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三十六条“审计机关进行审计时,有权检查被审计单位信息系统的安全性、可靠性、经济性,被审计单位不得拒绝”的规定,师宗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2年7月至12月,对师宗县优抚信息管理系统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2021年优抚资金发放情况,延伸审计了2020年、2022年资金发放情况,并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
一、基本情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及信息化建设情况。
2019年4月机构改革优抚系统由师宗县民政局转到师宗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优抚系统由部、省、市、县四级动态数据库,提供优抚数据统计,县级负责优抚对象新增及对已去世人员进行减员处理,对新增、去世或其他原因取消待遇的严格按照相关政策执行。
(二)系统运行及网络建设情况。
该系统使用U盾登录,师宗县目前有2个,2个均在优抚科办公室,电脑连接互联网,由优抚科室人员登录使用。登录有专门的登录账号和密码。该系统由省厅直接维护,县级只负责新增、减员等操作,审批权限在上级。
(三)优抚人员及资金发放情况。
1.资金收入支出情况。师宗县2020年至2022年,根据师宗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提供的财务数据,财政划入资金6618.99万元,其中2020年2429.85万元,2021年1879.82万元,2022年2309.32万元;资金支出6132.74万元,其中2020年2426.14万元,2021年1877.71万元,2022年1828.89万元。
2.优抚补助发放情况。根据师宗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提供的发放花名册资料反映,2020年至2022年9月优抚共发放4341.83万元。具体如下:
(1)2020年优抚发放对象2582人,发放金额共1528万元,其中伤残人员53人共127.04万元,60岁以上老兵910人共205.89万元,出国民兵民工97人共18.73万元,三属18人共40.01万元,带病回乡335人共256.39万元,复员军人145人共171.69万元,老烈士子女34人共21.47万元,两参990人共686.77万元;
(2)2021年优抚发放对象2265人,金额共1603.56万元,其中伤残人员49人共138.29万元,60岁以上老兵795人共227.48万元,出国民兵民工93人共38.07万元,三属15人共42.10万元,带病回乡321人264.64万元,复员军人91人共148.09万元,老烈士子女33人21.83万元,两参868人共723.01万元;
(3)2022年截至9月份优抚发放对象2161人,金额共1210.40万元。其中伤残人员49人共105.60万元,60岁以上老兵782人共179.73万元,出国民兵民工80人共23.66万元,三属15人共33.18万元,带病回乡306人共199.84万元,复员军人69人共99.30万元,老烈士子女30人共15.82万元,两参830人共55.37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师宗县优抚信息管理系统有助于国家对退役军人的抚恤优待,基本上保障了优抚工作的开展。但审计发现存在对象认定不精准、管理不到位、系统数据未及时更新、发放数据和系统数据不匹配、重复领取补助资金、死亡后超标准发放补助、信息档案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系统数据未按规定及时进行销号、更新。
(二)未对系统数据进行备份。
(三)公职人员领取优待抚恤。
(四)同时享受两种优待抚恤。
(五)未按规定进行补发。
(六)未执行发放标准,违规发放。
(七)死亡后增发丧葬补助费超过12个月。
(八)花名册数据录入错误,部分优抚人员发放花名册的抚恤优待身份和系统录入数据的优待身份不一致。
(九)优抚档案资料不健全。
三、审计发现问题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师宗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对系统数据未按规定及时进行销号、更新的问题,责成师宗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应当对死亡人员及时销号、更新系统数据;对未对系统数据进行备份的问题,责成师宗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对系统数据定期进行备份;对公职人员领取优待抚恤的问题,责成师宗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追回已发放补助16800元并上缴县财政;对同时享受两种优待抚恤的问题,责成师宗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追回重复发放补助25835元并上缴县财政;对未按规定进行补发的问题,责成师宗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追回不按规定补发的补助16414元并上缴县财政;对未执行发放标准,违规发放的问题,责成师宗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追回多发的抚恤资金和多发放补助17855.5元并上缴县财政;死亡后增发丧葬补助费超过12个月的问题,责成师宗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追回多发放补助160481.94元并上缴县财政;对花名册数据录入错误,部分优抚人员发放花名册的抚恤优待身份和系统录入数据的优待身份不一致的问题,责成师宗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应当及时、准确地录入各项数据;对优抚档案资料不健全的问题,责成师宗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按《云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等22部门关于加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的实施意见》(云退役规〔2021〕1号)规定对优抚档案资料进行全面清理,规范档案管理,对缺少档案或档案不全的优抚对象要及时补齐,确保档案的真实、完整、准确。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建议:一是建立常态化数据更新机制。开展定期对数据的复核修正,保障数据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可靠性,对存在的疑点数据及时落实改正,保障系统录入对象精准。二是强化政策执行,不搞随意变通。加强政策法规的学习培训,确保依规发放补助,尤其死亡的优抚人员应按政策于死后一次性增发12月抚恤作为丧葬补助费;统一优抚发放程序,完善优抚管理方法,对于增发和补发明确发放方式,减少随意性。三是优化系统管理,提高管理效能。完善系统管理,做到系统数据和发放数据相匹配,增强优抚信息管理系统对优抚工作的辅助效能,制定备份计划,采取短期备份和长期备份相结合的方式来加强数据备份管理,提高数据的可溯源性和可对比性。四是强化档案管理,建立健全档案管理机制。严格按照优抚人员认定的相关文件,加强对优抚人员的档案管理,对因年代久远,操作失误等原因造成档案资料不全的,应及时完善更新。五是针对本次审计过程中发现的死亡时间较久但未及时停止发放的问题,相关部门要总结经验,加强多部门联动,对新增人员、自然减员以及优抚对象本身情况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在优抚对象数据库中进行更新,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意见
师宗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及相关单位自收到本报告之日起60日内整改完毕。整改情况应当书面告知师宗县审计局,同时向师宗县人民政府报告,并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