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32311062801000
师宗县乡村振兴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师宗县乡村振兴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师宗县乡村振兴局2022年度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师宗县乡村振兴局2022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师宗县乡村振兴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拟订全县扶贫开发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2)负责制定全县扶贫开发中长期规划和脱贫攻坚规划、方案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负责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扶贫资金使用分配方案,指导、检查和监督扶贫资金使用。
(3)负责统筹协调东西部扶贫协作、社会扶贫、中央和省、市定点扶贫、“万企帮万村”工作。
(4)负责统筹协调县级机关企事业单位、中央和省、市驻师单位等的挂包帮扶工作。
(5)负责全县扶贫对象建档立卡精准识别、动态管理和统计监测工作。
(6)负责全县脱贫攻坚业务指导、贫困退出、成效考核、绩效评价工作。
(7)负责中央、省、市、县扶贫开发重大决策部署、指示要求的督查督办工作。
(8)会同有关部门抓好易地扶贫搬迁工作、贫困地区农村劳动力输出就业、扶贫安居工程建设等工作。
(9)会同有关部门抓好产业扶贫工作;统筹协调金融扶贫工作。
(10)完成市扶贫办、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加强组织领导,全面保障各项任务落实
(1)完善推进机制,系统部署推进。落实县乡抓落实和“三级书记”抓振兴工作要求,健全完善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双组长、双责任、双推动”工作机制,按照“书记、县长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县委常委包乡镇、县直部门包村、乡镇(村)包户、行业部门管行业”原则,构建责任清晰、各负其责、执行有力的乡村振兴领导体制,压紧压实县、乡、村及行业部门责任,始终保持昂扬精神状态推动各项工作落细落小落实。截至目前,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累计调研30余次,召开县委常委会24次、县政府常务会(政府党组会议)21次、领导小组推进会、专项组会议16次就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相关工作进行谋划布局、协调推进,有力推动各项工作高效落实。同时,落实“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具体化”要求,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三年行动纳入全县九大行动计划之一,高位推动,建立“统筹调度、会商研判、工作交办”等工作制度,实行“一月一研判、两月一调度、一季度一部署”,加强工作研究、工作报告、工作考核和工作联络等制度,实行任务清单管理和“红、黄、绿”督战机制,形成上下衔接、各负其责、各尽其力的强大合力。
(2)强化政策衔接,狠抓执行落实。认真落实过渡期摘帽不摘政策要求,在保持现有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和政策连续性的基础上,先后研究出台《师宗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三年行动计划(2022年―2024年)》、《师宗县促进脱贫人口监测对象持续增收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师宗县构建现代产业体系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绿美师宗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师宗县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等一系列政策文件,稳定落实好教育、医疗、住房、饮水等民生保障普惠性政策。用好“一平台”,完善“三机制”,优化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资金、东西部协作帮扶资金、涉农整合资金等政策,不断完善细化乡村产业发展、稳定就业、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等政策措施,促进“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持续巩固,脱贫质量和成色全面提升。今年来,到位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资金9725.37万元,实施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特色产业发展、“雨露计划补助”、小额信贷贴息、外出务工人员补助、保洁员公岗开发等项目43个,项目开工率100%,资金支出进度达到时序要求。调整完善《师宗县2022年度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方案》,财政涉农整合资金为15715.83万元,其中产业投入资金10270万元,投入比例达到65.35%。加大乡村振兴战略宣传,创新开办乡村振兴栏目类节目《乡约·师宗》5期,引导和激励全县人民共同谱写好乡村振兴的新篇章。
