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长者专版

师宗县公安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师宗县公安局
  • 2023-01-31 14:39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全县公安机关在县委县政府、市公安局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分解任务,由分管局领导具体指导、监督全局信息公开工作,各所(队、室)按职责要求分工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日常工作,信息公开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不断提高。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2年以来,师宗县公安局通过警方微信公众号、师宗警方新浪微博、师宗警方今日头条等平台构成自媒体矩阵,并与国家、省、市媒体宣传矩阵同频共振,主动公开发布,微信信息758条、微博113条、头条号113条,刊载中央级宣传文稿17篇、省级127篇,发师宗公安声音、讲好师宗警察故事,努力唱响主旋律、传播正能量。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县公安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梳理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职责,更新完善权责清单。2022年,向社会公开行政许可事项28项,行政处罚967项、行政强制67项、行政检查33项、行政确认10项、行政奖励1项,其他行政职权21项。受理县政府办转办市长热线238件,全部按照办结时限办结,办结率达100%。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以深化公安“放管服”改革为重点,建立健全“容缺后补、告知承诺”“首问负责”“一次告知”等服务机制,以企业和群众“最多跑一次”为标准,网下认真落实“一窗通办”“跨省通办”、延时服务、上门服务等便民利企措施,将51项行政审批事项纳入县政务服务公安分中心“一站式办理”,将所有车驾管业务纳入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政务服务分中心统一办理,将17项车驾管业务下放户籍派出所“一门通办”全年共办理车驾管业务40540人次;网上深入推动政务服务高频事项“一网通办”,全面放开落户政策,办理人才、就业、经商户口登记109人、迁入落户131人;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刻制印章2833枚,平均用时均不超过0.5个工作日,年度70户参评民营企业评议公安机关“全满意”。

(五)监督保障

将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初工作计划,在提升企业自我管理和防御侵害能力水平上着力,依托“师宗警方”微信公众号、普法强基补短板、百万警进千万家等活动为载体,网上网下全方位、多渠道发力,扎实组织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发放宣传资料30000余份,开展警民恳谈会现场提供咨询1500余人次;举办金融从业人员职务犯罪预防专题讲座1期,切实防范职务犯罪的风险;组织开展“六进”活动2轮,深入曲靖交通集团师宗运输公司、南方电网师宗供电局等38家企业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等宣传活动,有效提升了群众防范意识,全面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3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054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504

行政强制

1017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81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

0

0

0

1

2

0

0

1

3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一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意识有待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政策解读的意识和方式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一是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培训和业务指导,进一步增强局直各单位领导和民警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识,不断提升我局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二是落实政策解读源头机制,进一步落实“解读方案、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的工作机制,避免发生文件发布不及时或解读不同步等情况。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