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推行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在师宗县乡村规划建设管理工作中充分发扬民主,反映民意,集中民智,增加重大事项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2003年12月30日国土资源部令第22号公布)2020年3月20日自然资源部第1次部务会《自然资源部关于第二批废止和修改的部门规章的决定》修正)的要求,决定举行《师宗县乡村规划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对《师宗县乡村规划建设管理办法(试行)》是否合法、适当,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时间和地点
听证会拟定于2023年4月在师宗县自然资源局会议室举行。具体会议时间,将在2号公告另行通知。
三、听证代表和旁听人
(一)听证代表
本次听证会听证代表名额为20至30人。
(1)师宗县年满18周岁,与乡村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有关或者关注该项工作的公民5至10人,从不同职业、不同地区的申请人员中选择确定。
(2)师宗县人大代表或者政协委员、部门专业技术人员、法律工作者5至7人。
(3)乡镇(街道)、村社与规划管理相关人员10至15人,第1项或第2项申请报名人员不足时,由师宗县自然资源局推荐或邀请产生。
(二)听证旁听人
听证旁听人名额为10人以内,在申请作为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而未被选取的人员中确定。
四、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一)凡在师宗县居住或者工作且满18周岁的公民,持有效证件(身份证),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均可向师宗县自然资源局报名,申请作为听证代表。
(二)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开始报名。
(三)报名人应当写明本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文化程度、公民身份号码、工作单位及职务、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和报名参加听证会的主要理由等。
地 址:师宗县通源大街26号(师宗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王洪胜 联系电话:0874-5756193
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4月1日17:00时。
五、听证会参会通知
师宗县自然资源局将于2023年4月2日前核实并确定听证代表和旁听人等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在师宗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刊登第2号公告,公布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并在听证会举行前7日内将听证资料送达听证代表。
六、相关要求
听证代表应当亲自参加听证会,不得委托他人参加,在听证会前准备发言提纲。听证会参会人员所在单位,应当支持本单位经确定的人员按时参加听证会。
特此公告。
师宗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