(3)持续落实帮扶,狠抓结对帮扶。一是继续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349名,健全常态化驻村工作机制,根据工作需要增派14支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工作队,选派44名任改非领导职务的干部充实一线驻村工作,组建115支驻村工作队开展帮扶,各级帮扶单位直接投入资金414.29万元,实施帮扶项目35个,惠及人口39921人;帮助引进各类资金3472.6万元,帮助引进项目23个,惠及人口33940人。二是开展社会帮扶。截至11月底,师宗共收到上海社会帮扶资金185.44万元(捐物折款)。三是开展消费帮扶,师宗县销往东部的农畜牧产品和特色手工艺产品金额为5210万元,其中销往上海地区3510万元。四是开展东西部协作帮扶。上海市和宝山区持续开展对口帮扶,认真落实高层互访和人才交流计划,扎实开展结对帮扶,加强与上海宝山区主动沟通对接,做实区域协作,围绕特色产业发展配套、社会治理、美丽村庄建设等重点任务,实施东西部帮扶协作项目10个。打造乡村振兴示范,投入沪滇资金1070万元打造丹凤街道古城社区“漏卧古城”田园综合体、大同街道下宜卡乡村振兴示范点。五是开展就业帮扶,农村劳动力实现就业1692人(脱贫劳动力1526人);技能培训开班1期。
(4)聚焦作风效能,严肃督查问效。坚持以“转作风、强执行、提效能”为着力点,深入开展“执行力建设年”活动,完善县人大、县政协、县纪委监委及县级三年行动督查组的监督、检查、问效机制,紧盯脱贫人口收入、帮扶措施落实、项目推进及资金管理等重点领域,加大检查督查力度,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供坚强纪律保障。一是抓人大、政协视察监督。建立健全权力监督制度,规范权力运行,统筹深入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实施情况视察检查,狠抓人大建议、政协提案整改落实。县人大常委会组织人大代表调研视察2次、县政协组织“双助推”协商3次;二是抓督查交办。建立大督查大交办机制,从改非领导干部中抽调20人组成4个督查小组,由4名副处级领导担任小组长,围绕重点项目、重点任务,一月一督查、一月一通报,累计完成5轮督查。三是抓纪律监督。整合力量组建6个专项监督组,围绕项目实施、资金拨付、政策落实等重点环节,采取实地督查、随机抽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开展督查,狠抓问题整改落实。四是依托数字赋能前移监督关口,运行“小微权力”监督大数据平台和推广使用“一村一码”微信小程序,有效发挥群众监督作用,有效防范民生领域资金和村(社)“三资”管理、使用、处置等风险隐患。
2.聚焦监测帮扶,全面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1)守牢底线任务,防止返贫致贫。一是强化动态监测和帮扶。始终把动态监测和帮扶作为守底线的第一道防线抓紧抓实,用好“一平台三机制”,健全防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预警机制,完善县、乡、村三级网格化监测责任体系,乡(镇、街道)、行业部门按月定期开展双线监测,农户依托“找政府救助平台”自主申请,全覆盖做好动态监测和帮扶,切实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闭环管理。截至12月底,政府救助平台累计申请632件,办结619件,办结率97.94%;共组织752名干部组建110支工作队,对所有农户进行了4次遍访和集中大排查、多轮次“回头看”。全县三类“监测对象”共有1498户5955人(脱贫不稳定户802户3147人,边缘易致贫户446户1792人,突发严重困难户250户1016人),通过精准施策累计消除风险对象1164户4783人,剩余未消除风险334户1172人,已全部纳入精准帮扶,其中:实施就业帮扶的2653人,实施产业帮扶1030人,实施健康帮扶的2665人,实施教育帮扶的561人,实施住房保障5人,实施低保救助2438人,综合保障2951人。通过以上措施,全县74185名脱贫人口和5955名监测对象没有出现致贫返贫现象,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
(2)推进脱贫人口增收,筑牢乡村振兴基础。先后逐村逐户组织开展了3月份收入核查、4月份的普查、5月份的集中排查,全面摸清了全县脱贫人口、监测对象的家庭年人均纯收入情况,锁定了1万元及以下脱贫人口(监测对象)的基础上,出台《师宗县脱贫人口持续增收三年行动计划方案》,明确27条具体增收措施,围绕“工资性收入、经营性收入、转移性收入和财产性收入”四个方面精准施策。制定《师宗县监测对象和万元以下脱贫人口“一对一”包保责任工作方案》,对万元以下脱贫人口815户3594人实行建档立卡管理,通过“一户一台账、一人一措施”和干部“一对一”包保,分类分层精准帮扶,确保全县脱贫人口人均纯收入持续增收。积极推进稳岗就业帮扶,千方百计抓好“稳就业”“保居民就业”,截至12月30日,组织开展脱贫劳动力培训1.09万人次,完成目标任务8000人次的136.25%;开展脱贫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2016人次,完成全年任务数2000人次的100.8%;完成脱贫劳动力转移就业3.19万人,完成全年任务数2.83万人的112.72%;易地搬迁劳动力转移就业2649人,完成全年任务数0.22万人的120.41%;实施“三免一补”政策“点对点、一站式”集中输送1675人。大力推进产业发展帮扶,紧扣市委市政府“特色种植示范基地”定位,大力实施“三品一标”市场主体倍增计划,通过41家龙头企业、1419家农业经营主体、613家家庭农场、431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双绑”利益联结,带动脱贫人口15601人发展水果、蔬菜、中药材、万寿菊等产业实现增收;种植烤烟18.51万亩,实现户均收入3.91万元,同比增加5300元,增幅15.68%。做精小额信贷,利用县、乡、村三级服务体系,加大政策措施宣传,拓宽了小额信贷政策覆盖面,发放小额信贷664户3088万元,逾期率严格控制在省市规定范围内;2022年推进村级集体经济帮扶全覆盖,实施“村集体经济强村”工程和“提质增效”行动,实现村集体经济收入7万元以上。持续加强民生政策帮扶,全力落实兜底保障措施,增加转移性收入。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统一提高到700元/人/月,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统一提高到5343元/人/年,城乡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补助水平统一提高到910元/人/月。截至11月30日,现有农村低保对象10655户17983人,累计发放低保金6669.373万元;城乡特困人员573户577人,累计发放供养金及护理补贴705.3504万元;累计临时救助999人发放临时救助金245.87万元。做好易地搬迁后续帮扶。不断完善搬迁群众后续产业发展和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加大搬迁群众就业创业技能和技术培训,确保搬迁户至少有1名主要劳动力掌握1门以上实用技术,增强了搬迁群众就业创业能力。大力发展了林果、中药材等特色产业,建立长期增收产业,促进持续增收稳定脱贫。持续强化公共服务能力,完善公共服务配套建设,确保搬迁户稳得住。
