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宗县财政局关于2020年中央财政产油大县奖励
资金绩效评价的报告
曲靖市财政局:
根据《曲靖市财政局关于转发<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曲财产业〔2018〕98号)与《云南省中央财政产油大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云财产业〔2016〕311号)等文件政策规定及市财政局相关要求,我县对2020年中央财政产油大县奖励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绩效评价。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师宗县地处滇、桂、黔三省(区)结合部,位于云南省东部、曲靖市东南部,国土面积2783平方公里,全县辖4镇3乡3街道、110个村(居)委会,总人口43.37万人。
全县有耕地109万亩,油料作物以油菜籽、大豆为主。2020年,上级下达拨付我县中央财政产油大县奖励资金共计622万元,较上年增106万元,增20.54%。产油大县奖励资金由县人民政府统筹安排,结合师宗实际,主要用于支持油料生产、储备和产业发展,保障国家粮油安全。
(二)项目绩效目标
1、总体绩效目标:统筹安排,合理使用产油大县奖励资金,缓解县级财政困难,平衡县级财力,保持和提高粮油综合生产能力,促进粮油产业发展,确保粮油安全。
2、具体绩效目标:2020年全县油菜播种面积25万亩,预计实现总产量3.45万吨;实现全县豆类总产量1.49万吨;全面完成上级及县级粮油储备任务。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通过绩效评价掌握2020年度产油大县奖励资金使用情况,取得的成效,总结经验,找准问题,提出改进的意见和建议。通过绩效评价,完善制度、创新机制、加强管理、强化监督,保证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为指导预算编制,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提供决策依据。
(二)绩效评价依据和方法
1、绩效评价依据
(1)财政部、省财政厅关于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管理方面的有关文件。
(2)师宗县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使用方案,相关预算安排文件。
(3)统计部门出具的统计数据资料。
2、绩效评价方法
根据财政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云南省中央财政产粮大县奖励资金评价办法》、《云南省中央财政产油大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确定的绩效评价方法和指标体系组织实施。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前期准备:制定绩效评价工作方案,成立绩效评价工作组,明确工作任务。
2、组织实施:师宗县财政局和师宗县农业局、粮食局联合对该资金进行绩效评价。
三、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1、资金管理情况
为加强中央财政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的使用管理,我县根据财政部及省、市财政部门相关政策文件规定,进一步修订了《师宗县中央财政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严格加强资金管理。
一是坚持原则,规范使用。产油大县奖励资金作为中央、省对油料作物生产的奖励补助,以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下达,由县人民政府统筹安排,综合用于促进全县油料作物生产和产业发展、保障粮油安全。切实做到奖励资金不用于购买小汽车,不用于新建办公楼、培训中心,不用于不切实际的“政绩工程”、“形象工程”。
二是明确职责,加强监督。由县财政局牵头,会同农业、粮食、水务等相关部门对安排投入粮油生产和产业发展方面的资金进行管理使用,严格按照各项目的预算和项目实施的进度进行资金拨付,确保奖励资金安全、高效使用。
2、资金使用情况
2020年,上级下达拨付我县中央财政产油大县奖励资金622万元,由于产粮大县奖励资金全部整合用于脱贫攻坚,县本级财政也加大脱贫攻坚投入,财力有限,实际综合安排用于粮油生产、储备和产业发展方面的支出以改善粮油生产条件、支持粮油储备、流通为主,年初预算576万元,年中追加304万元,实际安排支出880万元 。其中,支持粮油企业、粮食风险基金、粮油储备方面支出222万元;粮油作物等农业病虫害和其他灾害防治方面支出55万元;农业质量、环境、农机监测等方面的支出35万元;农业水利基础设施维修管护费50万元;农业抗旱方面支出40万元;自然保护区管理经费244万元;农业灌溉水利设施建设支出234万元。
截至考评点,我县实际综合安排用于粮油生产、储备和产业发展方面的专项资金比上级下达我县的2020年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超额258万元。
四、绩效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中央财政产油大县奖励资金有效缓解了县级地方财政困难,通过统筹安排,合理使用,推进了全县农田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粮油生产条件不断改善,农业科技创新和推广力度加大,粮油良种选育和供应能力增强,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提高,全县粮油综合生产能力稳步提升,粮油储备条件进一步改善,上级及县级粮油储备计划任务全面完成。2020年,全县油菜播种面积26.4万亩,总产量3.45万吨;大豆产量0.49万吨。通过对照全省统一评分标准逐项自评,师宗县2020年中央财政产油大县奖励资金绩效评价综合得分97分(详见附件:师宗县2020年产油大县奖励资金绩效评价指标及评分标准表)。
五、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建议
1、建议逐年增加产油大县奖励资金预算安排额度,切实缓解县级财政困难,有效促进产油大县油料生产和产业发展。
2、产油大县奖励资金作为一般性转移支付下达,没有具体细化到项目,但现在执行的绩效评价指标又是按照专项资金的标准,要求全部用于扶持油料生产和发展。建议产油大县奖励资金或作为专项转移支付下达,或对绩效评价指标进一步优化完善,提高绩效评价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附件:师宗县2020年产油大县奖励资金绩效评价指标及评分标准表
师宗县财政局
2020年11月30日
师宗县2020年产油大县奖励资金绩效评价指标及评分标准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