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师宗县城市道路挖掘、占用审批
批准编号: 云曲师审许2023第01号
申请挖掘单位:合德城建(师宗)有限责任公司
挖掘地点:师宗县漾月西路“石湖尚院”
挖掘原因:合德城建(师宗)有限责任公司推进师宗县漾月西路“石湖尚院”小区建设工程,小区进出道路需开挖城市道路,人行道长13.85m+16.8m米,宽4.8米,合计挖掘道路面积147.12㎡;临时占用、开挖漾月西路人行道须移除红花木莲树木2棵,开挖接污水井2个,迁移路灯杆1棵,改造人行道面积1746.2平方米。
挖掘时间:漾月西路4号楼开口计划施工时间, 2023 年03月18日至 2023年06月30日;漾月西路主入口施工时间,2023年 5 月 1 日至2023年08月 10日。
挖掘面积:147.12平方米。
挖掘要求:
(一)必须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严格打围施工,杜绝扬尘污染,做到安全、文明施工;
(二)施工涉及相关管线保护的,相关企业须派人同步到场查看保护性措施是否到位;
(三)施工完毕后及时拆除围挡,涉及城市主道路开挖路段严格按照交通安全保通方案执行、施工完毕后及时拆除围挡、恢复道路通行。
如因城市管理需要应无条件拆除或办理顺延手续。
师宗县行政审批局
2023年03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