施方案(试行)》《师宗县中小学教师师德师风考核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以教学为中心,抓实课堂教学常规工作。
(1)、坚持每周一次教研活动。通过开展集中听评课、集体学习研讨,教学反思交流等形式,促进教育资源共享和教学质量提升。
(2)、实行教学质量月考制度。每月底开展一次教学检测,达到以测促教、以测促学、以测促练、以测促评的目的,推动教学质量的提高。
(3)、抓实毕业班工作。开学初期即召开葵山中学行政会议、毕业班工作会议,完善《2022年毕业班工作奖惩方案》,举行中考百日(90日)宣誓,增强毕业班学生学习紧迫感和积极性;加强毕业班工作管理,深入研究复习与备考工作,完成五轮模拟检测,2022年学业水平测试再创新高。
2、加强队伍建设,提升队伍素质。
(1)、开展师德工程,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认真贯彻执行《师宗县中小学教师师德师风考核办法(试行)》,构建师德高尚、职业理念坚定、教学技能精湛的教师队伍。
(2)、加强党风廉政教育,规范教师从教行为。严格贯彻落实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明教师从教行为,坚决制止教职工违规补课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等行为。
(3)、拓宽教师培训渠道,提升教师专业素养。组织教职工进行网络研修活动,按要求做好2022年度《学习强国》《云岭先锋》等平台学习,不断提升教职工的教学素养和法律意识。
(4)、鼓励教师自主学习和继续教育。学校在自身经费严重不足的背景下依然完成上级规定的各类报刊杂志征订,做到教师每两人有1册《云南教育·中学教师》,每班有《云南教育·中学生》《学生新报》,鼓励教研组征订教育报刊杂志,不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5)、及时发放受资助学生和受资助孤残学生补助。严格按照上级要求收集受资助学生及孤残学生银行卡账户信息,补助金下拨后及时发放到学生手中。
3、完善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
(1)、严格请销假制度。认真执行《师宗县教职工考勤管理规定(试行)》,规范学校教职工请、销假程序,及时统计和公示出勤情况,对违反《规定》要求的给予严肃处理。
(2)、实行班子坐班制度。学校班子成员充分发挥带头示范作用,每天有课上课、无课坐班制度。形成“学校处室门常开,来人来访有接待”的良好办公氛围。
(3)、规范会议制度。坚持“每周召开教研会、双周周日行政会例会”的会议制度,实行“每周周一升旗、周二年级组会”制度,保障上级政策有传达、学校工作有安排、任务布置有落实。
4、狠抓安全管理,打造平安校园。
(1)、强化安全宣传教育,积极开展应急演练活动。认真贯彻落实《师宗县教育体育局校园安全责任实施方案》,利用新学期开学典礼、年级周会、国旗下的讲话等渠道,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不断提高教职工安全工作业务水平和学生安全意识;编印《葵山中学致家长的一封信》1000余份,让学生和家长共同学习春季防火、防溺水、防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等安全常识。
(2)、开展安全工作专项检查。每周星期日下午4:00——6:00定时组织学校安保人员及班主任对进校学生及宿舍进行手机、管制刀具、打火机等违禁物品的清理收缴;总务处组织班主任和宿舍管理员定期不定期对校内防火设施,用电路线、食品卫生等方面进行安全大排查,及时整改存在的安全隐患,确保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
(3)、进一步完善学校安全制度,切实明确学校安全责任制。学校每学期均与班主任签订安全责任状,班主任与学生家长签订《家校安全教育责任协议书》;实行“行政领导带班、班主任一日四查一了解、教职工同参与”的值日制度,加大巡查力度,确保安全稳定。
(4)、强化环境治理和内保工作,创建平安校园。聘请派出所所长为安全副校长,积极协调配合当地派出所开展校园及周边环境专项治理,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狠抓学校内部保卫工作;结合“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为契机,开展校园及周边环境大整治,加大人防、物防、技防力度,确保校园安全、和谐。
5、强化体艺工作,实施素质教育。
(1)、落实教育改革新政策。认真贯彻《云南省初中学生音乐、美术课程学业水平考试标准(试行)》和《云南省关于推进学校艺术教育发展的实施办法》,制定音乐、美术测评方案,加强音美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本学期学校组织了一次书画作品大赛,一次合唱舞蹈大赛。
(2)、科学开展体育活动。取消全校统一的课间广播体操,切实开展分年级大课间活动,七年级开展武术锻炼、八年级开展篮球训练,九年级开展配乐跳操锻炼,确保学生每天1小时的体育锻炼时间和效果;本学期学校组织了三次七、八年级体育考试,强化九年级体育训练并在2022年体育中考中取得了优异成绩。
(3)、关注学生身心健康。积极组织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感恩教育和诚信教育。加强学生健康教育,本学期学校按上级要求组织本校教师进行了2次心理健康师心理健康资质培训并在学校面对全校师生进行心理健康教育。
6、抓实党建常规,加强组织建设。
(1)、加强学习型教师队伍建设。督促全体教职工养成每日打开“学习强国”,认真学习了解国家大政方针,认真开展“云岭先锋”学习活动,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提高党员党性觉悟。
(2)、加强党组织队伍建设。通过“三会一课”、“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等活动,切实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提高了党组织的战斗力、凝聚力和创造力,增强了党员教师拒腐防变的能力。
(3)、开展脱贫攻坚活动。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脱贫攻坚的工作要求和会议精神,结合实际,认真开展教育行业扶贫,做好我校106名建档立卡户及贫困资助对象四类学生共378人的帮扶,目前已完成表册的整理、数据的录入工作,确保资金到位时能及时发放到学生手中。全校教职工与及时劝返辍学学生,进村入户送教上门,确保所有适龄学生完成九年义务教育。
