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宗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 师宗县政府
  • 2023-09-19 09:5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政府信息,除依法不予公开的外,均应予以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县人民政府信息提供指引,制定本指南

一、政府信息公开范围

  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事项,以及法律和国务院规定需要公开的其他事项。涉及国家秘密或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属于公开范围。

二、主动公开信息

(一)主要内容

师宗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向社会主动公开下列主要信息:

1)本部门机构设置、主要职能、领导分工;

2)政务服务中心办事地址、窗口位置、窗口服务电话、办事程序和办事指南;

3)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重点工作通知要求;

4)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5)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和政务动态信息;

6)应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

(二)公开形式

1.师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网址为:www.ynsz.gov.cn

2.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曲靖市)曲靖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主动公开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信息。网址https://ggzy.yn.gov.cn/ynggfwpt-home-web/#/homePage

3.本机关还将采用“师宗政务”微信公众号(szzw0874)主动公开本部门政务信息。

(三)公开范围及时限

本机关公开以上信息的时限为自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师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师宗政务”微信公众号(szzw0874)予以主动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依申请公开的有关事项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提供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行政机关申请获取。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处理。

(一)申请方式

申请人向本机关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需详细、准确。申请表可在本指南附件中下载,申请表复印有效。申请人如需获取师宗县政务服务管理局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现场或通过传真、互联网(网上申请平台)、电子邮件等途径提出申请。

1.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师宗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机关办公室(师宗县丹凤街道金鑫花园16-07号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办公室),填写《申请表》,当面提出申请。通过当面申请的,请提前电话联系确认,联系电话:08745755616

2.网络申请。请登录师宗县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系统提交申请。网址:https://www.ynsz.gov.cn/shizong/public/table/48.html

3.邮箱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并发送至szxzwfw@163.com,邮件标题请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4.传真申请。请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传真号码:08745752655。发送传真后电话联系进行确认。

(二)申请受理

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在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机关根据不同情况向申请人作出答复:

1. 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

2. 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 依法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4. 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 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 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本机关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8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9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可能会损害第三方合法权益的,应当书面征求第三方意见,并根据第三方意见和对公共利益的影响情况进行答复。

10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是由本机关牵头制作的,本机关可以征求相关行政机关的意见。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11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本机关可以要求申请人说明理由,理由不合理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

12申请人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形式进行信访、投诉、举报等活动,告知申请人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

三)申请注意事项

1.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收费标准和程序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云政办函〔2021〕47号)执行。

1)按件计收。适用于所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决定类型。同一申请人一个自然月内累计申请10件以下(含10件)的,不收费。同一申请人一个自然月内累计申请11—30件(含30件)的,100元/件。同一申请人一个自然月内累计申请31件以上的,以10件为一档,每增加一档,收费标准提高100元/件。

2)按量计收。适用于申请人要求以提供纸质件、发送电子邮件、复制电子数据等方式获取政府信息的情形。按量计收以单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为单位分别计算页数(A4及以下幅面纸张的单面为1页),对同一申请人提交的多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累加计算页数。30页以下(含30页)的,不收费。31—100页(含100页)的,10元/页。101—200页(含200页)的,20元/页。201页以上的,40元/页。

2.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本机关有权要求申请人说明理由。申请理由不合理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处理;申请理由合理,但是无法在规定的期限内答复申请人的,确定延迟答复的合理期限并告知申请人。

3.委托他人或组织代为申请的,需向行政机关提供委托证明、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材料。

4.申请不符合《条例》有关规定的,向当事人说明有关情况,或者指引其向相关单位咨询或按其他有关程序办理。

四、不予公开

1. 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2. 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本机关不予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本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

3. 本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可以不予公开。

4. 本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可以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机构名称:师宗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办公地址:师宗县丹凤街道金鑫花园16-07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邮政编码:655700

联系电话:08745755616

电子邮箱:szxzwfw@163.com

六、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对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批评和建议。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按照要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依法答复处理或者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受理机关名称


            

公民

   


工作单位


身份证号码


电子邮箱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通信地址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组织机构代码


代表人


电子邮箱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通信地址


机构类型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


申请时间


代理人信息

   


工作单位


身份证号码


电子邮箱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通信地址


所需        情况  

所需政府信息的内容描述

(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所需政府信息的指定提供载体形式

□纸质  □电子邮件  □光盘

□若无法按照指定方式提供所需信息,也可以接受其方式

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

□邮寄  □传真  □电子邮件  □自行领取

□当场查阅、抄录

本人(单位)承诺所获取的政府信息,未经公开单位许可,不得随意扩大公开范围。

   受理号:                                   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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