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师宗县第三代残疾人证(智能化)核发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师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师宗县第三代残疾人证(智能化)核发
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中国残联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第三代残疾人证(智能化)换发工作的通知》(残联厅〔2018〕252号)、《云南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在全省推广使用第三代残疾人证(智能化)的通知》(云残发〔2018〕171号)和《曲靖市残疾人联合会转发云南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明确第三代残疾人证(智能化)核发工作的通知》(曲残发〔2021〕36号)精神,为规范残疾人证监督管理,全面推进师宗县第三代残疾人证换发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截至2022年3月15日,师宗县有持证残疾人11058人,已经全部激活“个人化”,其中,非目测3482人,目测7576人。按照省、市残联的要求,确保具有师宗籍户口的、持有效第二代残疾人证、“人证相符”和非目测的3482人,于2022年3月31日前如期完成第三代残疾人证的换证工作,实现第三代残疾人证办理工作的日常化。对于目测的7576人,于2022年6月底完成重新评定,经过评残机构医院医学评定,重新核发第三代残疾人证。
二、原则依据
(一)主要原则
1.坚持“七个统一”原则。坚持“统一身份编号、统一标识设计、统一基础信息、统一服务功能、统一密钥体系、统一卡片选型、统一证卡管理”的原则,立足身份认证、动态更新等业务,强化数据共享,提高智能化残疾人证的应用实效,为残疾人提供精准服务打好基础。
2.坚持申领自愿原则。凡符合《残疾人残疾分类和分级》(GB/T 26341-2010)标准且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的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精神及多重残疾人均可申领第三代残疾人证。
3.坚持便民、惠民原则。从方便残疾人群众出发,优化流程,提升服务水平,坚持就地、就近为需要申领三代证的残疾人群众提供全流程服务。
4.坚持积极稳妥原则。把安全稳定工作放在首位,由各乡、镇(街道)认真分析研究存在的不稳定因素,做到早预见、早发现、早处置、早解决,将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确保换发工作顺利进行。
(二)评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残疾人残疾分类和分级》(GB/T 26341-2010)。
三、工作流程
(一)第二代残疾人证为非目测经过医学评定核发又自愿换发第三代残疾人证(智能化)且残疾类别、等级未发生变化,“人证相符”的,由本人或监护人直接持二代残疾人证到所在乡、镇(街道)残联进行换证。如发现残疾类别、等级信息有误和“人证不符”的,原激活的三代卡作废,待重新制作三代卡完成后进行发放。
(二)第二代残疾人证为目测未经过医学评定核发又自愿换发第三代残疾人证(智能化)的,需要重新进行医学评定。评定后残疾类别、等级未发生变化的,由本人或监护人直接持二代残疾人证到所在乡、镇(街道)残联进行换证。如评定后残疾类别、等级发生变化的,公示期满后重新制作三代卡后进行发放。
(三)各乡、镇(街道)残联在核发第三代残疾人证时,原使用的第二代残疾人证一律收回,并登记造册退回县残联统一处理。第二代残疾人证因遗失、残损等原因无法提供的,由本人签订无法提交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情况说明后予以发放。
(四)针对在外务工的残疾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回不来参加重新评定的,可以到当地具有评残资格的评残机构医院通过具有评残资格的医生进行评定,残疾人证申请表和残疾评定表原件邮寄到县残联审核通过后认可发证。
(五)残疾人对残疾评定结果有异议的,可向县残联申请,提交评残专家委员会复核评定。
(六)换发第三代残疾人证,不收取工本费、信息采集费;办理残疾人证所产生的需要借助医学辅助检查以及照片等费用由个人自理;评定对象对评定结果有异议的,申请复核的费用由申请人承担。
四、实施步骤
(一)组织筹备阶段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要成立三代证换证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耐心细致做好政策解释,运用多种传媒、采取多种形式加大换发第三代残疾人证工作的宣传动员,让换证工作深入人心。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要在2020年开展的残疾人证“大清理、大排查”工作的基础上,继续深入、全面核查辖区内持证残疾人的残疾情况,对康复脱残、行动不便、残疾程度变化等情况全面摸底,确保“应换尽换”,做到“人证相符”;对辖区内的残疾人按照村(社区)建立工作台账,分类汇总后上报县残联,为第三代残疾人证换证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二)换证办证阶段
1.完成首批发放。各乡、镇(街道)残联于2022年3月16日上午9:00时到师宗县残联一楼会议室集中领取已经激活“个人化”的第三代残疾人证(智能卡)。各乡、镇(街道)须于3月31日前完成非目测、“人证相符”三代证的换发工作,并填写《师宗县第三代残疾人证发放登记表》签字盖章后待全部发放完成后上报县残联。