7、做好监控防护,预防传染疾病。在新冠疫情背景下健全传染病防控机制,建立应急预案,在广大师生中进行预防传染病和新冠感染疫情宣传和教育工作。建立晨午晚检晨报制度,积极组织学生开展经常性的大扫除活动,在新冠疫情还没有完全被控制、传染病多发季节少组织大型活动,减少人员流动,降低感染几率。加大学校饮用水水质的监管,做好定期消毒和安全防护措施。做好春夏秋冬交替季节的传染病防控工作,及时组织教职工进行“新冠”疫苗接种、补种工作以及中考前教职工核酸检测工作、中考期间疫情防控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7个内设机构为:办公室、财务室、总务室、教研室、教导室、工会、政教处。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师宗县葵山中学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师宗县葵山中学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师宗县葵山中学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6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6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7人(离休0人,退休7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
1.师宗县葵山中学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2.师宗县葵山中学2022年无“三公”经费及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为空表。
3.师宗县葵山中学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师宗县葵山中学2022年度收入合计13,199,186.3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194,686.36元,占总收入的99.97%;上级补助收入0.00元,事业收入4,500.00元(含教育收费4,500.00元),占总收入的0.03%;经营收入0.00元,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其他收入0.00元,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582,153.16元,增长24.3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629,373.16元,增长24.89%;上级补助收入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事业收入减少45,500.00元,下降91.00%;经营收入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其他收入减少1,720.00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以前年度的各项保险在2022年执行,导致2022年人员经费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师宗县葵山中学2022年度支出合计13,199,186.36元。其中:基本支出13,149,186.36元,占总支出的99.62%;项目支出50,000.00元,占总支出的0.38%;上缴上级支出0.00元,经营支出0.00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445,673.66元,增长22.74%。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535,673.66元,增长23.89%;项目支出减少90,000.00元,下降64.29%;上缴上级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经营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以前年度的各项保险在2022年执行,导致2022年人员经费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师宗县葵山中学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149,186.36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2,732,103.36元,占基本支出的96.8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17,083.00元,占基本支出的3.1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师宗县葵山中学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0,000.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1、师宗县葵山中学厕所工程项目资金10,000.00元,主要用于该项目的建设工程款;2、师宗县葵山中学护坡项目资金40,000.00元,主要用于该项目的建设工程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师宗县葵山中学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194,686.3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7%。与上年相比增加2,492,893.66元,增长23.29%,主要原因是以前年度的各项保险在2022年执行,导致2022年人员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教育(类)支出10,325,409.2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25%。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及公用经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50,31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4%。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工资统筹外部分及在职人员养老保险支出。
3.卫生健康(类)支出563,696.0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27%。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支出。