(3)夯实“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成果。严格落实“控辍保学”“双线”管理和七长责任制,健全动态监测对象台账,巩固拓展控辍保学成果;办理大学生助学贷款2945人资金2911.644万元;完成“雨露计划”1747人的补助资金发放524.1万元;完成优秀贫困学子37人及原建档立卡学费奖励7人,每人5000元奖励资助的资格复审工作。目前,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巩固率 98%,无因家庭困难而辍学的学生,义务教育入学率100%。保持医疗救助分类资助农村低收入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总体稳定,持续抓好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一站式、一单式”即时直接结算政策的落实,持续做好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不断改善村卫生室基础设施条件,实现医疗卫生服务条件显著改善,服务能力全面提升。截至11月30日,农村低收入人口符合参保条件的已100%参保,实现了低收入人口和三类“监测对象”医疗费用报销比例达80%左右,农村低收入人口住院报销医疗费9503.03万元,报销比例达88%,比普通人群报销比例61.92%提高了25.70个百分点;管理城乡居民特殊病、慢性病患者7315人,管理高血压、糖尿病“两病”16622人;组建184个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配置家庭医生644人签约134215人。扎实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脱贫户住房安全保障排查工作,大力实施房屋改造582户,其中危房改造36户,抗震改造546户,确保群众有安全稳固住房。制定《师宗县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农村供水保障三年专项行动方案》,积极落实农村饮水安全“三个责任”和“三项制度”,持续紧盯农村饮水安全保障薄弱环节,稳步实施供水保障专项行动项目,加大农村供水保障工作力度,有效解决好水源性、季节性缺水问题,全力保障脱贫群众供水安全,目前,全县自来水普及率达95.88%、集中供水率达96.51%、供水保障率达95%以上。
(4)紧盯问题整改,提升成果巩固。始终把问题整改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主动认领“国家、省、市2021年度考核评估反馈问题”、“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对师宗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专项检查反馈意见”、“省纪委省监委对曲靖市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调研督导发现问题”,第一时间安排部署,科学合理制定整改措施,以上率下、亲力亲为抓整改落实,确保整改工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盲区,确保“三保障”持续巩固、脱贫成色越加厚重。目前,国家、省、市2021年度考核评估反馈的14类29个具体问题,23个具体问题已整改落实,6个问题已取得阶段性成效,但需长期坚持;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对师宗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专项检查反馈的8个方面23个具体问题,18个具体问题已整改落实,5个具体问题整改已取得阶段性成效;省纪委省监委对曲靖市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调研督导发现的4个方面22个共性问题均已整改落实,但需长期坚持;市级包保组督导和县级抽查检查发现的277个具体问题,已立行立改、即知即改,全部清零销号。
3.加强“拓展、衔接”,稳步推进乡村振兴
全力谋划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工作的有效衔接,打造示范、有序推进,努力实现农业更强、农村更美、农民更富的目标,打好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主动仗”。
(1)坚持稳步推进产业,奋力书写乡村发展新篇章。紧盯产业链条协同发展,坚决守住基本农田保护红线,重点围绕特色优势产业,持续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一是抓实耕地保护。完成耕地(永久性基本农田)、生态红线、城镇开发边界“三线”划定工作,成果数据于通过国家核查正式启用。目前,师宗县划定耕地保护面积1004981.43亩、永久基本农田面积833236.83亩;二是抓实粮食安全。全面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稳定全年粮食播种面积和产量,粮食种植面积达63.74万亩,已完成粮食作物收割面积24.84万亩,产量6.28万吨。玉米、水稻、大豆、马铃薯等粮食作物种植面积38.1万亩,完成计划的100%。三是抓实乡村发展。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打造“特色种植示范基地”为目标,制定《师宗县打造特色种植示范基地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重点培育以热区水果为主导的优质水果基地20万亩,建设供沪、供港标准化绿色高端蔬菜基地20万亩,建设以薏仁、重楼等为主导的道地中药材基地20万亩,大力发展地方传统特色药用生姜产业、万寿菊产业等新兴产业。