2.针对重评对象发放告知书。为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重新评定工作,需要各乡、镇(街道)书面告知重评对象,督促其尽快完成重评任务,填写办理第三代智能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告知书,发到重评对象手中,要求通知到位,把回执撕下收回。
3.重新评定日程安排。从3月28日起至5月中旬,利用30个工作日左右完成医学评定任务。由县残联统筹下乡车辆2部,县残联一名领导带队,两名工作人员参与,负责现场的业务指导和政策解释,指导各乡镇(街道)残联填写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申请表》。评残机构医院根据各乡、镇(街道)需要评定的人数合理安排各类别评定医生下乡。丹凤、漾月两个街道的评残安排在县残联办公区进行,其他的安排在乡、镇(街道)卫生院,各相关卫生院做好评定现场的各项准备工作,并结合当前实际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根据计划的工作日天数合理安排通知评定对象,避免扎堆,做好评残工作人员的后勤接待,维护好评定医院现场的秩序,处置好现场的信访及突发事件。重新评定的工作日程安排见《师宗县目测残疾人证重新评定工作日程安排表》,如因疫情原因影响评定工作,再另行通知评定时间。
4.开展上门服务。针对有部分行动不便不能集中到乡镇(街道)卫生院评定的,另外还有55人行动不便需要上门服务的新评定对象,在此次重评工作中一并完成,计划安排5月16日至6月3日共15个工作日开展上门服务,评定机构医院按照集中安排的乡镇(街道)全覆盖完成,具体入户时间待定。相关安排见《师宗县拟对行动不便重度残疾人新评定残疾人证上门服务对象名单及相关安排统计表》,如因疫情原因影响评定工作,再另行通知评定时间。
5.关于换发新证期间二、三代证过渡使用问题。因特殊原因,3月31日前无法换领首批第三代残疾人证的,残疾人可继续使用有效的纸质第二代残疾人证,过后应及时来领取。2021年9月25日后办理的残疾人证(纸质第二代残疾人证)可以使用至第三代残疾人证办理好后换发。本次重新评定的,其二代证可以继续使用至第三代残疾人证办好后换发。
五、职责分工
(一)县残联牵头做好第三代残疾人证(智能化)换发筹备、组织、推进等各项基础性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做好第三代残疾人证(智能化)制作、软硬件采购,组织全县残联系统做好集中统一换证工作,规范开展业务,加强宣传推广;协调做好各定点评残机构评残和下乡评残服务工作,督促评定医院严格评定标准,实事求是,确保办理残疾人证公平、公正、公开。
(二)县卫健局牵头做好安排残疾评定机构开展残疾评定,对残疾评定医疗机构进行管理,加强残疾评定机构能力建设,协助残联组织下乡或上门开展残疾评定。督促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师宗康宁精神病专科医院抽派有评残资质、业务精、责任强、有爱心的医生组成残疾评定专业队伍,保障残疾评定工作正常开展。
(三)残疾评定机构负责残疾评定工作,指定专人承担残疾评定事务,加强残疾评定工作人员管理,提升残疾评定工作人员的服务能力和水平。师宗县人民医院、师宗县中医医院、师宗康宁精神病专科医院为师宗县仅有的3家残疾评定机构,在县卫生健康局领导下开展残疾评定工作,接受县残联的业务指导。
(四)各乡、镇(街道)负责做好第三代残疾人证(智能化)换发的核查,将换证工作宣传并通知到辖区内所有残疾人或其监护人;负责残疾人办证换证、辖区内残疾人评定结果公示及换证期间的信访维稳工作。负责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领导,特成立师宗县第三代残疾人证(智能化)核发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残联,严永刚兼任办公室主任,县残联办证室主任陆松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筹备、组织、协调等工作,确保换证工作顺利进行。
(二)提高思想认识。残疾人证换发工作事关残疾人事业健康发展,是残疾人依法享有国家和地方政府各项助残、惠残政策的重要依据,事关残疾人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的和谐稳定,各乡、镇(街道)要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落细、落小、落实各项工作,确保换证工作及时、圆满完成。换证过程中,各乡、镇(街道)要积极推进工作,协调把问题解决,确保核查和换发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三)严肃工作纪律。县残联要切实做好牵头统筹工作,县卫健局和各乡、镇(街道)要按职责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要加强信息安全管理,不得泄露残疾人个人信息。办证程序要严格遵守相关纪律要求,坚决抵制违规操作,杜绝“人情证”、“金钱证”,营造公平、公正、依法、有序的良好换证氛围。
(四)强化舆论宣传。要充分利用各种传媒,围绕第三代残疾人证(智能化)换发目标、服务内容、功能应用等,加强社会宣传,增强社会各界对残疾人证的知晓率和接受度,为换发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解读链接:师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师宗县第三代残疾人证(智能化)核发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解读