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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宗县总工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

  • 师宗县总工会
  • 师财行〔2023〕38号
  • 53032318071101000
  • 2023-09-23 11:07

监督索引号53032318071101000

师宗县总工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师宗县总工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师宗县总工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组织全县各级工会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依法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2.加强职工教育,做好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广大职工的政治素质,为改革、发展、稳定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3.积极开展“源头”参与,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检查和监督劳动保护条例的实施,维护职工的安全与健康。实施送温暖工程,搞好困难职工和劳模的走访慰问送温暖活动。

  4.加强企业民主管理工作,推行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和“厂务公开”制度,维护职工的民主权利,推动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方针的贯彻落实。

  5.建立健全工会组织,加强各级工会的组织建设,特别是新经济组织和非公有制企业的工会组织建设,确保职工队伍的稳定。

  6.组织和动员职工开展劳动竞赛和合理化建议活动,调动广大职工的生产积极性和创造性,为全县经济建设充分发挥工人阶级主力军的作用。

  7.建设职工之家,在各基层工会积极开展创建“模范职工之家”活动,并组织职工开展积极向上的文体活动。活跃职工文化生活,促进精神文明建设。

  8.按照党和国家的政策规定,认真做好职工群众来信来访的接待和处理工作,密切与职工群众的联系。

  9.贯彻党和政府及上级工会有关财务工作的方针政策,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加强女职工工作,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

  10.完成县委、县政府安排的中心工作任务和上级工会交办的其工作任务。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强化思想引领,夯实党建基础。一是整合资源,提升学习效率。组织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等各类学习30次,通过系列学习活动开展增强党性修养,增强学习互动性,以学促思,因思促行。

2.深化改革创新,加强阵地建设。加强企业工会规范化建设,聚焦外卖配送员等重点群体,广泛开展调查摸底开展职工阵地建设工作;新建基层工会1家,新发展会员312人;新建成市级职工之家2个,职工书屋2个,流动职工书屋1个;实施工会产业工人素质提升工程。全县各基层工会共开展技能竞赛单位9场,参加职工300余人;组织参加省市职工技能竞赛7场次,获市级团体一等奖1次,市级技术状元4名,技术能手9名。推动产业工人技能提升,开展电子商务师技能提升培训,开展了2022年“珠源工匠”选树活动,推荐上报4名一线企业职工参加“珠源工匠”评选。

3.开展职工活动,丰富职工文化生活。开展了2022年新春送福进万家系列活动,开展职工书画展,开展职工红色故事主题演讲比赛1场,组织112人次一线职工疗休养活动。

4.畅通维权渠道,强化权益维护。一是持续开展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明确任务,责任到人。广泛开展爱国卫生宣传运动,共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二是常态化推进疫情防控。印发宣传单500余份,入户排查10余次,排查人员5700余人次,在入师高速路口防控卡点值班240小时;“3.30”疫情防控期间,组织企业捐资捐物25元,彰显工会担当。三是加强劳模选树与管理,组织省级劳模进行健康体检,新建成1家劳模创新工作室,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工匠精神。四是积极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组织开展劳动关系风险隐患排查4次。深入涉运群体等专项摸排调研6次。五是努力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认真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共签订工资集体协商合同44份,覆盖企业379户,覆盖职工6332人。六是强化法治宣传。深入开展第七个国家安全日宣传教育,发放宣传资料300余份,共发放宣传手册800多本,宣传折页500余份。七是“安康杯”活动成效明显。全县188家单位、487个班组参加“安康杯”竞赛活动,参赛职工10780人。八是重构劳动技能竞赛体系。全面开展劳动竞赛、技能竞赛,共开展劳动竞赛5场次,共18家企业,3194名职工参加,进一步激发广大职工劳动热情和创造力,提升安全防范意识。

5.聚焦解困脱困,全心全意帮扶。一是持续开展济困帮扶,2022年元旦春节、中秋国庆期间,采取实地走访慰问,慰问等845人次,发放慰问物资41.46万余元;开展夏送清凉活动;帮扶重大疾病职工1名,发放慰问金5.00万元;为9名困难职工子女申报“金秋助学”4.97万元;组织290名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健康体检。二是做实做优医疗互助,2022年,医疗互助参互单位172个,参互职工15992人,新增参互职工543人。三是动态监测困难职工,深入走访解困脱困户,总计走访62户。四是多渠道开展稳岗就业,完成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67人。五是“线上线下”送岗位,推送岗位信息40余条,政策咨询、职业指导、职业介绍100余人次。六是多元化培训提升素养。组织培训民族刺绣、电工等工种,开展“高级整理收纳师”技能培训48人次。七是全方位推进退费免税。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精神,11家小微企业工会经费全额退费,合计19.37万元。八是关心关爱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加强职工驿站建设与管理,建成职工驿站5个,服务职工群众约5万人次,缓解了广大户外劳动者“吃饭难、喝水难、休息难、充电难”等问题。九是接续奋斗,振兴乡村固成果,着力改善帮扶村基础设施,提升人居环境。