截至11月30日,累计完成种植面积55.68万亩,其中:水果11.73万亩(其中热区水果8.73万亩);蔬菜(不含生姜)22.8万亩;桑园2.05万亩;新型花卉(万寿菊)4.02万亩;道地药材(含生姜)15.08万亩;种植烤烟18.51万亩,烟叶收购量50万担;出栏肉猪85.13万头,出栏肉牛4.98万头,建成种猪场5个、育肥猪规模生产线424条。持续打造绿色食品牌。5家企业10个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等“三品一标”认证均已通过。积极组织普瑞生物制药(集团)有限公司、云南德瑞油脂有限公司进行“10大名品”申报,不断扩大师宗县品牌知名度,其中云南德瑞油脂进入了“十大名品”产品名录。积极培育新型经营主体。贯彻落实《师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师宗县市场主体培育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通知》(师政办发〔2022〕17号)文件精神,积极培育农业领域市场主体,现有龙头企业41家,现有农业领域企业1419家,家庭农场613家,农民合作社431家,持续带动产业发展。持续深入打造“绿色食品牌”,累计建设20个“绿色食品牌”产业基地。积极开展“四上企业”培育工作,截至11月已完成师宗云雄实业有限公司、云南锦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云南千益种业科技有限公司三家公司申报“四上企业”。
(2)聚焦重点突破,全力推动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一是抓治理机制完善,明晰权责清单任务。搭建“县乡设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委员会、村(社区)有工作组、网格建党支部”一贯到底的联动指挥体系,完善党建引领基层治理运行机制。构建乡(镇、街道)权责优化机制,稳步推进“大部门制”改革,完成乡(镇、街道)机构优化设置。构建村(社区)服务保障机制,严格落实“三张清单”,巩固拓展“缩面提标”改革成果,全面完成村级组织“大岗位制”改革,缩减冗杂人员1078人,缩减率达49.7%。构建网格感知反应机制,划分一级网格10个、二级网格115个、三级网格2612个,选聘网格员2612名,网格化服务管理实现全覆盖。二是抓治理平台融合,回应服务群众需求。突出线上线下双融合,大力实施“互联网+基层治理”行动,启动“城市大脑”建设,加快推进集政务服务、便民服务、志愿服务、群众监督举报等功能为一体的“数字师宗AI中台”建设,为基层治理数字化赋能。整合优化乡(镇、街道)、村(社区)阵地服务资源,推动“多中心合一”,建好全县10个乡(镇、街道)党群服务中心,打造10个城市社区“四微治理”标准化示范化党群服务中心,示范推动县、乡、村三级党群服务中心“三去三提升”规范化建设,基层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逐步提高。三是抓基层组织建设,促进治理效能倍增。夯实基层堡垒,稳步推进街道“大工委”、社区“大党委”建设,扎实抓好“五强五好”党支部创建、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党员空白村“清零”等工作。围绕打造“不锈钢城、绿色铝精深加工基地、特色种植示范基地”三个定位,加快推进园区企业和特色产业党组织建设,抓实新业态新就业群体“两个覆盖”。45个中央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和彩云石洞“四位一体”试点项目稳步推进,各村(社区)“造血”功能逐步增强,集体经济收入均达到7万元及以上。优化城市治理布局,圆满完成新增设4个社区“两委”及配套组织选举工作。建强基层队伍,选优派强驻村工作队、驻企驻矿工作队、招商引资小分队“三支队伍”,推动职级干部下沉重点项目和基层治理一线,选派10名优秀年轻干部到乡(镇、街道)挂职,常态化调整撤换村(社区)干部,深入开展农村“领头雁”培养和能力素质提升。四是抓治理责任落实,跟踪督导治理成效。实行专班式督查,成立4个督查专班,完成飞行点穴式、“四不两直”式对单督查4轮;开展擂台式比武,聚焦党建引领基层治理重点任务,在全市率先组织115名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全员参与“擂台比武”,全面检验村(社区)党组织引领基层治理的水平和效能。五是将乡村文化振兴与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推进,深化志智双扶,持续推进农村移风易俗,不断完善村规民约115个,推动形成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大力开展文明实践活动,拓展建设彩云镇石洞红色教育、烈士陵园爱国主义教育、竹基镇家风家教等14个文明实践基地,建成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1个、分中心5个、所10个、站111个,开展讲习700余场次;开展理论政策宣讲、法律服务等活动800余场次,服务群众12.5万余人;积极开展文明村镇、文明家庭、星级文明户等创建活动,创建县级文明校园13 个、文明家庭27户、文明单位和文明村社正在评定中,上报市级文明单位9个、文明村社4个、文明家庭8户,申报“曲靖好人”25人。
(3)实施乡村建设,构筑宜居家园。结合师宗文化和民族特色,开展“干部规划家乡行动”,应编104个行政村已完成规划草案编制工作,并已通过县乡两级专家联合审查,城镇开发边界外行政村庄规划编制完成率100%。“十百千示范工程”方面,完成方案规划制定,推动五龙水生态文旅融合示范乡和漾月街道新村社区、丹凤街道古城社区、彩云镇石洞村委会、五龙乡曲祖村委会4个精品示范村和32个美丽村庄建设。以“田园美、生态美、家园美、生活美”为目标,抓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常态化、制度化、持续化、精细化,着力增强农村生态环境的“保护力”。完成“四有四无”整治达标自然村227个,实现全县786个自然村村村过关、村村合格目标;全县所有自然村达一星级以上;创建二星村154个、占任务数的192.5%;创建三星村53个以上,超额完成任务。持续抓好“厕所革命”,累计完成100户以上较大自然村卫生公厕34座、农村卫生户厕任务4633座。坚持把农村“路、水、电、气、讯”等基础设施建设放在首位,持续推动“四好农村路”建设,扎实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不断厚植民生福祉。
