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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宗县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师宗县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情况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十、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师宗县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部门预算财政项目文本
一、项目名称
二、立项依据
三、项目实施单位
四、项目基本概况
五、项目实施内容
六、资金安排情况
七、项目实施计划
八、项目实施成效
第三部分 师宗县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八、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九、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四、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五、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六、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七、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八、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九、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二十、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师宗县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师宗县委办公室 师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师宗县林业和草原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师办通〔2019〕58 号),师宗县林业和草原局是师宗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由县自然资源局统一领导和管理。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贯彻落实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并统一发布有关信息;承担林业和草原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2.组织开展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和城乡绿化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
3.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经上级批准后监督执行;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国有林区的国有森林资源;负责国家、省级级公益林审核报批,组织实施省级公益林划定,指导公益林管理工作;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湿地保护规划、执行湿地保护有关标准规范,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4.负责监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调查,组织拟订石漠化防治和沙化土地封禁及保护区建设规划,遵照上级有关标准和规定,监督管理石漠化、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
5.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以及陆生野生动物栖息地调查、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执行省、市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
6.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执行自然保护地有关标准;组织开展国家公园的划定、建设、管理和监督工作;提出新建、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建议并按程序报批;拟订风景名胜区的发展规划,报经批准后指导实施,拟定风景名胜区的管理办法;负责各级风景名胜区、世界自然遗产等的审核报批和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的申报;负责森林旅游发展的规划、指导、管理和监督;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7.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和产业发展相关工作;贯彻执行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区、国有林场、草原等重大改革并组织实施;落实林业和草原发展、维护林业和草原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指导监督林下经济发展;开展退耕(牧)还林还草,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8.拟订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管理办法, 执行上级相关林业和草原产业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有关工作。
9.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 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指导和监督生态定位站和生态体系建设。
10.负责林业和草原局行政执法监督管理,查处相关重大违法案件。
11.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执行防护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集体)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灾害统计评估及恢复重建工作。
12.监督管理各级林业和草原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各级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规定的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执行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经济运行分析。
13.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宣传和外事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
14.完成市林业和草原局、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师宗县林业和草原局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规划财务股、生态修复管理暨产业发展股、生态保护管理股和森林草原灾害预防股。
本单位为师宗县一级单位,所属单位7个(7个直属股所级事业单位财务没有独立核算,一并由县林草局统一预算、核算),分别是:
1.师宗县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站(参公管理事业单位)
2.师宗县林木种苗管理站
3.师宗县营林站
4.师宗县天保退耕管理办公室
5.师宗县自然保护地管理办公室
6.师宗县林业综合行政执法队
7.师宗县木材检查站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是持续推进林长制工作;
二是继续加强林草湿资源保护,加大林业行政执法力度;
三是继续加强使用林地服务管理;
四是抓好林业重点生态建设项目实施;
五是加快林产业发展;
六是加强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
七是继续加强森林病虫害防治;
八是稳步推进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师宗县林业和草原局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83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工勤人员编制1人,事业编制74人。在职实有89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89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超编原因:县林草局行政超编6人,主要是历任到龄改非领导。
离退休人员43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43人。
车辆编制7辆,实有车辆7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552.3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52.3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74.79万元,同比增长12.69%。经费增加主要原因是:1.公务员及事业人员60%基础绩效奖今年纳入预算;2.公务员及事业人员从2021年10月1日起人均每月增资300元今年纳入预算;3.今年乡镇执法中队乡镇补贴由部门纳入预算;4.由于公务员及事业人员增资,养老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扣缴基数增大,今年单位部分养老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壁2022年增加;5.今年大病医保纳入预算。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552.3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552.37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552.37万元(本级财力1,552.37万元,专项收入0.0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0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0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74.79万元,同比增长12.69%。经费增加主要原因是:1.公务员及事业人员60%基础绩效奖今年纳入预算;2.公务员及事业人员从2021年10月1日起人均每月增资300元今年纳入预算;3.今年乡镇执法中队乡镇补贴由部门纳入预算;4.由于公务员及事业人员增资,养老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扣缴基数增大,今年单位部分养老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壁2022年增加;5.今年大病医保纳入预算。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552.37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552.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52.3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74.79万元,同比增长12.69%。增加主要原因是:1.公务员及事业人员60%基础绩效奖今年纳入预算;2.公务员及事业人员从2021年10月1日起人均每月增资300元今年纳入预算;3.今年乡镇执法中队乡镇补贴由部门纳入预算;4.由于公务员及事业人员增资,养老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扣缴基数增大,今年单位部分养老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壁2022年增加;5.今年大病医保纳入预算。项目支出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 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101.20万元,主要用于县局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退休职工除人社部门发放的养老金之外的统筹外生活费;
2.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42.16万元,主要用于县局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单位部分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3.20808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4.35万元,主要用于县局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遗属生活补助;
4.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62.35万元,主要用于县局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单位部分医疗保险缴费和生育保险缴费;
5.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5.22万元,主要用于县局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工伤保险缴费及大病保险缴费;
