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32318021301000
中国共产党师宗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
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统一战线工作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加强党对统一战线工作集中统一领导,承担了解情况、掌握政策、协调关系、安排人事、增进共识、加强团结等职责;加强统一战线宣传工作,深入调查研究、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督促检查全县贯彻落实统一战线政策和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协调全县统一战线各方面的关系,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
2.调查研究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情况并提出政策建议,联系培养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指导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等有关单位开展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
3.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工作方针政策及县委决策部署,研究有关政策措施并督促落实,统筹协调民族事务和宗教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县民宗局依法管理民族事务和宗教行政事务,全面促进民族事业发展,巩固和发展各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
4.调查研究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情况,了解和反映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意见,协调关系,提出政策建议,团结、服务、引导、教育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开展思想政治工作,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
5.贯彻落实党的海外统战工作的方针政策及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联系港、澳、台及海外有关代表人士,开展联络交友、经贸合作工作以及各项交流活动;做好归侨侨眷、台胞台属及出国和归国留学人员工作;管理侨务行政事务,研究并组织落实侨务工作有关政策措施,调查研究侨情和侨务工作情况,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涉侨工作,联系有关社团及代表人士,指导推动涉侨宣传、文化交流工作。
6.负责党外代表人士在人大、政协安排的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安排党外人士担任政府和司法机关等领导职务的工作,做好党外代表人士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反映和解决党外代表人士工作中的实际困难,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人才工作。
7.指导下级党委统一战线工作,协助管理下级党委统战委员,开展统战干部培训工作;协调政府有关部门统一战线工作;受县委委托,领导县工商联党组,指导县工商联工作;做好统一战线有关单位和团体的管理工作。
8.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宗教工作有关职责,促进党和国家民族、宗教政策在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有关领域的贯彻落实;接待少数民族群众来信来访,做好少数民族和宗教界代表人士生活、学习等工作。
9.参与拟订少数民族干部、人才和宗教工作“三支队伍”建设规划,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人才和宗教工作“三支队伍”的培养教育和推荐使用工作。
10.开展民族、宗教理论政策和民族、宗教工作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政策建议。起草贯彻执行民族、宗教法规政策的文件草案,保障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的合法权益。
11.监测和分析民族、宗教关系,研究提出协调民族关系、宗教关系的工作建议,协调处理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的热点、难点问题和突发性、群体性矛盾纠纷,维护民族团结、宗教和谐、社会稳定,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
12.拟订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监督检查规划实施情况;研究分析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问题并提出特殊政策建议,协调配合有关部门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加快发展。
13.组织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国家民族、宗教法律法规及民族、宗教基本知识,协调、指导民族传统节日、宗教节日活动;组织协调民族工作领域有关对外交流与合作,参与涉及民族、宗教事务的对外宣传工作;研究提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文化、教育、卫生、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事业发展的特殊政策建议;协助管理辖区内民族中学;承办重大的民族、宗教文体活动;管理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协调推动民族、宗教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和保护工作;指导民族古籍的收集、整理、出版。
14.指导各乡(镇、街道)依法履行民族、宗教事务管理职能,强化对宗教以外的民族宗教事务管理,及时妥善处理民族、宗教事务的重大问题。
15.依法履行宗教事务管理职责,指导、监督宗教团体在宪法、法律和政策规定的范围内开展工作及对外交往,防止和制止不法分子利用宗教进行非法、违法活动,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活动,维护社会稳定;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宗教界的合法权益;保护宗教教职人员开展正常的教务活动,保护信教群众正常的宗教活动;支持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推进宗教界开展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拥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自我教育,巩固和发展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促进宗教关系和谐。
16.完成市委统战部、市民宗委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开展基层统战规范化建设
2.促进民族团结进步
3.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强化思想引领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中国共产党师宗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共设置9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党外干部股、民族宗教股、文化教育股、非公经济股、政策法规股、港澳台工作股、侨务工作股、师宗县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工作站。
本单位为一级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师宗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即:中国共产党师宗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师宗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人(离休0人,退休3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中国共产党师宗县委员会统战部20230922035908486.xls)
中国共产党师宗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师宗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2年度收入合计1,636,700.2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36,700.24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经营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0.00元。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43,390.90元,增长17.4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43,390.90元,增长17.47%;上级补助收入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事业收入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经营收入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其他收入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2022年调整基本工资、职员晋升职级工资等,人员经费增加,从而导致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师宗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2年度支出合计1,636,700.24元。其中:基本支出1,315,703.95元,占总支出的80.39%;项目支出320,996.29元,占总支出的19.61%;上缴上级支出0.00元;经营支出0.00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43,390.90元,增长17.47%。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32,394.61元,增长21.45%;项目支出增加10,996.29元,增长3.55%;上缴上级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经营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2022年调整基本工资、职员晋升职级工资等,人员经费增加,从而导致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师宗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15,073.95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230,085.95元,占基本支出的93.54%;办公费、印刷费、培训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85,618.00元,占基本支出的6.4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师宗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20,996.29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基层统战工作配套经费115,996.29.00元(师财预〔2022〕1号),主要用于基层统战工作经费、对台工作经费、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工作经费、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工作经费等。
2.春节慰问经费30,000.00元,主要用于春节慰问全县台胞台属、归侨侨眷;
3.2022年重点宗教活动场所修缮补助经费90,000.00元(曲财预〔2022〕178号),主要用于飞来寺、西华寺、斗阁寺三所寺庙庙宇修缮。
4.2022年统战专项资金70,000.00元(曲财预〔2022〕242号),主要用于统战部宗教反渗透、“一网两单”等工作经费支出。
5.五进宗教场所补助经费15,000.00元(曲财预〔2022〕255号),主要用于山外清真寺、大新村清真寺、县基督教三所寺庙的庙宇修缮补助。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师宗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36,700.2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增加243,390.90元,增长17.47%,主要原因是2022年调整基本工资、职员晋升职级工资等,人员经费增加,从而导致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278,727.2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12%。主要用于人员基本工资、津补贴发放,基层统战工作配套办公费、培训费等经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6,162.4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04%。主要用于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统筹外工资发放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卫生健康(类)支出61,498.5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76%。主要用于缴纳单位医疗保险;
4.住房保障(类)支出230,312.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05%。主要用于缴纳住房公积金。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师宗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29,400元,下降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9,400元,下降10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相关制度厉行节约。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师宗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5,618元,比上年减少14,782元,下降14.72%,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相关制度厉行节约。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培训费、工会经费、邮电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师宗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资产总额343,655.38元,其中,流动资产159,555.38元,固定资产184,100.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7,242.54元,其中固定资产无增减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5,7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5,7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5,70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其他收入】:指除 “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基本支出】:反映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反映行政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
【支出功能分类】:按照政府的各项职能活动将支出进行分类;支出经济分类:按照政府各项支出的具体用途将支出进行分类。
中国共产党师宗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
2023年9月25日
监督索引号530323180213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