6.丰富女工活动,传递工会温暖。一是积极支持女职工创业就业。组织选送“壮族织锦”项目荣获省级女职工创客大赛二等奖,二是丰富活动样式,增强活动效果。举办“书香三八”女职工阅读活动。联合新华书店举办“会暖春芽”职工子女假期爱心托管班,为全县70户双职工家庭解决了假期子女无人看管问题。

7.压实主体责任,筑牢廉洁底线。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将党风廉政建设任务细化到岗位、分解到个人、具体到环节。强化纪法意识,大抓作风建设和效能建设。

8.加强经费征收,规范经费使用。加大工会经费收缴力度,2022年收缴工会经费1028.93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75.61万元,增长36.60%;组织《新工会会计制度》线上培训一期;对30家基层工会2021年工会经费收支开展审计,发现问题21个,并及时督促整改。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师宗县总工会设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组织宣传教育网络部,维权和劳动工作部。

所属单位2个,分别是:

1.师宗县困难职工帮扶中心。

2.师宗县工人文化宫。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师宗县总工会部门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为师宗县总工会。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师宗县总工会部门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9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4人(无参公管理事业编制)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3人(参公管理事业人员)。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离休0人,退休0);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6人(离休0人,退休6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2022年师宗县总工会.XLS20230923103712535.xls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产,《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师宗县总工会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5,569,176.3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569,176.34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经营收入0.00元,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其他收入0.00元。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179,938.16元,增长64.3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179,938.16元,增长64.32%;上级补助收入0.00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事业收入0.00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经营收入0.00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其他收入0.00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财政划拨相关单位应拨缴的工会经费比上年增加,导致本年收入比上年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师宗县总工会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5,569,176.34元。其中:基本支出5,469,176.34元,占总支出的98.20%;项目支出100,000.00元,占总支出的1.8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179,938.16元,增长64.32%。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335,938.16元,增长74.55%;项目支出减少156,000.00元,下降60.94%;上缴上级支出0.00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经营支出0.00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基本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财政划拨相关单位应拨缴的工会经费比上年增加,导致本年支出比上年增加;项目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开展建党100周年庆典活动,2022年未开展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师宗县总工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469,176.34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397,013.04元,占基本支出25.5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072,163.30元(含财政划拨全县相关单位应拨缴工会经费4,000,000.00元占基本支出的74.4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师宗县总工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0,000.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特困群体春节慰问专项资金100,000.00元(师财预〔2022〕8号),主要用于春节慰问环卫工200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师宗县总工会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569,176.3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2,179,938.16元,增长64.32%,主要原因财政划拨相关单位应拨缴的工会经费比上年增加,导致本年支出比上年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132,784.5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2.16%。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及与工资相关的经费支出,支付财政划拨相关单位应拨缴工会经费和特困群体春节慰问金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0,240.8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4%。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工资支出

  3.卫生健康(类)支出65,677.9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8%。主要用于单位在职职工医疗保险支出

  4.住房保障(类)支出240,47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2%。主要用于缴纳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师宗县总工会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000.00元,支出决算为4,052.00元,完成预算的81.0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052.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0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4,052.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师宗县总工会会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0,支出决算为4,052.00,完成年初预算的81.0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052.00,完成年初预算的81.04%。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控参加接待陪同人员及接待标准;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无变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数无变动;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的原因是严控参加接待陪同人员及接待标准。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年减少261.00,下降6.0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与上年相比无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与上年相比无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0与上年相比无变动;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61.00,下降6.05%。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严控参加接待陪同人员及接待标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无变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无变动;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的原因是严控参加接待陪同人员及接待标准。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8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市总工会检查、调研、督查和基层工会上报材料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师宗县总工会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072,163.30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012,113.24元,增长97.67%,主要原因财政划拨相关单位应拨缴的工会经费比上年增加,导致本年支出比上年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师宗县总工会部门资产总额0.00元,其中,流动资产0.00元,固定资产0.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无变化,其中固定资产无变化。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根据财行2008〕号文件规定,师宗县总工会资产均为工会资产,已纳入工会资产管理,所以国有资产为零。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7,21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7,21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7,21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22年财政划拨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工会经费4,000,000.00,统一划拨到县总工会,县总工会缴入工会经费征缴系统,属于上级工会的系统自动提取,属于基层工会的于202212月25日返拨到各基层工会。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是指在划分事权的基础上,应由地方承担的各项支出。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主要包括:地方行政管理费,公检法支出,部分武警经费,民兵事业费,地方统筹的基本建设投资,地方企业技术改造和新产品试制经费,支农支出,社会保障、社会福利和优抚支出,城市维护和建设费,地方文化、教育、卫生等各项事业费,价格补贴支出以及其他支出等。

部门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反映政府部门所有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政府同意后报人大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

政府采购:是指政府机构以及所属公共部门,为实现政府职能和公共利益的需要,在财政监督下以一定的法定形式,从市场上购买所需要的商品和劳务的行为。在我国主要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按政府采购法规和相关规定,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法定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秉承“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通过法定方式和程序,使采购行为得到最大限度地规范,并达到以规模化采购节约财政资金的目的。

 

 

 

 

监督索引号530323180711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