6.2130201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行政运行1,134.6万元,主要用于县局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工资、机关日常办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7.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102.49万元,主要用于县局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单位部分住房公积金缴费。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 30101工资福利支出—基本工资412.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2.73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2.30102工资福利支出—津贴补贴262.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2.49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30103工资福利支出—奖金10.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46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4.30107工资福利支出—绩效工资363.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3.42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5.30108工资福利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42.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2.16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6.30110工资福利支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62.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2.35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7.30112工资福利支出—其他社会保险缴费5.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22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8.30113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102.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2.49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9.30199工资福利支出—其他工资福利支出9.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10.30201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9.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93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11.30205商品和服务支出—水费0.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2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12.30206商品和服务支出—电费2.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13.30207商品和服务支出—邮电费2.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8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14.30209商品和服务支出—物业管理费0.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65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15.30211商品和服务支出—差旅费3.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16.30213商品和服务支出—维修费0.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5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17.30215商品和服务支出—会议费1.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18.30216商品和服务支出—培训费1.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19.30217商品和服务支出—公务接待费5.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20.30227商品和服务支出—委托业务费1.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21.30228商品和服务支出—工会经费0.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工会费统一预算在县总工会;
22.30229商品和服务支出—福利费10.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32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23.30231商品和服务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24.30239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交通费用24.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48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25.3030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退休费100.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0.34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26.3030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生活补助4.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5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52.3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74.79万元,同比增长12.69%。增加主要原因是:1.公务员及事业人员60%基础绩效奖今年纳入预算;2.公务员及事业人员从2021年10月1日起人均每月增资300元今年纳入预算;3.今年乡镇执法中队乡镇补贴由部门纳入预算;4.由于公务员及事业人员增资,养老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扣缴基数增大,今年单位部分养老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壁2022年增加;5.今年大病医保纳入预算。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师宗县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与省配套事项
师宗县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无与省配套事项。
(三)与市配套事项
师宗县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无与市配套事项。
(四)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师宗县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五)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师宗县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情况
2023年,师宗县林业和草原局部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收入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3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3.5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3.5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师宗县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师宗县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师宗县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5.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20次,共计接待860人次。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师宗县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5.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师宗县林业和草原局无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
十、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给单位的财政预算拨款收入和政府性基金收入。
2.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行政单位离退休:指人社部门保障发放后的统筹外发放经费。
6.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指县林业和草 原局参加当地社保的机关及直属单位在职人员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7.行政单位医疗:指县林业和草原局用于所属单位医疗保险缴费等方面的支出(含生育保险)。
8.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单位部分住房公积金。
9.行政运行:指纳入县林业和草原局部门预算管理的行政单位和参公管理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以及其他费用。
11.“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 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12.天然林保护工程建设:反映林业部门在天保工程公益林建设方面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师宗县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77.36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66万元,同比下降5.68%。增减主要原因是:
1.30201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9.9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88万元,同比增长9.72%。增加原因是电脑加碳粉等增加;
2.30205商品和服务支出—水费0.2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0.10万元,同比下降33.33%。减少原因是办公室进一步加强水电管理,减少水费开支;
3.30211商品和服务支出—差旅费3.0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0.50万元,同比下降14.29%。减少原因是公务出差在标准限额内实行据实报销;
4.30216商品和服务支出—培训费1.0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00万元,同比下降50.00%。减少原因是一些不必要培训的项目就不培训,可以不吃的伙食就不吃,减少了培训费;
5.30227商品和服务支出—委托业务费1.00万元,与上年对比属于新增加项目。增加预算原因是最近两年我局途中追加委托业务费,用于支付律师费用,故我局2023年新增委托业务费项目;
6.30228商品和服务支出—工会经费0.0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7.18万元,同比下降100.00%。减少原因是2023年我局工会费预算后,资金预算指标统一下达在县总工会;
7.30229商品和服务支出—福利费10.3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34万元,同比增长14.92%。增加原因是我局2023年计提福利费的工资增加,相应计提的福利费就增加;
8.30239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交通费用24.4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90万元,同比增长14.92%。增加原因是2023年比2022年新增公务员1个,故增加其他交通费用0.9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师宗县林业和草原局资产总额1,804.64万元(净值1,258.2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02.44万元,固定资产965.74万元、净值420.07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292.75万元,无形资产0.88万元、净值0.19万元,其他资产42.84万元(政府储备物资)。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42.14万元,主要是流动资产增加231.5万元、在建工程增加99.75万元、固定资产增加68.05万元、政府储备物资增加42.84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万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年1月资产月报数。
师宗县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部门预算财政
项目文本
一、项目名称
师宗县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无项目名称
二、立项依据
师宗县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无立项依据
三、项目实施单位
师宗县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无项目实施单位
四、项目基本概况
师宗县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无项目基本概况
五、项目实施内容
师宗县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无项目实施内容
六、资金安排情况
师宗县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无资金安排情况
七、项目实施计划
师宗县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无项目实施计划
八、项目实施成效
师宗县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无项目实施成效
师宗县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附件:
师宗县林草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20230118043351540.xls
)
监督索引号530323120474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