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祥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深入推进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 促进矿区生态修复的建议》(第41号),交由师宗县人民政府办理,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针对你提出的问题,我们主要通过实施师宗县重点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工程逐步解决:一是师宗县重点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工程(第一批)。该项目已于2021年12月完成项目可研、勘察、设计工作,2022年3月进行项目招投标工作,2022年6月与施工单位签订了施工合同,预计2022年8月中旬开工建设、11月完成主体工程。二是师宗县重点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工程(第二批)。项目于2021年11月接到项目资金下达文件,目前正聘请技术单位开展外业调查及测量工作,预计2022年11月份完成项目的可研、勘察及设计工作,2022年12月份可进行招投标工作。
感谢你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师宗县人民政府
2022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