(一)机构设置情况
师宗县乡村振兴局共设置5个股室,包括:综合股、项目规划管理股、产业金融扶贫股、帮扶协作股、统计监测考核评价股。
(1)综合股。负责机关文秘、电子政务、档案、机要、保密、信息、宣传、信访、人事、财务、固定资产、会务、接待、保卫、机构编制、车辆安排、离退休人员管理等内部事务和后勤保障工作;负责督查督办重点工作、重大事项、重要批件和党组决定事项,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负责起草、宣传扶贫政策和制度措施,监督扶贫法规执行;负责起草、审核重要文件和材料,制定完善机关规章制度;承担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督查督办中央、省、市、县扶贫开发重大决策部署、指示要求;负责配合县纪委做好全县脱贫攻坚的督查巡查、全县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专项整治工作;负责中央、省委、市委、县委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巡察发现问题和各级各类考核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负责全县脱贫攻坚工作指导。
(2)项目规划管理股。负责编制扶贫发展规划、脱贫攻坚方案计划和全县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年度财政专项扶贫项目;负责统筹协调做好专项扶贫、行业扶贫和社会扶贫规划;负责配合财政部门做好扶贫资金管理、使用及绩效评价;负责配合审计部门做好扶贫资金项目的检查和审计工作。
(3)产业金融扶贫股。负责统筹协调各乡(镇、街道)及有关承贷机构做好扶贫到户贷款、金融扶贫政策的落实、指导、检查、监督工作;负责完成师宗县脱贫攻坚金融服务领导小组职责分工内的各项任务;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金融、电商、旅游、光伏、构树等产业扶贫工作。负责行业扶贫工作;负责全县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完成进展情况、脱贫攻坚工作报告、台账和各类扶贫资金落实情况的统计、上报、通报工作。
(4)帮扶协作股。承担县“挂包帮、转走访” 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全县脱贫攻坚“挂包帮、转走访”的组织、协调、指导、检查工作;负责统筹协调中央和省定点扶贫、县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级驻师单位等县内单位挂包帮扶工作。承担东西部扶贫扶协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东西部扶贫协作工作;负责建立东西部扶贫协作机制,协助做好援滇项目规划编制、组织实施、资金监管工作;负责社会扶贫、集团扶贫、“万企帮万村”、民主党派联系等工作;负责核实易地扶贫搬迁对象、规模、分布和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销号工作;负责出台易地扶贫搬迁对象识别登记及脱贫退出程序管理和考核办法;负责县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推进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县农村劳动力输出就业扶贫办公室职责分工任务;负责督促协调完成年度农村劳动力输出就业扶贫行动计划年度目标任务;负责抓好扶贫安居工程建设;负责联系师宗县老少边穷地区建设促进会。
(5)统计监测考核评价股。负责制定、组织实施和指导督促全县扶贫对象建档立卡政策和监测指标体系;负责全县扶贫对象建档立卡精准识别、动态管理和统计、监测工作;负责建设、监测、管理和维护全市扶贫信息系统大数据平台;负责制定、组织实施和指导督促全县脱贫攻坚各类指标体系和考核办法;负责全县脱贫攻坚滚动计划和年度目标任务计划的制定、上报、下达工作;负责全县脱贫攻坚成效和贫困退出的考核工作;负责全县脱贫攻坚绩效评价工作;负责配合第三方评估工作;负责全县脱贫攻坚的考核结果运用上报、通报工作。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师宗县乡村振兴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即师宗县乡村振兴局。
(三)师宗县乡村振兴局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师宗县乡村振兴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0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事业编制14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6人、事业人员14人;公益性岗位4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1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师宗县乡村振兴局决算表
详见附件:师宗县乡村振兴局2022年部门决算报表.xls)