4.住房保障(类)支出2,155,269.0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33%。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师宗县葵山中学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全县教育体育系统实行厉行节约,精简公务接待等活动。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与上年对比无变化。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全县教育体育系统实行厉行节约,精简公务接待等活动。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展内容包括:无出国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2.购置车辆0辆。无购置车辆情况。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无用于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无公务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师宗县葵山中学2022年无机关运行经费,因为师宗县葵山中学是事业单位,所以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师宗县葵山中学资产总额18,915,235.60元,其中,流动资产1,284,405.31元,固定资产17,630,830.2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614,891.59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98,600.00元,流动资产增加316,291.59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2-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师宗县葵山中学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三公经费】是指政府部门公务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用。
【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是指由地方经济形成的,且按财政管理体制规定由地方所有,纳入地方预算的财政收入。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包括地方税收收入、地方非税收入两部分。地方税收收入包括两类来源,一类是根据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规定划归地方税务局系统征管的项目所形成的税收收入。另一类是按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规定划归国家税务局系统征管,地方政府按比例分享所形成的税收收入。地方非税收入在理论上是泛指地方政府及其职能部门通过非税收入途径征集的各项资金。在实际应用中,地方一般预算中的非税收入从其构成内容看,主要包括纳入一般预算的地方公共收费、地方国有资产经营收入两部分。按现行分类,包括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和其他收入。
【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是指在划分事权的基础上,应由地方承担的各项支出。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主要包括:地方行政管理费,公检法支出,部分武警经费,民兵事业费,地方统筹的基本建设投资,地方企业技术改造和新产品试制经费,支农支出,社会保障、社会福利和优抚支出,城市维护和建设费,地方文化、教育、卫生等各项事业费,价格补贴支出以及其他支出等。
【结余或结转】是指财政收入大于财政支出的部分。结转是指结余中有专项用途、需在下年继续安排使用的支出部分。地方财政有结余或结转的主要原因:一是中央财政超收中大部分用于补助地方,因超收数额到年底才能较为准确预计,且其使用要严格按程序审批,因此有一部分要在年底和结算时才能下达,地方财政当年拨不出去,形成结余或结转。二是地方财政超收中有一部分资金当年拨不出去,形成结余或结转。
【部门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反映政府部门所有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政府同意后报人大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
【政府采购】是指政府机构以及所属公共部门,为实现政府职能和公共利益的需要,在财政监督下以一定的法定形式,从市场上购买所需要的商品和劳务的行为。在我国主要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按政府采购法规和相关规定,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法定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秉承“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通过法定方式和程序,使采购行为得到最大限度的规范,并达到以规模化采购节约财政资金的目的。
【财政转移支付】是指财政资源(资金)在各级政府间的无偿转移,包括横向转移和纵向转移。财政转移支付通常可以分为无条件的财政转移支付(即一般性转移支付)和有条件的财政转移支付(即专项拨款)两种。
【一般性转移支付】1994年分税制改革以后,我国逐步建立了以财力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为主的转移支付制度。现行财力性转移支付主要包括:一般性转移支付、民族地区转移支付、缓解县乡财政困难补助、调整工资转移支付、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年终结算财力补助等。地方可以按照相关规定统筹安排和使用上述资金。2009年前称财力性转移支付。2009年,财政部修订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时改称一般性转移支付。
【专项转移支付】是指上级政府为实现特定的宏观政策目标,以及对委托下级政府管理的一些事务进行补偿而设立的专项补助资金。资金接受者需按规定用途使用资金。
监督索引号530323060360007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