1.师宗县乡村振兴局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2.师宗县乡村振兴局2022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师宗县乡村振兴局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师宗县乡村振兴2022年度收入合计9,346,956.3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246,956.30元,占总收入的98.93%;上级补助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经营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100,000.00元,占总收入的1.06%。与2021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3,139,112.25元,增长50.5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039,112.25元,增长48.96%;其他收入增加100,000.00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增加2022年第三季度扶贫小额信贷贴息资金、2022年雨露计划补助资金、沪滇项目前期工作经费,致本年收入比上年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师宗县乡村振兴局2022年度支出合计9,346,956.30元。其中:基本支出3,219,530.70元,占总支出的34.44%;项目支出6,127,425.60元,占总支出的65.56%。与2021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3,239,112.25元,增长52.18%。其中:基本支出增加525,291.05元,增长19.50%;项目支出增加2,613,821.20元,增长74.39%。主要原因为增加2022年第三季度扶贫小额信贷贴息资金支出、2022年雨露计划补助资金支出、沪滇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支出,致本年支出比上年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师宗县乡村振兴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219,530.70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817,604.78元,占基本支出的87.5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01,925.92元,占基本支出的9.3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师宗县乡村振兴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127,425.6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比2021年增加了2,613,821.20,增长74.39%,主要原因为增加2022年第三季度扶贫小额信贷贴息资金支出、2022年雨露计划补助资金支出,致本年项目支出比上年增加。
具体项目开支与开展工作情况为:
1.2022年项目管理费700,000.00元,用于师宗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费、各类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项目材料印制等支出;
2.2022年第三季度扶贫到户贷款贴息资金141,425.60元。
3.2022年雨露计划补助资金5,286,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师宗县乡村振兴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246,956.3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93%。与上年相比增加3,039,112.25元,增长48.96%,主要原因为增加2022年第三季度扶贫小额信贷贴息资金支出、2022年雨露计划补助资金支出,致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比上年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0,703.9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0%。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工资、单位在职职工的养老保险等相关支出。
2.卫生健康(类)支出144,994.7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7%。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医疗保险缴费。
3.农林水(类)支出8,509,631.6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2.03%。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公务费、项目管理费、扶贫到户贷款贴息、雨露计划补助。
4.住房保障(类)支出551,62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97%。主要用于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000.00元,支出决算为27,565.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8.9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5,00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90.6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565.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9.31%,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565.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师宗县乡村振兴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000.00元,支出决算为27,565.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8.9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与年初预算数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与年初预算数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5,000.00元,100%完成年初预算数;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565.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1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公务接待次数减少。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10,841.37元,下降28.3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以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以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0,406.37元,增下降29.3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37.00元,下降11.61%。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压减公务出行。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陪同省、市相关部门领导到乡(镇、街道)检查验收项目,以及到上级部门开会出差等相关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包保组1次14人、市收入检查指导组1次4人、市十百千示范工程专项督查组1次3人,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师宗县乡村振兴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01,925.92元,比上年减少219,974.08元,下降42.15%,主要原因财政资金困难,工作经费较上年减少480,000.00元。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车辆正常运行费、单位正常运转的水费、电费、差旅费、办公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师宗县乡村振兴局资产总额1,243,886.62元,其中,流动资产91,083.62元,固定资产1,152,803.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11)。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6,208.61元,其中固定资产与上年相比无变化,流动资产减少36208.61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11)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2,649.3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856.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2,793.3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2,649.3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2—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22年度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是指在划分事权的基础上,应由地方承担的各项支出。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主要包括:地方行政管理费,公检法支出,部分武警经费,民兵事业费,地方统筹的基本建设投资,地方企业技术改造和新产品试制经费,支农支出,社会保障、社会福利和优抚支出,城市维护和建设费,地方文化、教育、卫生等各项事业费,价格补贴支出以及其他支出等。
【结余或结转】是指财政收入大于财政支出的部分。结转是指结余中有专项用途、需在下年继续安排使用的支出部分。地方财政有结余或结转的主要原因:一是中央财政超收中大部分用于补助地方,因超收数额到年底才能较为准确预计,且其使用要严格按程序审批,因此有一部分要在年底和结算时才能下达,地方财政当年拨不出去,形成结余或结转。二是地方财政超收中有一部分资金当年拨不出去,形成结余或结转。
【部门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反映政府部门所有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政府同意后报人大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
【政府采购】是指政府机构以及所属公共部门,为实现政府职能和公共利益的需要,在财政监督下以一定的法定形式,从市场上购买所需要的商品和劳务的行为。在我国主要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按政府采购法规和相关规定,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法定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秉承“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通过法定方式和程序,使采购行为得到最大程度地规范,并达到以规模化采购节约财政资金的目的。
监督索引号530323110628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